F-3 1 ea0222973-f3_popculture.htm REGISTRATION STATEMENT

根據2024年12月4日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

註冊編號333-[             ]

 

 

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F-3表格

 

1933年證券法下的註冊聲明

 

流行文化集團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中指定的準確公司名稱)

 

開曼 群島   不適用

(住所的州或其他司法轄區

文件號碼)

 

(國稅局僱主

108 Gateway Blvd

 

房間 1207-08號, 環島東路2488號

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

中國人民共和國

+ 86-0592-5968169

(註冊人主要執行辦公室的地址和電話號碼)

 

Cogency Global Inc.

東42街122號,18樓

紐約,NY 10168

800-221-0102

服務代理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

 

抄送人:

Ying Li, Esq.

吉約姆·德桑皮尼,先生。

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 LLC

第三大道950號,19樓

紐約,NY 10022

212-530-2206

 

擬向公衆推出的日期:註冊聲明生效後不久的時間內

 

如果此表格上註冊的證券僅根據紅利或利息再投資計劃提供,請勾選下列框。

 

如果在本表格上註冊的任何證券將根據1933年證券法第415條規定以延遲或連續的方式進行發行,請勾選下面的框。

 

如果此表格是根據《證券法》第462(b)條規定的發售註冊額外證券,請勾選以下框,並列出早期有效註冊聲明的《證券法》註冊聲明號碼。

 

如果這份表格是根據證券法第462(c)條規定提交的生效修正案,請選擇下面的框,並列出相同發行的較早生效登記聲明的證券法註冊聲明編號。

 

如果此表格是根據通用指示I.C.進行註冊申報或其後修正發表,根據證券法規第462(e)條款提交給委員會後即生效,請勾選以下方框。

 

如果此表格是根據一般指示I.C.提交的註冊聲明的有效修正,用於註冊額外證券或根據《證券法》413(b)條註冊額外證券類別,請勾選以下框。

 

請勾選此處,以表示註冊者是否符合《1933年證券法》第405條規定的新興成長型企業的要求。

 

新興成長型企業

 

如果一家新興增長型企業按照美國通用會計準則編制其基本報表,請在勾選框中標示 如果註冊公司選擇不使用延長的過渡期來遵守根據證券法第7(a)(2)(B)節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準則†。

 

術語「新的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準則」是指2012年4月5日後金融會計準則委員會發布的任何更新到其會計準則編碼。

 

發行人將在必要的日期修改本登記聲明,延遲其生效日期,直到發行人提交另一份草案,明確規定本登記聲明隨後將根據證券法第8(a)條規定生效,或直至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根據該條款決定本登記聲明在某個日期生效爲止。

 

 

 

 

 

 

本招股說明書中的信息並不完整,可能會發生變化。在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註冊聲明生效之前,不得出售證券。本招股說明書並非要出售這些證券的要約,也不會在任何不允許此類要約或銷售的司法管轄區徵求購買這些證券的要約。

 

初步招股意向書 待完善 日期 2024年12月4日

 

 

波普文化集團有限公司

 

由出售股東提供的10,000,000股A類普通股

 

本招股說明書涵蓋了本文所述的某些出售股東(統稱「出售股東」)最多可轉讓總計10,000,000股A類普通股,每股面值$0.01(「A類普通股」)。出售股東可能隨時在A類普通股交易的任何證券交易所、市場或交易場所上,或通過私人交易出售、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A類普通股。這些處置可能以固定價格、出售時的市場價格、與市場價格有關的價格、出售時確定的不同價格或協商價格進行。

 

我們將不會從銷售股東銷售或其他處置A類普通股中獲取任何收益,但我們將承擔與銷售股東提供的A類普通股註冊有關的所有費用、費用和開支。銷售股東將承擔與通過本招股說明書重新銷售的A類普通股的銷售相關的所有佣金和折扣(如果有)。有關銷售股東及其何時以何種方式提供或出售A類普通股的信息,請參見「銷售股東」和「分銷計劃」。

 

除非另有說明,在本招股說明書中,術語「我們」、「我們的」、「Pop Culture Group」、「我們的公司」和「公司」指的是Pop Culture Group Co., Ltd,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Pop Culture Global」指的是總部位於加利福尼亞州的一般股份公司Pop Culture Global Operations Inc.,Pop Culture Group的全資子公司;「Pop Culture HK」指的是總部位於香港的一家香港有限公司Pop Culture (HK) Holding Limited,Pop Culture Group的全資子公司;「CPHF」指的是總部位於香港的一家香港有限公司CPHF Holding Limited,Pop Culture Group的全資子公司;「Heliheng」指的是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組織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Heliheng Culture Co., Ltd.,該公司爲Pop Culture HK全資子公司;「中國大陸子公司」指的是Heliheng和福建華榴文化體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福建華榴」),這兩家公司均爲Pop Culture HK的子公司;「中國大陸經營實體」指的是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組織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廈門流行文化有限公司(「廈門流行文化」或「VIE」)及其子公司。

 

我們的註冊股本爲760,000美元,分爲64,400,000股A類普通股,10,600,000股b類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b類普通股」),以及1,000,000股c類普通股,每股面值0.01美元(「C 普通股」)。A類普通股、b類普通股和c類普通股持有人除了投票和轉換權利外,享有相同的權利。對於需要全體股東投票的事項,每持有一股A類普通股的持有人將有權進行一次投票,每持有一股b類普通股的持有人將有權進行100次投票。c類普通股持有人沒有投票權。A類普通股和c類普通股不可轉換。b類普通股可根據持有人的選擇,按一對一的比例轉換爲A類普通股。A類普通股、b類普通股和c類普通股的條款相同,除了投票和轉換權利方面的描述。

 

 

 

 

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簡稱「納斯達克」)上市,交易代碼爲「CPOP」。2024年12月3日,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的最後報價爲每股1.14美元。

 

我們是一家「外國私人發行人」,目前是符合適用美國聯邦證券法的「新興成長公司」,符合減少公開公司報告要求的資格。根據2012年《創業公司促進法案》(簡稱「JOBS法案」)中規定的任何其他條件,我們將於2026年6月30日結束的財政年度的最後一天,不再是根據JOBS法案定義的「新興成長公司」。

 

我們是在開曼群島註冊的控股公司,不是中國運營公司。作爲一個業務有限的控股公司,我們通過VIE及其在中國大陸的子公司進行大部分業務。出於會計目的,我們通過某些合同安排(「VIE協議」)控制並獲得VIE及其在中國大陸的子公司的業務運營的經濟利益,從而使我們能夠根據美國通用會計準則(「U.S. GAAP」)在我們的合併財務報表中合併VIE及其在中國大陸的子公司的財務結果。這種結構對投資者存在獨特的風險。我們已評估了《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會計準則彙編810》的指導,並確定我們在會計目的上被認爲是VIE的主要受益者。本次提供的證券是Pop Culture Group的證券,是在開曼群島的離岸控股公司的證券,而不是VIE或其在中國大陸的子公司的證券。VIE結構提供了對中國公司的外國投資的合同曝光,其中中國法律和法規禁止外國直接投資於運營公司。有關VIE協議的描述,請參閱「招股說明書摘要—我們的公司結構—VIE協議」。由於我們使用VIE結構,您可能永遠不會持有VIE或其子公司的股權。

 

由於我們不直接持有VIE或其子公司的股權,我們將受到對PRC法律和法規的解釋和適用的風險和不確定性的影響,包括但不限於涉及通過特殊目的實體在PRC境內進行公司海外上市的監管審查,以及VIE協議的有效性和執行。我們還面臨PRC政府在此方面可能採取的任何未來行動的風險和不確定性,這可能導致VIE的經營發生重大變化,並且我們所註冊銷售的所有證券的價值可能會大幅貶值或變得毫無價值。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VIE協議尚未在PRC法院進行過審查。請參閱我們最近的20-F表格上的「項目3.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與我們的公司架構相關的風險—如果PRC政府確定VIE協議不符合有關行業對外資投資的PRC監管限制,或者這些法規或現行法規的解釋在將來發生變化,我們可能會受到嚴重的處罰或被迫放棄對這些業務的利益。」中的我們爲年度報告(「2024年年度報告」)

 

香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設立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於1990年4月4日通過和公佈,並於1997年7月1日生效,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對香港的主權行使。根據基本法,香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行使高度自治和行使行政、立法和獨立司法權的權利,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不得在香港適用,除了列入基本法附件III的法律(僅限於與國防、外交和其他不屬於自治範圍的事務有關的法律)。然而,目前無法保證香港的經濟、政治和法律環境不會發生任何變化。如果中國內地和香港之間的當前政治安排或適用的法律、法規或解釋發生重大變化,我們的香港子公司波普文化香港和CPHF可能會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管理機構的約束。因此,我們的香港子公司可能需要承擔重大成本以確保合規,可能會受到罰款,可能會經歷證券貶值或退市,不再向外國投資者提供服務,並可能不再被允許繼續目前的業務運營。

 

 

 

 

我們承擔了在中國大部分業務運營中存在的與法律和運營風險有關的風險,這可能會嚴重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向投資者提供證券的能力,並導致我們的證券價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請參閱2024年年度報告中的“項目3.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與在中國開展業務相關的風險—中國政府的任何行動,包括干預或影響中國經營實體的運營或對海外進行證券發行和/或對中國發行人的外國投資進行控制的任何決定,都可能導致我們對中國經營實體的運營進行重大調整,可能嚴重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向投資者提供或繼續提供證券,並可能導致這些證券的價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最近,中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監管行動併發布聲明,以規範中國業務運營,其中包括打擊證券市場的非法活動,採取新措施擴大網絡安全審查範圍,並加大反壟斷執法力度。例如,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佈了《關於依法嚴厲打擊證券非法活動的意見》,或簡稱《意見》,該意見於2021年7月6日向公衆發佈。《意見》強調了加強對非法證券活動管理的必要性以及加強對中國公司海外上市的監督的必要性。2021年12月28日,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中國其他12個政府部門聯合發佈了《網絡安全審查辦法(2021年版)》,該辦法於2022年2月15日生效。《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要求擁有至少一百萬用戶個人信息的在線平台經營者,如果打算在國外上市,必須向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或「CAC」申請網絡安全審查。此外,如果有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購買影響國家安全的互聯網產品和服務,應該接受CAC進行的網絡安全審查。此外,2024年3月22日,CAC發佈了《促進和規範跨境數據流動規定》,規定了免除跨境數據傳輸安全評估或備案程序的情形,並進一步澄清了數據處理人需要根據上述措施通過這些程序的門檻和情形。截至擬上市清單日期,我們、我們的子公司和中國經營實體未曾涉及中國任何監管機構發起的網絡安全審查調查,也未收到任何詢問、通知或處罰。根據我們的中國律師事務所奧明律師事務所(廈門)(「奧明」)確認,截至擬上市清單日期,我們不受CAC根據《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和國家安全管理局根據下述條款進行的網絡安全審查的管轄,或進行跨境數據傳輸的安全評估,因爲(i)作爲承辦娛樂活動、運營與嘻哈相關的在線節目,並向企業客戶提供活動策劃與執行服務和品牌推廣服務的公司,我們和中國經營實體不太可能被中國監管機構分類爲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ii)我們和中國經營實體目前在業務運營中擁有的用戶個人信息數量相對較少,大大少於可能需要通過此類網絡安全審查的上市數據處理運營者的一百萬用戶門檻,他們不預期在可預見的未來將採集超過一百萬用戶個人信息;(iii)我們和中國經營實體不進行敏感個人信息或超過十萬用戶個人信息的跨境轉移,在業務運營中;(iv)我們和中國經營實體所在的嘻哈行業的數據處理不太可能影響國家安全,因此極不可能被當局分類爲核心或重要數據。然而,關於如何解釋或執行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和國家安全管理局的不確定性,以及中國監管機構,包括CAC,是否可能採取相關的新法律、法規、規則或詳細實施和解釋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和國家安全管理局,仍存在不確定性。請參閱2024年年度報告中的“項目3.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與在中國開展業務相關的風險—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數據安全進行更嚴格監督,特別是對那些尋求在國外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可能對我們的業務和我們的發行造成負面影響。"

 

 

 

 

2023年2月17日,中國證監會(「證監會」)發佈了《境內公司境外證券發行與上市試點管理辦法(試行)》及五項配套指引,自2023年3月31日起生效。完成本次發行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我們將需要向證監會進行備案。截至本招股書日期,我們尚未完成有關本次發行的備案手續。根據《試行辦法》,未完成備案手續的中國公司可能會受到證監會的警告,並被要求糾正情況,並可能面臨人民幣100萬至1000萬的罰款。負責人可能會受到警告,並面臨50萬至500萬人民幣的罰款。如果公司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策劃或指使不遵守備案程序的行爲,將面臨100萬至1000萬元的罰款。證券公司或證券服務提供商未按《試行辦法》要求履行督促公司遵守備案程序的職責,可能會受到警告,並面臨50萬至500萬元的罰款。相關經理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可能會受到警告,並被罰款20萬至200萬元。截至本招股書日期,我們尚未完成對益財神收購(下文定義)和2024年8月PIPE(下文定義)的備案手續,也沒有接到任何相關警告或罰款。除上述內容外,根據安百靈,我們的中國法律顧問,截至本招股書日期,目前沒有相關有效的中國法律或法規要求我們從中國當局獲得向外國投資者發行證券的許可,並且我們也沒有收到有關來自證監會、國家網信辦或其他有管轄權的中國當局對我們發行活動提出詢問、通知、警告、制裁或任何監管反對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或中國監管機構未來可能會發布額外法律、法規或實施規則,要求我們、我們的子公司、VIE或VIE的子公司從中國當局獲得繼續在美國上市的批准。如果我們未獲得或未能保持此類批准,或錯誤地認爲無需此類批准,或適用的法律、法規或解釋發生變化,要求我們未來獲得批准,我們可能面臨主管監管機構的調查、罰款或處罰,或要求禁止我們進行後續發行,這些風險可能導致我們運營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以及我們A類普通股價值顯著減少或變得毫無價值,嚴重限制或完全妨礙我們向投資者提供或繼續提供證券,或導致這些證券價值顯著下跌或變得無價值。

 

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於境外證券發行上市備案行政安排通知》(以下稱「境外上市備案試行辦法」)中規定,自境外上市備案試行辦法生效日(即2023年3月31日)之前已在海外上市的境內公司應被視爲現有發行人(「現有發行人」)。 現有發行人無需立即完成備案程序,但應在其進行後續發行時向證監會備案。

 

2023年2月24日,中國證監會與中國財政部、國家保密局以及國家檔案局聯合修訂了2009年頒佈的《關於加強境外證券發行上市涉密和檔案管理的規定》(以下稱「修訂規定」),該修訂規定於2023年3月31日與試行辦法一同生效。修訂規定的一個主要修改是擴大適用範圍,包括涉及間接境外發行和上市,這與試行辦法保持一致。修訂規定要求,包括但不限於: (a)計劃直接或通過其海外上市實體間接公開披露或提供涉及政府機關國家祕密或工作祕密的文件和材料給相關個體或實體,包括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提供商和境外監管機構的境內公司,應根據法律先取得主管部門批准,然後向同級保密行政部門備案;且(b)計劃直接或通過其海外上市實體間接公開披露或提供其他文件和材料給相關個體和實體,包括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提供商和境外監管機構的境內公司,如果泄漏可能損害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應嚴格遵守適用國家規定規定的相關程序。

 

 

 

 

2023年3月31日或之後,如公司、公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子公司或VIE未能或被視爲未能遵守上述保密和檔案管理要求,《修訂條例》和其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等,可能導致相關實體被主管機關追究法律責任,並如涉嫌犯罪,將被轉介到司法機關進行調查。請參閱2024年年度報告中的「項目4.公司信息──b.業務概要─-法規—與併購和海外上市相關的法規」。《意見書》、《試行辦法》、《修訂條例》以及將頒佈的任何相關實施規則可能會使我們在未來受制於合規要求。鑑於當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監管環境,我們仍然面臨規則和法規在中國的不同解釋和執行對我們不利的不確定性。儘管前述,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尚不知曉任何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要求我們取得任何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機構的批准才能向外國投資者發行證券,且我們也未收到中國證監會、國家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局或其他對我們經營活動有管轄權的中國有關機構要求核實、通知、警告、制裁或否認本次發行的任何查詢、通知、警告、制裁或任何其他監管反對。如果我們意外得出結論,認爲我們不需要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機構獲得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體的經營和/或我們向外國發行證券所需的任何批准或批准,或者適用的法律、法規或解釋發生變化,我們將來有必要取得此類批准或批准,則我們可能會接受主管監管機構的調查、罰款或處罰,被要求暫停相關經營並整改任何違規行爲,並被禁止從事相關業務或進行任何發行,或承擔額外成本來獲取此類批准或許可,並且不能保證我們能夠成功取得此類批准或批准。這些風險可能導致我們經營方式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極大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提供或繼續向投資者提供證券的能力,或導致這些證券的價值大幅下降或貶值致零。更多信息請參閱我們2024年年度報告中的「項目3.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與公司結構相關的風險」、「項目3.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展業務相關的風險」。特別地,請參閱我們2024年年度報告中的「項目3.關鍵信息—風險因素—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展業務相關的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解釋和執行存在的不確定性及中國政策、規則和法規的變化,這可能會迅速且幾乎沒有預先通知,可能限制您和我們可獲得的法律保護」以及「項目3.關鍵信息—風險因素—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展業務相關的風險—中國政府可能對中國境內發行的海外發行人加強監督和控制,這可能會極大限制或完全阻止我們進行向投資者發行證券的能力並可能導致我們的證券價值大幅下降或貶值爲零」。

 

此外,根據《持有外國公司問責法案》(以下定義)的修訂,如果美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PCAOb」)從2021年開始連續兩年無法對我們的核數師進行檢查,我公司的證券可能會被禁止在國家交易所或場外交易。我們的核數師WWC,P.C.是一家與PCAOb合作的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並作爲在美國上市公司的核數師,受美國法律監管,根據這些法律,PCAOb定期進行檢查以評估其遵守適用的專業標準。PCAOb目前有權查看我們核數師的工作文件,並且我們的核數師不受2021年12月16日PCAOb發佈的決定影響。如果因爲PCAOb確定在未來某個時間無法對我們的核數師進行檢查或全面調查而禁止交易我們的A類普通股根據《持有外國公司問責法案》,那麼納斯達克可能會決定從交易所退市我們的A類普通股。2021年6月22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加速持有外國公司問責法案》,2022年12月29日,由拜登總統簽署的名爲「2023綜合撥款法案」(以下簡稱「綜合撥款法案」)的立法中包含了《加速持有外國公司問責法案》相同的條款,並將《持有外國公司問責法案》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SEC」)要求下,在核數師連續兩年而不是三年未接受PCAOb檢查的情況下禁止發行者在任何美國證券交易所交易,從而縮短了觸發交易禁止的時間週期。2022年8月26日,中國證監會、財政部和美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監督委員會簽署了一份《協議聲明》(以下簡稱「協議」),規範了對註冊於中國內地和香港的審計公司進行檢查和調查的程序,邁出了允許PCAOb檢查和調查總部設在中國內地和香港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的第一步。根據SEC披露的與協議有關的說明,PCAOb將獨立自主地選擇任何發行者的審計進行檢查或調查,並有無限制地向SEC轉移信息的能力。2022年12月15日,PCAOb董事會確定PCAOb已經成功獲得對註冊於中國內地和香港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檢查和調查的完全訪問權限,並投票撤銷了其此前的相反決定。然而,如果中方當局阻撓或未能成功配合PCAOb的訪問,PCAOb董事會將考慮發出新裁決。請參見我們2024年年度報告中關於「第3項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與在中國進行業務相關的風險信息—SEC與PCAOb的聯合聲明,納斯達克的規則變更以及《持有外國公司問責法案》均要求對新興市場公司的審計資格應用更多且更嚴格的標準,特別是那些未受PCAOb檢查的非美國核數師,這些發展可能給我公司在美國持續上市或未來證券發行帶來不確定性。」

 

 

 

 

現金在我們公司、我們的子公司和VIE之間以以下方式轉移:(i)根據需要,資金通過我們的香港子公司Pop Culture Hk以股本形式或股東貸款形式從我們的公司轉移到Heliheng,我們的WFOE;(ii)根據VIE協議,VIE可能向Heliheng支付服務費;(iii)紅利或其他分配可能通過Pop Culture HK由Heliheng支付給我們的公司;(iv)Heliheng和VIE可能不時向對方借貸,用於業務運營目的。有關更多詳情,請參閱我們2024年年度報告的「項目3.關鍵信息—我公司、我們的子公司和VIE之間的資產轉移」、「項目3.關鍵信息—支付給我們公司和美國投資者的紅利或分配以及稅收後果」,以及「招股說明書摘要—VIE協議」。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的公司、我們的子公司和VIE尚未分配任何收益,也沒有清償VIE協議項下的任何金額,也沒有計劃在可預見的將來分配收益或清償VIE協議項下的任何金額。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的任何子公司或VIE尚未向我公司支付任何紅利或分配,我們的公司也未向股東支付任何紅利或分配。我們打算留住未來的任何收益,用於擴大業務,並且在可預見的將來不預期支付任何現金股利。

 

如果我們決定將來支付任何A類普通股、B類普通股或C類普通股的紅利,作爲控股公司,我們將依賴於從我們的香港子公司Pop Culture Hk和我們在加利福尼亞的子公司Pop Culture Global Operations Inc. 收到資金。Pop Culture Hk將依賴於(i)福建華柳文化體育產業發展有限公司和(ii)Heliheng支付分紅金,Heliheng將依賴於根據VIE協議從廈門Pop Culture支付的款項以及將這些款項分配給Pop Culture Hk。除了涉及洗錢和犯罪活動的資金轉移之外,沒有法律或法規禁止我們向我們的香港子公司提供資金或接收紅利。在業務中現金在中國內地的部分不能用於業務運營或在中國境外的其他用途,因爲當前中國內地政府對我公司、我們的子公司或VIE的現金轉移進行干預或限制和限制。請參閱我們2024年年度報告的「項目3.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關於我們公司架構的風險—在中國內地,如果我公司、我們的子公司或中國內地運營實體的現金或資產位於中國內地,則可能無法用於業務運營或在中國內地以外的其他用途,因爲當前中國內地政府對現金或資產轉移進行干預或實施限制和限制」。

 

公司管理層直接監督現金管理。我們的財務部門負責在子公司、部門和中國經營實體中建立現金管理政策和程序。每個子公司、部門或中國經營實體通過提出現金需求計劃來發起現金請求,詳細說明現金請求的具體金額和時間,並將其提交給公司指定的管理成員,根據請求現金的金額和用途。指定的管理成員根據現金來源和需求優先級審查和批准現金分配,並將其提交給我們財務部門的出納專員進行二次審核。除上述之外,我們目前沒有其他規定資金如何轉移的現金管理政策或程序。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和2022年的財政年度內,我們公司、子公司和VIE之間的現金和其他資產轉移如下:2021年7月,Pop Culture Group將首次公開發行的淨收益約$7,081,000轉移至Pop Culture Hk,後者再將約$7,050,000轉移至Heliheng;2022年5月和6月,Pop Culture Group將約$3,019,000轉移至Pop Culture Hk,後者再將約$3,008,400轉移至Heliheng;2022年9月和2023年1月,Pop Culture Group將約$3,807,000轉移至Pop Culture Hk。2022年9月、10月、11月、12月、2023年2月和4月,Heliheng將約$1,766,000轉移至廈門Pop Culture。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財年內,Pop Culture Group將$703,000轉移至Pop Culture Hk,Pop Culture Hk將$900,000轉移至Pop Culture Group。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財年內,廈門Pop Culture將人民幣4,972,000(約$684,170)轉移至Heliheng,而Heliheng將人民幣10,220,000(約$1,415,572)轉移至廈門Pop Culture。請參閱「招股說明書摘要—我們公司、子公司和VIE之間的資產轉移」以及我們的2024年度報告中的經過審計的合併財務報表。

 

投資我們的證券涉及高度風險。在做出投資決定之前,請閱讀本招股說明書第13頁開始的「風險因素」下的信息,以及我們最近的年度報告Form 20-F,2024年度報告中列明的風險因素,以及在適用的招股說明書補充中列明的「風險因素」。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任何州證券委員會或任何其他監管機構都未批准或駁回這些證券,也未確定本招股說明書的真實性或完整性。 任何相反的陳述都是一種犯罪行爲。

 

本招股說明書的日期爲2024年 。

 

 

 

 

目錄

 

    頁面
關於這份招股說明書   ii
     
通常使用的定義術語   ii
     
關於前瞻性聲明的注意事項   iii
     
招股概況   1
     
風險因素。   13
     
發售統計和預期時間表   14
     
所得款項的用途   15
     
股本狀況的說明   15
     
出售股東   15
     
分配計劃   18
     
稅務   19
     
費用   19
     
重要合同   19
     
重要變化   19
     
法律事項   19
     
專家   19
     
參考文件的合併   20
     
其他信息   21
     
民事責任的可執行性   21

 

i

 

 

關於本招股說明書

 

本招股說明書描述了本招股說明書中標識的售股股東可能不時出售最多10,000,000股A類普通股的一般方式。

 

在進行投資決策前,您應僅依賴於本招股說明書及相關展示文檔、任何招股說明書補充或其修訂版本以及所引用的文件。我們以及銷售股東均未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不同或額外的信息。如果其他人提供不同或不一致的信息,您不應依賴於它。本招股說明書不是要約銷售這些證券,銷售股東也不尋求在任何不允許進行這種交易的司法管轄區內購買這些證券。無論本招股說明書或任何適用的招股說明書的遞送時間是何時,您應僅認爲其中包含的信息僅準確至其封面上的日期或所引用的文檔的日期,而不考慮遞送本招股說明書或任何適用的招股說明書或出售本招股說明書或任何適用的招股說明書中所提供的A類普通股的時間。

 

如果需要,A類普通股可能被出售的具體方式將在本招股說明書的補充中進行描述,該補充還可能添加、更新或更改本招股說明書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如果本招股說明書中的信息與任何招股說明書補充中的信息相沖突,應以招股說明書補充中的信息爲準。但是,如果這些文件中的任何聲明與後續日期的文件中的聲明不一致,例如在本招股說明書或任何招股說明書中所引入的文件中,則後續日期的文件中的聲明修改或取代先前的聲明。

 

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本招股說明書的遞送或根據本招股說明書分配的A類普通股都不會產生任何暗示,即此後未發生過所述信息或我們的事務發生了變化。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前景可能已經發生了變化。

  

常用定義項

 

除非另行說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在本招股說明書或招股說明書補充中,引用:

 

  「中國」 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的法律法規」指的是中國大陸的法律法規;
     
  「人民幣」或「RMB」是中國的法定貨幣;
     
  「美元」,「$」,和「元」是美國的法定貨幣;
     
  「VIE協議」是賤聲橫、廈門非主流文化和廈門非主流文化股東(如下所定義)之間的合同安排;
     
  「WFOE」指的是外商獨資企業; and
     
  「廈門流行文化股東」分別爲黃卓芹、林偉一、張榮荻、崔春曉、崔夏宇、何君龍、黃煜、林安珍、陳五揚,他們共同持有廈門流行文化100%的股權。

 

ii

 

 

關於前瞻性聲明的注意事項

 

本招股說明書、任何適用的招股說明書以及我們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所納入的內容或引用的內容均包含或引用涉及《證券法》第27A條和第21E條中所定義的前瞻性聲明。除歷史事實陳述外,所有陳述均爲「前瞻性聲明」,包括任何關於收益、收入或其他財務項目的預測、管理層未來運營的計劃、策略和目標的陳述、涉及擬議的新項目或其他發展的陳述、涉及未來經濟狀況或表現的任何陳述、管理層的信念、目標、策略、意圖和目標的任何陳述以及任何上述任何聲明的假設陳述。這些標識前瞻性聲明的詞語包括「相信」、「預計」、「估計」、「計劃」、「期望」、「打算」、「可能」、「可以」、「應該」、「潛在」、「可能」、「項目」、「繼續」、「將」和「願意」等表述。儘管並非所有前瞻性聲明都包含這些標識詞,但這些標識詞旨在識別前瞻性聲明。前瞻性聲明反映了我們對未來事件的當前看法,是基於假設的,並受到風險和不確定性的影響。我們無法保證我們實際上會實現我們在前瞻性聲明中表達的計劃、意圖或期望,您不應在這些聲明上過度依賴。有許多重要因素可能導致我們實際結果與前瞻性聲明所示的結果有重大差別。這些重要因素包括本招股說明書中或通過引用納入本招股說明書和適用的招股說明書以及我們可能授權用於特定發行的任何自由書面招股說明中所包含或引用的「風險因素」部分中所討論的因素。這些因素和本招股說明書中提出的其他警示性陳述應作爲適用於所有相關前瞻性聲明的陳述,無論它們何時出現在本招股說明書中。除法律規定需要外,我們不承擔更新任何前瞻性聲明的公開義務,無論是因爲獲得新信息、未來事件還是其他原因。

 

iii

 

 

招股書摘要

 

我們的 公司結構

 

我們是於2020年1月3日成立於開曼群島的一家控股公司,而不是中國運營公司。作爲一家控股公司,我們通過VIE及其在中國的子公司進行大部分業務操作。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這家開曼控股公司進行的業務包括與第三方公司合作開發元宇宙平台,並在2022年至2025年期間舉辦兩位熱門華語歌手的現場音樂會。出於會計目的,我們通過VIE協議控制並獲得VIE及其子公司的業務運營經濟利益,使我們能夠根據美國通用會計準則將VIE及其子公司的財務業績合併入我們的合併財務報表中,並且這種結構對投資者涉及到獨特的風險。我們的證券是Pop Culture Group的證券,這是位於開曼群島的離岸控股公司,而不是VIE或其在中國的子公司的證券。VIE結構爲外國投資提供了在中國公司中的合約敞口,因爲中國法律和法規禁止外國直接投資運營公司。由於我們使用VIE結構,投資者可能永遠不會持有VIE或其子公司的股權。

 

下圖展示了我們的公司結構,包括我們的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在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時的情況: 

 

 

 

備註:所有百分比反映的是各股東擁有的表決所有權利,而不是各股東持有的股權利益,因爲每一名B類普通股持有人每持有1股B類普通股即享有100票表決權,每一名A類普通股持有人每持有1股A類普通股即享有1票表決權。我們的C類普通股持有人沒有表決權。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尚未發行任何已發行和流通的C類普通股。

 

  (1) 代表在本招股說明書日期由Joy Enterprises Limited全資所有人黃卓勤間接持有的576,308股B類普通股所附屬的57,630,800票。
     

 

  (2) 代表Pop Culture Group的34名股東持有的11,043,337股A類普通股中支持票數的11,043,337票,每個股東持有的投票所有權利益均不超過5%,截至本招股書日期。

 

1

 

 

  (3) 截至本招股書日期,廈門泡泡文化由黃卓勤持有61.58%,林煒奕持有10.02%,張榮迪持有9.10%,崔春曉持有6.11%,崔霞宇持有6.11%,何俊龍持有4.42%,黃宇持有2.42%,林阿珍持有0.12%,陳武揚持有0.12%,合計持有100%的股份。
     
  (4) 江西華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華柳」)、卜普集園(廈門)數字產業有限公司(「卜普集園」)及兩個無關聯方持有中普書院(廈門)數字技術有限公司。江西華柳持有卜普集園30%的股權。
     
  (5) 公司員工王磊持有上海普普斯泊體育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普普斯泊」)40%的股權。

 

VIE 協議

 

我們及子公司均不持有廈門泡泡文化或其子公司任何股份。相反,出於會計目的,我們通過 VIE 協議控制並獲得 VIE 及其子公司的業務運營的經濟利益,從而能夠根據美國通用會計準則在我們的合併財務報表中納入 VIE 及其子公司的財務業績。盒力恒、廈門泡泡文化及廈門泡泡文化股東於2020年3月30日簽訂了 VIE 協議,並於2021年2月19日修訂並重簽訂了該協議。VIE 協議旨在爲盒力恒提供關於廈門泡泡文化的權力、權益和義務。我們已評估了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會計準則覈准810號指南,並確定我們根據會計目的被視爲 VIE 的主要受益人,這是由於我們對盒力恒的直接所有權以及 VIE 協議的規定所導致的。

   

VIE協議中的每項協議都會在下面詳細描述。

 

獨家服務協議

 

根據福建Pop Culture和合合公司之間的獨家服務協議,合合公司在技術支持、知識產權服務以及其他與日常經營管理相關的管理服務方面,利用其在技術、人力資源和信息方面的優勢,獨家爲福建Pop Culture提供服務。根據獨家服務協議向福建Pop Culture提供的服務,合合公司有權收取相當於福建Pop Culture淨利潤的100%的服務費用,即在扣除相關成本和合理費用後福建Pop Culture稅前收入。

 

獨家服務協議於2020年3月30日生效,於2021年2月19日經過修訂和重籤,並將在法律、法規、或相關政府或監管機構要求的終止,或福建Pop Culture股東持有的所有股份和/或福建Pop Culture所有資產已依據獨家選擇協議合法轉讓給合合公司及/或其指定方後繼續有效。儘管如此,在福建Pop Culture股東持有的所有股份已依據獨家選擇協議合法轉讓給合合公司及/或其指定方後或所有福建Pop Culture資產已依據獨家選擇協議合法轉讓給合合公司及/或其指定方後獨家服務協議即將終止。

 

獨家服務協議不禁止關聯方交易。我們的審計委員會需要事先審查和批准任何涉及合合公司或福建Pop Culture的關聯方交易。

 

2

 

 

股份質押協議

 

根據合合公司和福建Pop Culture股東之間的股份質押協議,共同持有福建Pop Culture全部股份的福建Pop Culture股東將他們在福建Pop Culture的股份質押給合合公司,以保證福建Pop Culture在獨家服務協議下的履約。根據股份質押協議的條款,如果福建Pop Culture或福建Pop Culture股東違反他們在獨家服務協議下的各自合同義務,質押人合合公司將有權享有某些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收取股份質押產生的股利。福建Pop Culture股東還同意,一旦發生股份質押協議中規定的任何違約事件,質押人合合公司有權依據適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處置質押的股份。福建Pop Culture股東進一步同意不得處置質押的股份,或採取任何損害合合公司利益的行動。

 

股份質押協議自獨家服務協議項下服務費全額支付之日起生效,或廈門泡泡文化免除獨家服務協議項下義務,或根據獨家選擇權協議轉讓股份之日終止。

 

股份質押協議的目的是(1)保證廈門泡泡文化履行獨家服務協議項下的義務,以及(2)確保廈門泡泡文化股東不得轉讓或讓與質押股份,或者設立或允許任何損害合利恒利益的負擔,而未經合利恒事先書面同意。如果廈門泡泡文化違反獨家服務協議項下的合同義務,合利恒將有權根據相關中國法律法規處置質押股份。

 

就本招股說明書之日期而言,股份質押協議項下的股份質押已在中國主管機關進行註冊。

 

獨家選擇權協議

 

根據獨家選擇權協議,廈門泡泡文化股東共同持有廈門泡泡文化100%的股份,不可撤銷地授予合利恒(或其指定人)購買的獨家選擇權,根據中國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在任何時間,一次或多次,全數或部分地出售他們在廈門泡泡文化的股份。選擇權價格爲人民幣10元或中國法律法規允許的最低金額,以較低者爲準。

 

根據獨家選擇權協議,合利恒可在任何情況下隨時購買或讓其指定人購買,根據中國法律法規許可的範圍,全部或部分廈門泡泡文化股東在廈門泡泡文化的股份。獨家選擇權協議與股份質押協議、獨家服務協議和股東委託書共同使我們能夠在美國通用會計準則下編制廈門泡泡文化及其子公司的財務報表。

 

獨家選擇協議在廈門流行文化的全部股權合法轉讓至海利恒及/或未指定的其他實體或個人名下,除非海利恒提前30天發出終止通知,始終有效。

 

股東的授權委託

 

在每份授權委託書中,廈門流行文化股東授權海利恒代表他們行使股東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a) 參加股東大會;(b) 行使所有股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享有的投票等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部分或全部股份的出售、轉讓、質押或處置;以及(c) 代表股東指定和任命廈門流行文化的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監事、首席執行官及其他高級管理成員。

 

授權委託書自簽署之日起不可撤銷且持續有效,只要廈門流行文化股東是廈門流行文化的股東。

 

3

 

 

配偶同意書

 

部分廈門流行文化股東的配偶通過配偶同意書同意執行「交易文件」,包括:(a) 與海利恒和廈門流行文化簽訂的獨家選擇協議;(b) 與海利恒簽訂的股份質押協議;以及 (c) 廈門流行文化股東簽署的授權委託書,還包括廈門流行文化股東名下持有並註冊的廈門流行文化股份的處置。

 

部分廈門流行文化股東的配偶進一步承諾不就由廈門流行文化股東持有的廈門流行文化股份提出任何主張。部分廈門流行文化股東的配偶確認,廈門流行文化股東可以在沒有他們的授權或同意的情況下執行、修改或終止交易文件。他們承諾簽署一切必要文件並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確保協議的適當履行。

 

廈門流行文化股東的部分配偶還承諾,如果他們因任何原因獲得了廈門流行文化股份,將受交易文件的約束,並遵守其中作爲廈門流行文化股東的義務。爲此,在賀利恒的要求下,他們將簽署一系列寫有基本相同格式和內容的文件,與隨時修訂的交易文件和獨家服務協議大致相同。

 

與我們的公司架構和VIE協議相關的風險

 

由於我們不直接持有VIE及其子公司的股權,我們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解釋和適用的風險和不確定性的影響,包括但不限於,監管機構對通過特殊目的工具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上市公司進行的審查以及VIE協議的有效性和執行。我們還面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這方面採取的任何未來行動的風險和不確定性,這可能會導致VIE結構發生重大變化,我方A類普通股價值可能大幅下跌甚至貶值。 請參閱我們2024年年度報告中「項目3.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與我們公司架構有關的風險—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業務相關的風險—與我們A類普通股及交易市場相關的風險」"其中的信息。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VIE協議尚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中得到審驗。

  

VIE協議在提供運營控制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權有效。例如,廈門流行文化及其股東可能違反VIE協議,例如未能以可接受方式進行業務運營或採取其他損害我們利益的行動。廈門流行文化股東可能不符合我們公司最佳利益承擔行動義務或履行這些合同。此類風險存在於我們打算通過VIE協議經營業務的期間內。如果廈門流行文化或廈門流行文化股東未執行VIE協議下的各自義務,我們可能需要負擔大量成本並投入額外資源來執行這些安排。此外,即使採取法律行動來執行這些安排,中國法院是否承認或執行美國法院根據美國證券法或任何州的民事責任規定對我們或這些人作出的判決存在不確定性。請參閱我們2024年年度報告中的「項目3.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與我們公司架構有關—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確定VIE協議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在相關行業的監管限制,或者如果這些法規或現有法規解釋將來發生變化,我們可能會受到嚴厲處罰或被迫放棄對這些運營的權益」"項目3.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業務有關的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解釋和執行的不確定性可能限制您和我們可獲得的法律保護”"項目3.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與我們公司架構有關—VIE協議可能無法有效提供對廈門流行文化的控制”"項目3.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與我們公司架構有關—VIE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我們可能難以執行VIE協議賦予我們的任何權利”的信息。

 

權限 需要中國當局批准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子公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實體(i)不受任何政府機構額外權限或審批要求的覆蓋,該機構要求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實體的運營,(ii)已經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獲得了當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事業務所需的全部必要許可證、權限和批准,(iii)沒有被拒絕此類許可或批准。已成功獲得的這些許可證、權限和批准包括:(i)營業執照;(ii)電子數據互換(「EDI」)和互聯網內容服務提供者(「ICP」)許可證;(iii)商業績效許可證;和(iv)進行非商業互聯網內容服務操作前備案程序。

 

4

 

 

根據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事務所奧比仕(AllBright)的建議,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的公司、我們的子公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實體(i)不需要獲得額外權限或批准來開展他們當前的業務,(ii)不需要獲得中國證監會、中共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CAC)或其他中國當局的許可,以基於當前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維持我們在美國證交所上市的地位,並且(iii)沒有收到或被任何中國當局拒絕這種許可。然而,我們無法向您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管機構,包括CAC或中國證監會,會與我們持相同觀點,也不能保證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子公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實體始終能夠成功地及時更新或續展所需的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許可,或者這些許可證或許可足以從事他們當前或未來的所有業務。如果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子公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實體(i)未獲得或未能維持所需的許可或批准,(ii)意外地得出這類許可或批准不是必需的結論,或者(iii)適用法律、法規或解釋變化,我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子公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實體將被要求在未來獲得這類許可或批准,可能會面臨罰款、法律制裁或暫停其相關服務的命令,這可能會對我們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並導致我們的證券大幅下跌或貶值爲零。

  

最近,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聯合發佈了《意見》,該文件於2021年7月6日向公衆發佈。《意見》強調了加強對非法證券活動的管理以及加強對中國公司境外上市的監管的需要。請參閱我們2024年年度報告的“項目3.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展業務相關的風險—中國政府可能會對中國境內發行人進行的境外公開發行行爲進行更多監督和控制,這可能會大大限制或完全阻止我們向投資者提供或繼續提供證券,導致我們的證券價值大幅下跌或貶值至零。

 

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於國內公司海外證券發行和上市備案管理安排通知》,在「證監會通知」生效日期(即2023年3月31日)之前已在境外上市的國內公司將被視爲現有發行人。現有發行人不需要立即完成備案程序,但在日後進行任何後續發行時,將需要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基於上述情況,我們的F-1表格註冊聲明於2021年6月29日生效,我們於2021年7月2日完成了首次公開發行和上市。我們無需根據《試行辦法》爲我們的首次公開發行完成備案程序,但在完成本次發行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需要向中國證監會備案。此外,若我們未來進行新的發行或籌資活動,可能需要完成備案程序。在進行易財神收購和2024年8月PIPE交易時,我們需要完成備案程序。根據《試行辦法》,未完成備案程序的中國公司可能會接到中國證監會的警告並被要求整改,還會被處以人民幣100萬元至人民幣1000萬元的罰款。負責人可能接到警告並被處以人民幣50萬元至人民幣500萬元的罰款。若該公司的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策劃或指示不履行備案程序,將被處以100萬元至1000萬元的罰款。若證券公司或證券服務提供商未能履行督促公司按照《試行辦法》要求履行備案程序的職責,可能會接到警告並面臨人民幣50萬元至人民幣500萬元的罰款。相關負責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可能會接到警告並被處以人民幣20萬元至人民幣200萬元的罰款。截至本年度報告日期,我們尚未完成上述交易的備案程序,也未收到任何相關警告或罰款。

 

2023年2月24日,中國證監會與財政部、國家保密局、國家檔案局聯合修訂了《關於加強對境外證券發行上市保密與檔案管理的規定》(以下簡稱「修訂規定」)。修訂規定於2023年3月31日與試行辦法一同生效。修訂規定的主要修訂之一是將其適用範圍擴大至間接境外發行和上市,與試行辦法保持一致。修訂規定要求,(一)擬直接或通過其境外上市實體間接向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提供者和境外監管機構等相關個人或單位公開披露或提供含有國家祕密或政府機關工作祕密的文件和材料的內地公司,應當依法報請主管機關批准,並向同級保密行政部門備案;(二)擬直接或通過其境外上市實體間接向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提供者和境外監管機構等相關個人或單位公開披露或提供其他一旦泄露可能對國家安全或公共利益造成損害的文件和材料的內地公司,應當嚴格履行適用國家規定的相關程序。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VIE或VIE子公司未能或被視爲未能依照修訂規定及其他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遵守上述保密與檔案管理要求的行爲,可能會導致相關實體被主管機關追究法律責任,並如涉嫌犯罪將其移送司法機關進行刑事調查。

 

5

 

 

鑑於對此項監管指南的解釋和實施仍存在不確定性,我們無法保證我們將能夠遵守與我們未來海外融資活動相關的新監管要求,並且我們可能會受到更嚴格要求,涉及跨境調查、數據隱私和法律索賠等事項。請查閱我們2024年度報告的「第3項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與中國開展業務有關的風險—中國政府可能加強對總部設在中國的發行人進行的海外公開發行的監督和控制,這可能極大地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向投資者提供或繼續提供證券的能力,並可能導致我們的證券價值大幅下降或變得毫無價值」部分。

 

除上文外,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並不知悉任何實施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法規要求我們獲得任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對我們子公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經營實體經營活動和向外國投資者發行證券的許可或批准,並且我們也沒有收到中國證監會、網信辦或其他對我們經營活動有管轄權的中國政府機構對我們的發行提出任何查詢、通知、警告、制裁或其他監管反對。

  

此外,根據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的規定,如果PCAOb連續兩年無法檢查我們的核數師,我們的證券可能會被禁止在全國交易所或場外交易。我們的核數師WWC,PC是受PCAOb註冊的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並作爲美國上市公司的核數師,受美國法律約束,根據這些法律,PCAOb定期進行檢查以評估其遵守適用的專業標準。PCAOb目前有權檢查我們的核數師的工作文件,並且我們的核數師不受2021年12月16日PCAOb宣佈的決定。如果日後基於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禁止我們A類普通股交易,因爲PCAOb決定在未來某個時間無法檢查或全面調查我們的核數師,那麼納斯達克可能決定除牌我們的A類普通股。2021年6月22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加速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並於2022年12月29日,拜登總統簽署了已混合撥款法案,其中包含了與加速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相同的規定,並通過要求證券交易委員會根據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禁止發行人的證券在任何美國證券交易所交易,如果其核數師連續兩年沒有接受PCAOb檢查,從而縮短了觸發交易禁止的時間。2022年8月26日,中國證監會、財政部和PCAOb簽署了關於對總部設在中國大陸和香港的審計公司進行檢查和調查的協議,爲PCAOb檢查和調查總部設在中國大陸和香港的上市會計師事務所開啓了第一步。根據證券交易委員會披露的有關該協議的情況說明書,PCAOb有獨立自主的權利選擇任何發行人審計進行檢查或調查,並且有無拘束力地將信息轉遞給證券交易委員會。2022年12月15日,PCAOb董事會裁定,PCAOb能夠獲得檢查和調查總部設在中國大陸和香港的上市會計師事務所的完全訪問權限,並投票取消了此前作出的相反裁定。但是,如果今後中國政府機構阻礙或未能促使PCAOb訪問,PCAOb董事會將考慮是否有必要發佈新的裁定。請查閱我們2024年度報告的「第3項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與中國開展業務有關的風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PCAOb聯合聲明、納斯達克的規則變更以及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均呼籲對新興市場公司的審計資格應用更多嚴格標準,尤其是那些未受PCAOb檢查的非美國核數師。這些發展可能給我們在美國持續上市或未來發行證券增加不確定性。」

 

我們公司、我們的子公司和VIE之間的資產轉移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公司、我們的子公司和VIE尚未分配任何收益或償還VIE協議項下的任何金額。我們公司、我們的子公司和VIE沒有計劃在可預見的未來分配收益或償還VIE協議項下的金額。

 

公司管理直接監督現金管理。我們的財務部門負責在我們的子公司、部門和中國運營實體之間建立現金管理政策和程序。每個子公司、部門或中國運營實體通過提出現金需求計劃來發起現金請求,解釋所請求的具體金額和時間,並將其提交給公司指定的管理成員,根據請求的現金金額和使用情況。指定的管理成員根據現金來源和需求的優先級審查並批准現金分配,並將其提交給我們財務部門的出納專員進行二次審查。除以上事項外,我們目前沒有其他規定資金轉移方式的現金管理政策或程序。

 

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財政年度、2023年、2022年,我們公司、我們的子公司和VIE之間的現金轉移和其他資產轉移如下:2021年7月,Pop Culture Group將來自我們的首次公開發行的淨收益約7,081,000美元轉給Pop Culture Hk,後者又將約7,050,000美元轉給Heliheng;2022年5月和6月,Pop Culture Group將約3,019,000美元轉給Pop Culture Hk,後者又將約3,008,400美元轉給Heliheng;2022年9月和2023年1月,Pop Culture Group將約3,807,000美元轉給Pop Culture Hk。2022年9月、10月、11月、12月、2023年2月和4月,Heliheng將約1,766,000美元轉給廈門波普文化。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財政年度,Pop Culture Group將703,000美元轉給Pop Culture Hk,Pop Culture Hk將900,000美元轉給Pop Culture Group。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財政年度,廈門波普文化將人民幣4,972,000元(約684,170美元)轉給Heliheng,Heliheng將人民幣10,220,000元(約1,415,572美元)轉給廈門波普文化。

 

6

 

 

公司或美國投資者支付的股息或分紅及稅務後果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的子公司或VIE沒有向我公司支付任何股息或分紅,我們公司也沒有向股東支付任何股息或分紅。我們打算保留任何未來收益以資助業務擴張,我們不預計在可預見的未來支付任何現金股息。根據被動外國投資公司的規定,我們向投資者支付的分配總額(包括扣除的任何稅款額)將按照美國聯邦所得稅原則確定的當前或累積盈餘支付的程度視爲股息。

 

根據開曼群島法律,開曼群島公司可以從利潤或股份溢價金額支付股息,但在任何情況下,如果這樣做會導致公司無法按照業務常規支付債務,就不能支付股息。

 

資金在我們公司、我們的子公司和VIE之間以以下方式轉移:(i)根據需要,資金通過我們的香港子公司Pop Culture Hk以資本貢獻或股東貸款的形式從我們公司轉給我們的WFOE Heliheng;(ii)資金可能按照VIE協議的規定,由VIE作爲服務費支付給Heliheng;(iii)股息或其他分配可能由Heliheng通過Pop Culture HK支付給我們的公司;(iv)Heliheng和VIE會因業務操作目的而彼此借貸。

 

有關中國大陸法律和規定允許中國內地公司只能支付其根據中國會計準則和法規確定的保留收益中的股息。此外,中國內地公司每年都必須將其稅後利潤的至少10%撥入法定盈餘儲備,直至該儲備達到註冊資本的50%。中國內地公司還需要進一步撥出部分稅後利潤以資助員工福利基金,雖然撥出的金額由他們自行決定。這些儲備不作爲現金股息分配。此外,爲了向股東支付股息,我們將依靠廈門Pop Culture向Heliheng支付的款項,根據VIE協議,以及將這些款項作爲Heliheng分紅支付給Pop Culture Hk,然後再支付給我們公司。如果我們的中國內地子公司和中國內地經營實體未來爲自己負債,管理債務的工具可能會限制它們支付股息或向我們支付其他款項。

 

如有現金股息,將以美元支付。如果我們被視爲中國稅務居民企業,支付給海外股東的任何股息可能被視爲來源於中國的收入,因此可能會受到中國的預扣稅。請參閱《項目3.主要信息—D.風險因素—與在中國經營業務相關的風險—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我們可能被分類爲中國『居民企業』進行中國企業所得稅目的。這種分類可能會對我們和非中國股東產生不利的稅務後果,並對我們的經營業績和您的投資價值產生重大不利影響》2024年年度報告。

 

中國政府還對人民幣兌換成外國貨幣以及在某些情況下將貨幣匯出中國實施管制。我們及中國境內實體的大多數收入以人民幣收到,外幣短缺可能限制我們支付股息或其他款項的能力,或者無法履行外幣計價義務。根據現行中國外匯管理法規,涉及現金帳戶項的支付,包括利潤分配、利息支付以及貿易相關交易支出,只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就可以使用外幣支付,無需提前獲得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如果將人民幣兌換成外幣並匯出中國用於支付資本支出(如償還外幣貸款),則需要得到相關政府部門的批准。中國政府可能會自行決定對現金帳戶交易的外幣獲取實施限制,如果將來發生這種情況,我們可能無法以外幣向股東支付股息。

 

任何限制我們中國子公司及中國境內實體將股息或其他支付分配給各自股東的能力的意見,可能會嚴重限制我們進行業務、投資、進行收購或進行需要運營資本的其他活動的能力。然而,只要資金未在中國內外匯轉移,我們在中國內的運營和業務,包括我們中國子公司和中國境內實體的投資和/或收購將不受影響。

 

7

 

 

已選擇 簡化合並財務計劃表

 

作爲控股公司,我們通過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在中國大陸進行大部分業務。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這家開曼控股公司的業務包括與第三方公司簽約開發元宇宙平台,以及在2022年至2025年期間經營兩位流行普通話歌手的現場音樂會。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的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的業務如下:

 

實體名稱  

日期 的

公司註冊/
收購

 

地點 的

公司註冊/
收購

  生效
持有利益

股權
所有權/
合約性的
安排
  主要活動
流行文化團隊   2020年1月3日   開曼 群島   100%   母公司控股
                 
子公司                
流行文化香港   2020年1月20日   香港   100%   投資 控股
黑貓   2020年3月 1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100%   WFOE(外商獨資企業) 諮詢和信息技術支持
流行文化全球運營有限公司(「流行文化全球」)   2021年12月 3日   加利福尼亞   100%   海外 嘻哈資源整合和業務拓展
CPHF 控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香港   100%   數字 收集和數字貨幣
福建 華榴   2022年 7月2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100%   舉辦體育表現活動
                 
VIE                
廈門流行文化   2007年3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VIE   活動策劃、執行和主持
                 
VIE的子公司                
Pupu斯柏   2017年3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由VIE持有60%   活動策劃和執行
江西華柳   2017年6月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100% 屬於VIE   營銷
廣州 樹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廣州樹志」)   2018年12月1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100% 屬於VIE   活動 策劃和執行
深圳 Pop數字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深圳Pop」)   一月 17, 2020   中華人民共和國   100% 受VIE全面控制   活動 策劃與執行
廈門 Pupu數字科技有限公司(「Pupu Digital」)   2022年6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   100% 由VIE擁有   文化 科技
華榴 數碼娛樂(北京)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華榴數碼」)   2022年4月 1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100% 由VIE擁有   代理 經紀人和自有品牌發展
中普 書院   三月 30, 2022   中華人民共和國   54% 由VIE擁有 *   數字 收藏和元宇宙
廈門 企欽科技有限公司(「廈門企欽」)   四月 12, 2022   中華人民共和國   54% 由VIE擁有   IPC 許可證
廈門 片鼠之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廈門鼠之")   2022年 五月十六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   由VIE完全擁有   在線 和線下廣告營銷以及展覽

 

*中普書院51%由江西華柳擁有,10%由俊普紀元擁有。俊普紀元30% 由江西華柳擁有。

 

8

 

 

以下表格展示了Pop Culture Group及其子公司以及VIE及其 子公司截至2024年、2023年、2022年6月30日的財務摘要,以及截至2024年、2023年6月30日的資產負債表數據。

 

已選擇的 簡明綜合損益表

 

   截至財政年度結束
2024年6月30日
 
   流行文化
集團
   子公司   VIE及其
子公司
   消除項   合併
總計
 
收入  $150,000   $60,066   $47,171,852   $-   $47,381,918 
營收成本  $139,414   $897   $44,360,887   $-   $44,501,198 
毛利潤  $10,586   $59,169   $2,810,965   $-   $2,880,720 
淨利潤  $(6,277,109)  $(379,370)  $(5,975,636)  $-   $(12,632,115)
綜合收益  $(6,277,109)  $(396,456)  $(5,939,998)  $(82,236)  $(12,695,799)

  

  

截至財政年度結束

2023年6月30日

 
  

流行文化

集團

   子公司  

VIE及其

子公司

   消除項  

合併

總計

 
收入  $257,169   $-   $18,286,074   $-   $18,543,243 
營收成本  $150,000   $312,198   $21,743,860   $-   $22,206,058 
毛利潤  $107,169   $(312,198)  $(3,457,786)  $-   $(3,662,815)
淨利潤  $(25,257,696)  $(1,273,299)  $(14,053,844)  $15,327,143   $(25,257,696)
綜合收益  $(25,257,696)  $(2,065,384)  $(14,936,399)  $15,327,143   $(26,932,336)

 

  

 截至財政年度結束
2022年6月30日

 
   流行文化
集團
   子公司   VIE和其
子公司
   消除項   合併
總計
 
收入  $-   $7,520,431   $24,761,112   $           -   $32,281,543 
營收成本  $-   $6,542,201   $19,493,810   $-   $26,036,011 
毛利潤  $-   $978,230   $5,267,302   $-   $6,245,532 
淨利潤  $(1,583,761)  $389,137   $1,882,512   $-   $687,888 
綜合收益  $(1,583,761)  $124,256   $1,273,590   $-   $(185,915)

 

9

 

 

選定 精簡綜合資產負債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 
   流行文化
集團
   子公司   VIE 以及它的
子公司
   消除項   合併
總計
 
現金  $10,711   $25,390   $194,462   $-   $230,563 
應收款項來自 可變利益實體  $4,408,299   $-   $-   $(4,408,299)  $- 
總流動資產  $8,969,510   $11,212,627   $54,695,177   $(33,213,926)  $40,932,053 
對子公司和可變利益實體的投資  $6,372,217   $-   $-   $(6,372,217)  $- 
總資產  $15,341,727   $21,870,052   $55,345,910   $(50,322,932)  $42,234,757 
總負債  $32,795   $2,768,155   $57,307,054   $(33,198,421)  $26,909,583 
股東權益合計  $15,308,932   $19,101,897   $(1,961,144)  $(17,124,511)  $15,325,174 
總負債和 股東權益  $15,341,727   $21,870,052   $55,345,910   $(50,322,932)  $42,234,757 

 

   截至2023年6月30日 
   流行文化
集團
   子公司   VIE及其
子公司
   消除項   合併
總計
 
現金  $1,095,007   $955,375   $700,928   $-   $2,751,309 
應收款項 VIE  $-   $8,403,898   $-   $(8,403,898)  $- 
總流動資產  $7,882,234   $17,570,698   $15,204,680   $(8,403,898)  $32,253,714 
子公司及VIE的投資  $2,564,498   $-   $-   $(2,564,498)  $- 
總資產  $26,209,748   $7,028,174   $16,775,802   $(10,968,396)  $39,045,328 
總負債  $31,600   $498,970   $12,336,610   $-   $12,867,180 
股東權益合計  $26,178,148   $6,529,204   $4,439,192   $(10,968,396)  $26,178,148 
負債合計和 股東權益  $26,209,748   $7,028,174   $16,775,802   $(10,968,396)  $39,045,328 

  

精選 壓縮的合併現金流量表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財政年度 
   流行文化
集團
   子公司   VIE 及其
子公司
   消除項   合併
總計
 
經營活動中的淨現金流出  $(3,384,519)  $2,334,157   $(4,106,484)  $           -   $(5,156,846)
投資活動中使用的淨現金  $-   $(539,915)  $(132,899)  $-   $(672,814)
融資活動中使用的淨現金  $2,300,223   $(2,658,102)  $3,731,488   $-   $3,373,609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財政年度 
   流行文化
集團
   子公司   VIE 及其
子公司
   消除項   合併
總計
 
用於經營活動的淨現金  $(3,390,075)  $100,151   $(2,672,557)  $-   $(5,962,481)
投資活動中使用的淨現金流量  $(4,600,000)  $(885,824)  $(680,272)  $              $(6,166,096)
籌資活動中使用的淨現金  $-   $-   $683,277   $-   $683,277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財政年度 
   流行文化
集團
   子公司   可變利益實體及其
子公司
   消除項   合併
總計
 
經營活動中的淨現金流出  $(7,365,529)  $(8,376,329)  $4,365,662                  -   $(11,376,196)
投資活動中使用的淨現金  $(18,302,281)  $10,100,049   $(589,351)  $-   $(8,791,583)
籌資活動中使用的淨現金(提供的)  $34,748,634   $(10,327   $(1,679,374)  $-   $33,058,932 

 

10

 

 

業務 概覽

 

以嘻哈文化的價值觀爲核心,以年輕一代爲主要目標受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運營實體主辦娛樂活動,運營與嘻哈相關的在線節目,併爲企業客戶提供活動策劃和執行服務以及品牌推廣服務,包括在線營銷和推廣,商標和標誌設計,視覺識別系統設計,品牌定位,品牌個性設計,以及爲企業客戶提供數字解決方案的服務費。他們致力於爲嘻哈生態系統的各個利益相關者創造價值,從粉絲到藝術家、企業客戶和贊助商。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運營實體提供品牌推廣服務,如在線營銷和推廣,商標和標誌設計,視覺識別系統設計,品牌定位,品牌個性設計,以及數字解決方案,向企業客戶收取服務費(「品牌推廣」)。

 

近年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運營實體主要專注於開發並舉辦自己的嘻哈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運營主體擁有與嘻哈活動相關的大量知識產權,包括一部舞臺劇,三場舞蹈比賽或活動,兩個文化和音樂節,以及兩場在卡拉OK酒吧或遊樂場舉辦的以現場嘻哈表演爲特色的促銷派對,旨在推廣嘻哈文化,並與音樂公司和藝術家合作,在中國舉辦各種音樂會;從2020年3月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運營實體一直在開發和運營與嘻哈相關的在線節目(統稱「活動主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運營實體的嘻哈活動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和2022年結束的財政年度內吸引了14.9萬、26.9萬和20.3萬人次,他們的在線嘻哈節目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和2022年結束的財政年度內獲得了超過35700萬、79000萬、21000萬的觀看次數。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運營實體通過向廣告商提供贊助包以換取贊助費,並通過銷售音樂會門票來從活動主辦業務中獲得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運營實體幫助企業客戶設計、物流和佈局活動,協調和監督實際活動建立和實施,並通過服務費(「活動策劃和執行」)獲取收入。他們的服務特點包括顯著的嘻哈元素,涵蓋企業和營銷活動的每個方面,包括溝通、規劃、設計、生產、接待、執行和分析。在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財政年度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運營實體在活動策劃和執行方面爲23、87和56項事件提供服務,分別爲9、31和21位客戶。

 

我們認爲企業客戶僱傭中華人民共和國運營實體策劃和執行活動,併爲年輕一代提供品牌推廣服務的主要原因是他們深刻理解這一代人的品味和喜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運營實體還向個人收藏家銷售數字藏品,爲企業客戶提供音樂錄製服務,並向嘻哈舞蹈訓練機構提供SaaS軟件服務,收取服務費,併爲企業客戶分發廣告,收取服務費(「其他服務」)。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財政年度,我們的總收入分別爲47,381,918美元、18,543,243美元和32,281,543美元,淨收入分別爲負15,191,180美元、25,257,696美元和687,891美元。這些財政年度,品牌推廣業務的收入分別佔我們總收入的83%、53%和27%,活動舉辦業務的收入分別佔我們總收入的9%、23%和46%,活動策劃和執行業務的收入分別佔我們總收入的7%、22%和26%,其他服務業務的收入分別佔我們總收入的1%、2%和1%。

 

我們的業務在2024年年度報告的「公司信息—業務概況」一節中有更詳細的討論。

 

最新發展

 

2023年10月9日,我們召開了股東大會,股東批准了一項提案,將每10股面值爲0.001美元的普通股進行股份合併,合併爲每股面值爲0.01美元的普通股(「股份合併」)。股份合併於2023年10月26日生效,A類普通股於2023年10月27日納斯達克資本市場開盤時開始以股份合併後的基礎進行交易,交易代碼仍爲「CPOP」,但CUSIP編號變更爲G71700 119。股份合併不會發行零股,所有零股均向上取整至整數股。每10股合併前的普通股自動合併爲一股已發行且流通的普通股,股東不需要採取任何行動。

 

11

 

 

股份合併後,公司授權股本變爲50,000.00美元,分爲4,400,000股面值爲0.01美元的A類普通股和600,000股面值爲0.01美元的B類普通股。

 

從開曼群島法律角度來看,股份合併不會對2023年10月26日生效日期前的股份產生任何追溯效應。然而,在本招股說明書中提及的我們的普通股已經被追溯調整和重新陳述,以反映股份合併的效應,就好像股份合併已在相關較早日期發生一樣。

 

2024年2月5日,公司股東召開了股東大會,批准了(i)將公司的授權股本從50,000美元增加到60,000美元,分爲5,400,000股面值爲0.01美元的A類普通股和600,000股面值爲0.01美元的B類普通股,以及(ii)將公司授權但未發行的1,000,000股A類普通股重新指定和重新分類爲C類普通股,使公司的授權股本變爲60,000美元,分爲4,400,000股面值爲0.01美元的A類普通股,600,000股面值爲0.01美元的B類普通股以及1,000,000股面值爲0.01美元的C類普通股。C類普通股的條款與A類普通股相同,但持有C類普通股的股東無投票權。

  

2024年3月26日,公司股東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其中(i)A類普通股股東通過了特別決議,批准了公司目前已發行的各類股份的權利變更,使得每位B類普通股股東有權爲其持有的每股B類普通股行使100票權利(「B類變更」),(ii)所有股東(作爲一個類別投票)通過了一項普通決議,批准將公司的授權股本從總值60,000美元,分爲4,400,000股A類普通股,面值每股0.01美元,600,000股B類普通股,面值每股0.01美元,和1,000,000股C類普通股,面值每股0.01美元,增加至總值760,000美元,分爲64,400,000股A類普通股,面值每股0.01美元,10,600,000股B類普通股,面值每股0.01美元,和1,000,000股C類普通股,面值每股0.01美元(「股本增加」),(iii)所有股東(作爲一個類別投票)通過了一項特別決議,批准公司修改並重新制定的章程和繼承。符合B類變更和股本增加的條款。公司於2024年1月8日另行收到了A類普通股唯一持有人就B類變更的書面同意。

 

企業信息

 

我們的主要執行辦公室位於中國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環島東路2488號1207-08室,電話號碼爲+86-0592-5968169。我們在開曼群島的註冊辦事處位於Cayman Islands, Grand Cayman KY1-1002,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Harbour Place, 4th Floor,註冊辦公室電話號碼爲+1-3459498599。我們在http://cpop.cn/ 上維護一家公司網站。在我們的網站或任何其他網站中包含的或可訪問的信息並不構成本年度報告的一部分。我們在美國的法定服務代理是Cogency Global Inc.,位於紐約州紐約市,東42街122號,18樓,郵編10168。

 

12

 

 

風險因素。

 

投資我們的證券涉及風險。在作出投資決定之前,您應仔細考慮適用的招股說明書中描述的風險,以及2024年年度報告中「項目3.關鍵信息—D.風險因素」下的風險因素,其通過參考形式納入本招股說明書中,且將根據我們根據證券交易法提交的後續文件進行更新,這些文件已通過參考形式納入此處,連同本招股說明書中或通過參考方式納入本招股說明書和任何適用的招股說明書中的其他所有信息,結合您特定的投資目標和財務狀況。除了這些風險因素外,管理層可能存在其他風險和不確定因素,管理層可能沒有意識到或專注於,或管理層認爲這些風險微不足道。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或經營結果可能會受到這些任何風險的重大不利影響。我們的證券交易價格可能因爲這些任何風險而下跌,您可能會失去全部或部分投資。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中標題爲「Incorporation of Documents by Reference」和「Where You Can Find Additional Information」的部分。

 

因爲我們可以發行額外股份(包括A類普通股、B類普通股和C類普通股),我們的A類普通股股東可能會遭受即時稀釋並進一步蒙受稀釋。

 

2024年2月5日和3月26日,我們的股東分別舉行了兩次特別股東大會,目的是審議和表決,其中包括B類變更和股本增加等議案。

 

我們的授權股本爲760,000美元,分爲64,400,000美元面值爲0.01美元的A類普通股,10,600,000美元面值爲0.01美元的B類普通股,以及1,000,000美元面值爲0.01美元的C類普通股。持有A類普通股、B類普通股和C類普通股的股東除了在投票和轉換權利方面有所不同外,其他權利相同。在需要所有股東投票表決的事項上,每持有一份A類普通股的持有人將有一票,並且每持有一份B類普通股的持有人將有100票。持有C類普通股的股東沒有投票權。A類普通股和C類普通股不可轉換。B類普通股可由持有人自行選擇,按一對一的比例轉換爲A類普通股。A類普通股、B類普通股和C類普通股的條款相同,除了投票和轉換權利方面的有關規定。

 

根據我們修訂後的公司章程,董事會被授權,除其他事項外,可以發行額外的股份或可轉換或可交換爲股票的證券,無需股東批准。我們可能發行此類額外的股本或可轉換證券以籌集額外資金。發行任何額外的股份或可轉換證券可能會對我們的股東造成實質性攤薄。此外,如果我們發行受限制的股份單位、股票增值權益、期權或認股權證以在未來購買我們的普通股,且這些股票增值權益、期權或認股權證被行使,或者受限制的股份單位獲得解禁,我們的股東可能會遭受進一步攤薄。我們的普通股持有人沒有優先購買權,無權購買其按比例分配的任何一類或系列股票的權利,因此,此類銷售或發行可能導致股東攤薄加劇。攤薄的感知風險可能導致我們的股東出售股份,進而導致我們股價下跌。此外,攤薄的感知風險和由此導致的我們股價下行壓力可能鼓勵投資者進行我們股票的做空交易。通過增加供售股份數量,大量的做空交易可能進一步導致我們股價的逐步下滑。

 

我們的A類普通股銷售可能會鼓勵第三方進行賣空榜交易,這可能會導致我們股價未來的下跌。

 

自2024年3月以來,我們已經發行了總計1250萬股A類普通股,用於籌集資金和資產收購。在許多情況下,公司大規模發行股本可能會對普通股價格造成重壓。特別是如果放入市場的股數超過市場接受的能力,這種情況可能會進一步對我們A類普通股價格造成下行壓力。無論我們的活動如何,做空者和其他人都有機會爲未來我們股價的下跌做貢獻。如果我們的A類普通股有大量做空交易,從我們收購活動中產生的價格下跌將導致股價進一步下跌,這可能導致我們A類普通股的其他股東出售股份,從而在市場上銷售A類普通股。如果市場上銷售的我們A類普通股數量遠遠超出市場所能吸納的範圍,我們普通股的價格可能會下跌。

 

13

 

 

發售統計和預期的時間表

 

賣方股東可能不時進行一次或多次的交易,以任何或全部本招股說明書涵蓋的A類普通股進行交易。本招股說明書涵蓋的A類普通股可能按照在銷售時確定的數量、價格和條款進行出售。我們將保持本招股說明書所屬註冊聲明有效,直至根據該註冊聲明處置本招股說明書涵蓋的所有A類普通股爲止,且應符合該註冊聲明的要求。

 

資本構成和負債

 

下表列出了我們的資本結構:

 

  根據2024年6月30日的實際情況;和
     
  根據2024年8月PIPE(如下所定義)的展望情況。

 

以下顯示的財務數據爲非經審計數據,代表管理層的估算。本表中的信息應與財務報表及附註以及已納入本招股說明書的其他財務信息一起閱讀,並且以其爲參考。

 

   截至2024年6月30日 
   實際   擬定調整 
   $    $  
股東權益:          
A類普通股,每股面值$0.01,授權64,400,000股,實際發行和已發行股數分別爲3,362,733股和13,362,733股,包括實際和財務數據;B類普通股,每股面值$0.01,授權10,600,000股,實際發行和已發行股數爲576,308股,包括實際和財務數據。  39,390   139,390 
應收訂閱款   (15,441)   (15,441)
追加實收資本   42,459,143    52,359,143 
法定公積金   1,538,443    1,538,443 
累積赤字   (27,006,989)   (27,006,989)
累積其他綜合損益   (1,705,614)   (1,705,614)
股東權益總額   15,308,932    25,308,932 
總負債   6,202,257    6,202,257 
總資本化   21,511,189    31,511,189 

 

14

 

 

使用收益

 

我們將不會從出售股東出售我們的任何A級普通股中獲得任何收益。我們已同意支付與登記此招股說明書涵蓋的A級普通股相關的所有費用。出售股東將支付與此處所述的A級普通股銷售相關的任何經紀佣金和/或類似費用。

 

股份資本描述

 

有關我們的股本和我們修訂後的備忘錄和協會章程的某些條款的信息,均已通過我們2024年度報告進行引用,具體內容請參閱「項目10,附加信息—b.備忘錄和章程」。此等信息並非完整,且在其整體上受到我們修訂後的備忘錄和協會章程以及開曼群島法律的規定的限制。

 

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中的「更多信息來源」以獲取我們已提交併已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開披露的修訂後的備忘錄和章程的副本獲取信息。

 

售出股東

 

本招股說明書涵蓋了在2024年8月PIPE中發行的所有股份的轉售,具體信息如下表所示。描述了每位出售股東獲得股份的交易過程。我們將不會收到任何出售A類普通股所得的款項。除了持有A類普通股之外,出售股東在過去三年內與我們沒有任何實質性關係。

 

2024年3月備案下架

 

2024年3月19日,公司與三名與公司不相關的第三方購買方(統稱爲「備案下架購買方」,請參見下表)簽訂了一系列認購協議(統稱爲「2024年3月認購協議」)。根據2024年3月認購協議,備案下架購買方同意認購併購買,公司同意發行並出售給備案下架購買方1,500,000股A類普通股(「備案下架股票」),認購價格爲每股2.86美元,總認購金額爲4,290,000美元(「備案下架」)。備案下架股票在公司在2022年7月14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申報的F-3表格登記聲明生效後進行發售,最終於2022年11月18日生效(「F-3備案聲明」)。與備案下架有關的F-3備案聲明的招股說明書在2024年3月19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2024年3月認購協議,交易所涉及的交易以及發行備案下架股票均已獲得公司董事會的批准。2024年3月認購協議規定的交易完成於2024年3月21日。這些交易統稱爲「2024年3月備案下架」。

 

購買方  股份數
A類
普通
股份
   Consideration 
洪梅 張   500,000   $1,430,000 
小燕 陳   500,000   $1,430,000 
財神 蘇   500,000   $1,430,000 

 

15

 

 

對易財神的收購

 

2024年5月29日,公司通過其全資子公司Pop Culture Hk,與易財神(廈門)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財神」)的前股東鄭紹榮簽署了股份購買協議(「股份購買協議」),以收購易財神98%的股權。根據股份購買協議,Pop Culture Hk同意從鄭紹榮處收購易財神的股權。作爲易財神的出售對價,在2024年7月11日,公司向鄭紹榮發行了總價值爲110萬美元的100萬股A類普通股。該交易稱爲「對易財神的收購。」

 

2024年8月PIPE

 

2024年8月6日,公司與12位認購人(以下簡稱「認購人」,見下表)簽署了特定認購協議(「2024年8月認購協議」)。根據2024年8月認購協議並依據《S法令902號規定》,於2024年8月23日,公司出售給認購人1000萬股A類普通股,每股價格爲1.00美元。該交易稱爲「2024年8月PIPE。」

 

購買方  股份數
A類
普通
股份
   Consideration 
HK 龍人數字傳媒有限公司   1,500,000   $1,500,000 
Hk WEIYI 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1,500,000   $1,500,000 
SAm WAIHONG   500,000   $500,000 
XIAOYAN 陳   500,000   $500,000 
CAISEN 蘇   500,000   $500,000 
HONGMEI 張   500,000   $500,000 
NEW RISE INTERNATIONAL LIMITED(立偉國際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BOFENG HOLDINGS LIMITED   1,000,000   $1,000,000 
RONGHUA 肖   200,000   $200,000 
JUE CHEN   1,000,000   $1,000,000 
XINGPING 羅   400,000   $400,000 
SHAORONG 鄭   1,400,000   $1,400,000 

 

下表列出了每個出售股東的姓名、公司職務、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時持有的A類普通股數量、該出售股東可能根據本招股說明書不時出售的A類普通股數量(無論該出售股東是否有出售的目的),以及在本招股說明書列明的股份全部出售後,該出售股東將擁有的A類普通股數量(假定在本招股說明書日期之後該出售股東未對A類普通股擁有權進行任何更改)。除非另有說明,所有權益表現爲直接,該人具有唯一的投票和投資權力。

 

16

 

 

下表中個人姓名的包含並不表示其是公司的「關聯方」。

 

      負責人 職位
  股份 轉售前擁有的股份(1)   數字
股份拍賣提供
   受益股份
重新銷售後擁有的股份
 
股東出售(2)  地址  公司  數字   百分比   再次銷售   數字   百分比 
香港 龍仁數字傳媒有限公司  No. 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喬英路560號  不適用   1,500,000    10.4%   1,500,000        %
香港 威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Room 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蓮興路41號1901室  不適用   1,500,000    10.4%   1,500,000        %
SAM WAIHONG  RAMPA DOS CAVALEIROS EDF. SUNYICk GARDEN,26-ANDAR-G, 澳門  不適用   500,000    3.5%   500,000        %
XIAOYAN CHEN  Room 2604, No.4 Riyuansanli, Huli District, Xiamen City, Fujian Province, China  不適用   500,000    3.5%   500,000        %
CAISEN SU  No. 19 Xinggou, Yumei Village, Changkeng Township, Anxi County, Quanzhou City, Fujian Province, China  不適用   500,000    3.5%   500,000        %
HONGMEI ZHANG  廈門市思明區會展北里9號903室,中國福建省  不適用   500,000    3.5%   500,000        %
新興國際有限公司  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51-155號兆英商業大廈  不適用   1,000,000    7.0%   1,000,000        %
博豐控股有限公司  OMC Chambers, Wickhams Cay 1, Road Town, Tortola,英屬維京群島  不適用   1,000,000    7.0%   1,000,000        %
榮華 曉  501, 廈門市思明區嘉賓裏23號,福建省,中國,361000  不適用   200,000    1.4%   200,000        %
覺 晨  廈門市集美區慈後路41號,福建省,中國,361000  不適用   1,000,000    7.0%   1,000,000        %
興平 羅  房間 905,廈門市思明區公園南路21號,福建省,中國,361000  不適用   400,000    2.8%   400,000        %
邵榮 鄭  廈門市集美區樂海北里223號1104室,福建省,中華人民共和國  不適用   2,400,000    16.7%   1,400,000    1,000,000    7.0%

 

(1) 百分比 是根據2024年12月4日已發行和流通的14,362,733股A類普通股計算的,並假定每位 出售股東在本招股說明書之下出售該特定出售股東提供的所有股份。在計算每位出售股東的持股 百分比時,包括該出售股東在招股說明書日期後60天內有權獲得的股份,其中包括 通過行使任何期權、認股權證或其他權利或在本招股說明書日期後轉換任何其他證券獲得的股份。
   
(2) HK 龍仁數字傳媒有限公司,HK唯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SAm衛鴻,新崛起國際有限公司, 博豐控股有限公司,榮華 肖,珏陳,和興平 羅 是通過2024年8月PIPE收購了 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時擁有的所有股份。邵榮 鄭 是通過收購 億財神和2024年8月PIPE收購了招股說明書日期時擁有的股份。小燕 陳,財森 蘇,和紅梅 張 是通過2024年3月的上市活動 和2024年8月的PIPE活動收購了招股說明書日期時擁有的股份。

 

公司 可能根據SEC規定從時間不時地補充這份招股說明書,包括有關 賣股股東或任何新的賣股股東的證券持有情況,提供的可供轉售的證券數量以及 具有過去三年內與本公司或 其任何前身或關聯公司的職位、職務或其他重大關係的任何賣股股東。

 

17

 

 

分銷計劃

 

在本招股書的這一部分中,「售股股東」一詞指的是:

 

如上表格中標明的售股股東;以及

 

這些引用的人士的任何受贈人、質權人、受讓人、或其他權益繼承人可能:(a)在本招股說明書日期後收到本次提供的A類普通股;及(b)在此處提供或出售這些股份。

 

本招股書所提供的A類普通股可以由售股股東直接出售。或者,售股股東可以通過承銷商、經紀人、經銷商、代理商或其他中介不時提供這些股票。售股股東截至本招股書日期已告知我們,未就本招股書提供的A類普通股簽訂承銷或分銷安排。售股股東可能通過以下方式分銷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股票市場(包括一個或多個大宗交易)上以市場價格通過經紀渠道進行一項或多項交易,包括通過代表售股股東的經紀人或通過作爲原則的市場製造商、經銷商或承銷商向納斯達克股票市場轉售這些股票;通過私下協商的銷售;通過這些方法的組合;或通過其他方式。這些交易可能按照銷售時盛行的市場價格、與這些盛行市場價格有關的價格或協商的其他價格進行。由售股股東支付常規的或特別協商的經紀手續費或佣金與本公司A類普通股的銷售相關。

 

售股股東可能與經紀商進行對沖交易有關的分銷股份或其他交易。在此類交易中,經紀商可能會在對沖其與售股股東所持倉位時進行本公司A類普通股的空頭交易。售股股東還可能賣空股票並交還股票以平倉這種空頭頭寸。售股股東可能與經紀商進行期權或其他交易,要求向經紀商交付我們的A類普通股。經紀商隨後可能根據本招股書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這種A類普通股。

 

售股股東還可以將我們的A類普通股出借或抵押給經紀商。經紀商可能出售這些出借的A類普通股,或者在發生違約時,經紀商可能根據本招股書出售抵押的A類普通股。任何符合本招股書規定的144條款可出售的證券均可根據144條款而非根據本招股書出售。

 

售股股東告知我們,他們未與任何承銷商或經紀商就出售其證券達成任何協議、諒解或安排。沒有承銷商或協調經紀人與售股股東在出售售股股東所售股票方面有任何行動。

 

雖然本招股書所涉及的A類普通股目前未受承銷,但售股股東或其承銷商、經紀商、經銷商或其他代理人或其他中介,如果有任何,則可能被視爲《證券法》的「承銷商」,並且任何賺取的利潤或佣金都可能被視爲承銷補償。

 

根據《交易法》的適用規定,任何參與本次提供的A類普通股分配的人士,在本次分配前五天內可能不能同時進行A類普通股的做市活動。受讓股東將受《交易法》及其相關規定的約束,包括但不限於監管m,這些規定可能限制受讓股東的買賣時間。

 

爲了遵守適用的州證券或藍天法律法規(如適用),本招股書提供的A類普通股將僅通過註冊或持牌經紀人或經銷商在這些司法管轄區內出售。在某些州,僅當這些股票在該州註冊或具備銷售資格,或者獲得豁免並獲得豁免時,這些股票才能出售。

 

我們將承擔本招股書提供的A類普通股登記的所有成本、費用和費用。然而,售股股東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經紀業務或承銷佣金以及類似的銷售費用(如有)。

 

售股股東不能保證以備本人的或全部出售任何證券。

 

18

 

 

稅務

 

根據本招股說明書提供的該證券的購買、所有權和處置所涉及的稅務後果已在「項目10.額外信息—E.稅收」下的2024年年度報告中詳細說明,該報告已作爲參考文獻並進行引用,同時我們的後續提交根據證券交易法將進行引用,如適用,在任何隨附的招股說明書補充或相關的自由書面招股說明書中。

 

費用

 

以下表格列出了與本次發行相關的總費用,所有這些費用都將由我們支付。所有顯示的金額均爲估算值,除證券註冊費以外。

 

SEC註冊費  $1,714.72 
法律費用和開支  $* 
會計費用和支出  $* 
印刷費用  $* 
各種費用  $* 
總計  $* 

 

*將由招股說明書補充資料或外國私人發行人提交的6-k表格報告的附件提供,該報告已被納入此招股章程。僅用於估計此項目。實際支出可能有所不同。

 

重要合同

 

我們的重要合同在納入本招股說明書的參考文件中描述。請參見下文的「文獻引用」。

 

重大變更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按照2024年年度報告,我們在提交或歸檔的外國發行人6-k表格報告中,以及在本招股說明書或適用招股說明書補充中披露的,自2024年6月30日以來未發生報告性重大變化。

 

法律事項。

 

我們在涉及美國聯邦證券法和紐約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務方面由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 LLC代表。 我們在本次發行中提供的證券的有效性以及關於開曼群島法律的某些其他法律事務將由我們的開曼群島法律顧問Ogier (Cayman) LLP(以下簡稱「Ogier」)審核通過。 關於中國法律的法律事務將由美商法律事務所AllBright審核通過。 如果根據本招股說明書進行的發行交易涉及的法律事務由承銷商、經紀人或代理商的法律顧問審核通過,則這些法律顧問將被列入與任何此類發行有關的適用招股說明書補充中。

 

專家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和2022年結束的財政年度的合併財務報表已被包含在此,並倚賴於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WWC, P.C.的報告,據該公司作爲審計和會計專家的權威給出。 WWC, P.C.的辦公地址位於加利福尼亞州聖馬特奧市先鋒街010號94403。

 

19

 

 

文件插入借鑑

 

證券交易委員會允許我們「通過參考」向本招股說明書披露我們向SEC提交的某些信息。這意味着我們可以通過引用這些文件向您披露重要信息。文獻引用本招股說明書中包含的任何陳述均被視爲已修改或取代,因此對於此招股說明書,如此修改或取代此類早期陳述的任何陳述都不應視爲組成本招股說明書的一部分,除非該陳述被如此修改或取代。

 

我們在此將以下文件納入本招股說明書的參考文獻中:

 

  (1) 我們 關於2023年度報告,已於2024年2月15日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20-F表格 截至2024年6月30日結案的年度財政報告於2024年11月15日提交給SEC;
     
  (2) 我們註冊聲明中的A類普通股描述; 表單8-A 於2021年6月25日提交給SEC,併爲更新此描述而提交的任何修訂或報告;
     
  (3) 本招股說明書後提交的任何未來的依據1934證券交易法的年度報告,並在該日期之前終止本招股說明書所提供的證券的發行的任何未來外國私募發行人的依據表格6-k的報告,並被標記爲納入此招股說明書的一部分;
     
  (4) 本招股說明書後提交給SEC的任何未來的外國私募發行人on Form 6-K報表,被標識爲納入其報告提交給本招股說明書組成部分的報告。

 

2024年度報告中包含了對我們業務的描述以及經過審計的合併財務報表和獨立核數師報告。這些報告是根據美國通用會計準則編制的。

 

除非明確引用,否則本招股說明書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被視爲引用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但未被提交的信息。除了這些文件的附件,本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所有文件的副本將免費提供給每個人,包括任何受益所有者,只要該人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該人請求:

 

Pop Culture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廈門市湖里區環島東路2488號1207-08室

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

中國人民共和國

+ 86-0592-5968169 

 

20

 

 

您應該僅依賴我們在此招股說明書中所引用或提供的信息。我們未授權任何人提供其他信息。我們不在任何未獲準的司法轄區內出售上述證券。您不應認爲本招股說明書中所包含或所引用的信息除文件日期外是準確的。

 

在哪裏找到額外信息

 

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定,本招股說明書省略了所包含的此類註冊聲明中的某些信息和陳列項。因此,本招股說明書可能未包含所有您可能認爲重要的信息,您應該審閱這些文本的全部內容。如果我們已將合同、協議或其他文件作爲註冊聲明的陳列項提交,則應閱讀該文件以更全面地了解所涉文件或事項。

 

作爲境外私人發行人,我們受到適用於境外私人發行人的證券交易法定期報告和其他信息要求的限制。因此,我們需要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包括20-F表在內的報表和其他信息。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可以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網站www.sec.gov上查閱。

 

作爲境外私人發行人,我們可免除交易所法規的規定,包括規定有關代理人聲明的規定,而我們的高管、董事和主要股東可免除交易所法規的交易報告和短線投機利潤追回規定。此外,我們不需要像在交易所註冊的美國公司那樣頻繁或及時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定期或現報告和財務報表。

 

民事責任的可執行性 

 

我們根據開曼群島的法律成立爲一家有限責任豁免公司。我們之所以選擇在開曼群島設立公司,是因爲作爲一家開曼群島公司,有着政治和經濟穩定、有效的司法制度、優惠的稅收制度、沒有外匯管制或貨幣限制以及專業和支持服務的某些優勢。然而,與美國相比,開曼群島的證券法體系較不發達,爲投資者提供的保護也明顯較少。此外,開曼群島公司可能無權在美國聯邦法院起訴。

 

21

 

 

中國業務實體的幾乎所有資產都位於中國。此外,我們所有的高管都是中國國籍或居民,他們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也位於美國以外。因此,投資者可能很難在美國境內對我們或這些人進行訴訟送達,或者強制執行在美國法院獲得的判決,包括基於美國證券法或任何美國州的民事責任條款的判決。

 

我們任命Cogency Global Inc.爲我們的代理人,在美國南區紐約州聯邦證券法或在紐約州紐約縣最高法院根據美國聯邦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提起訴訟的任何行動中接受訴訟。

 

關於開曼群島法律事務,我們的律師事務所奧吉爾向我們表示,開曼群島法院不太可能(i)承認或強制執行針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或高管基於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民事責任條款在美國法院獲得的判決;以及(ii)在開曼群島提起的原始訴訟中,根據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民事責任條款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或高管實施責任,就這些規定實施的責任具有懲罰性質的情況而言。在這種情況下,儘管目前美國和開曼群島之間沒有關於執行在美國獲得的判決的法定強制執行或條約,開曼群島法院將認可並強制執行具有權威外國法院判決的外國貨幣,不需重新審判確認違約法院的原則。要在開曼群島執行外國判決,該判決必須是最終和確鑿的,由具有管轄權的法院作出(開曼群島法院將應用開曼群島國際私法規則來確定外國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並且不涉及稅款或罰款,不與開曼群島就同一事項作出的判決相牴觸,不可訴諸欺詐或以某種方式獲得,或屬於違反自然公義或開曼群島公共政策的類型。此外,開曼群島法院是否強制執行存在不確定性:(1)基於美國聯邦證券法民事責任規定在對我們或其他人提起的訴訟中獲得的美國法院判決;或(2)根據證券法對我們或其他人提起的原始訴訟。奧吉爾告知我們,開曼群島法律與美國證券法民事責任規定下從美國法院獲得的判決是否被開曼群島法院確定爲具有懲罰性質存在不確定性。如果同時在其他地方提起訴訟,開曼群島法院可能暫停強制執行程序。

 

奧博律師事務所進一步建議我們,外國判決的承認和執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典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院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要求,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判決所在國之間的條約或司法管轄區之間的相互承認,承認並執行外國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利堅合衆國之間沒有關於法院判決的相互承認和執行的條約或其他形式的相互關係。奧博律師事務所進一步建議我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院將不會根據封建的基本原則,國家主權、安全或公共利益來的判決,執行鍼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和經理的外國判決,因此,造成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和執行美國法院判決的困難。

 

22

 

 

 

流行文化集團有限公司

 

10,000,000份A類普通股由出售股東提供

 

 

 

 

 

 

 

 

 

 

 

 

 

 

第二部分

 

招股書中不需要的信息

 

項目8。董事與高管擔保

 

開曼群島法律不限制公司的備忘錄和章程提供董事和高級職員的賠償程度,除非該類規定被開曼群島法院認爲違反公共政策,例如提供賠償以應對犯罪的後果,或針對被保障人自己的欺詐或不誠實。

 

我們的章程規定,我們將爲公司時間和不時的每個董事、秘書、助理秘書或其他職務擔任者(但不包括我們的核數師)以及同樣的個人代表提供賠償,並免責:(a)除了因爲本人的不誠實、故意違約或欺詐行爲而發生的所有行動、訴訟、成本、費用、損失、損害或責任,關於我們的業務或事務的進行或本人的職責、權力、權限或自由裁量的履行或執行;和(b)不限於前款所述的,在捍衛關於我們或我們事務的任何民事訴訟中,任何由此類個人發生的成本、費用、損失或責任,無論該訴訟在開曼群島還是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中。

 

我們已同意賠償我們的董事和高級職員,在他們擔任董事或高管的原因下因索賠而產生的某些責任和費用。

 

第9項 附件

 

展示文物編號。   描述
4.1   樣本 A類普通股證書(以參考我們2024年度20-F表格(文件編號001-40543)附件2.1提交給SEC,提交日期爲2024年11月15日)
5.1*   意見 Ogier (開曼) 有限法律責任合夥
23.1*   同意 WWC,P.C.
23.2*   同意 Ogier (開曼) 有限法律責任合夥(包含在附件5.1中)
23.3*   同意書 廈門錦天城法律事務所
107*   申報費用表格

 

*同時提交

 

II-1

 

 

第10項承諾

 

(a)簽署的發行人特此承諾:

 

(1)在進行任何的要約或銷售期間,需提交後效修正案以更新本註冊聲明。

 

  (i) 要包括1933年證券法第10條(a)(3)要求的任何說明書;
     
  (ii) 反映招股書生效日期後的任何事實或事件(或最新的招股書修訂案)發生變化,這些事實或事件單獨或合計代表了招股書中所列出的信息的根本更改。儘管如上所述,如果證券發行量的增加或減少(如果證券發行的總金額不超過已註冊的金額),以及從估計的最高發行範圍的低端或高端的偏離,總體上在最大的情況下提供,聚合體表示20%的最大總髮行價值的變化,可以在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招股書形式中反映,以便根據 424(b)規定。
     
  (iii) 爲包括有關分銷計劃的任何重要信息以前未在註冊聲明中披露,或者註冊聲明中與該信息發生的任何重大變化而做出的修改;

 

然而, 如果申報人根據證券交易法案1934年第13條或15(d)條通過提交或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報告中包含該段落所需的信息,則上述第(a)(1)(i)、(a)(1)(ii)和(a)(1)(iii)段中規定的承諾不適用,而這些報告是通過註冊聲明或滷以引用信息的文件在註冊聲明或擬建擬建擬建賣書中計算的。也不適用,或是在根據規則424(b)提交的說明書的形式上包含的。 本節第(a)(1)(i)、(a)(1)(ii)和(a)(1)(iii)不適用於由這些段落規定的信息包含在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或15(d)節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中或包含在按照424(b)規則提交的招股書中的情況。

 

  (2) 爲了確定根據1933年證券法的任何責任,每次後續有效修訂均視爲與所提供的證券有關的新註冊聲明,並且在那個時候提供這些證券將被視爲最初的合法提供。
     
  (3) 通過一份後效修正案,將在發行結束時未銷售的任何證券移出登記註冊。
     
  (4) 根據1933年證券法第8.A項要求,爲延遲發行或整個連續發行的開始提交財務報表。不需要提供根據證券法第10(a)(3)項和S-K法規第3-19條款要求的財務報表和信息,前提是發行人通過後效修改方式在招股書中包含根據本第四段和其他必需的財務報表信息,以確保招股書中的所有其他信息至少與這些財務報表的日期一樣新。儘管如上所述,如果此類財務報表和信息包含在發行人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或15(d)節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定期報告中並被引入此招股書中,則不需要提交後效修改。
     
  (5) 爲確定部分 1933年證券法 對任何購買者的責任:

 

  (i) 按照424(b)(3)規定提交的每份說明書均被視爲同時隨着提交的證明表示說明書是登記聲明的一部分。在本次有效的註冊聲明中,提交的這份申明書已被視爲加入其內。
     
  (ii) 根據規則414(a)(1)(i)、(vii)或(x)進行的募資和與其相關的去掉424(b)(2)、(b)(5)、或(b)(7) 確保滿足證券法1933年第10(a)條款所需信息的申明書,將視爲加入註冊聲明並在其中列出,時間早於使用該說明書之日或出售該說明書描述的證券的第一份合同的日期;根據規則430B的規定,對於發行人和在該日期爲承銷商的任何人,該日期應被視爲涉及該證券的登記註冊聲明的新的有效日期,而在那個時間進行這種證券的銷售會被視爲其最初的真實發售。但前提是,在購買方的銷售合同時間之前,在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中作出的任何聲明,或者在被納入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中的文件中或視爲已被納入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中而申報的聲明中作出的任何聲明,將不會取代或修改此前在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中作出或在任何這類文件中作出的任何聲明。, 然而任何在發行日期前與購買者簽訂合同的陳述,無論是在註冊聲明或招股書的陳述中還是在註冊聲明或附加文件中或根據引用或視爲引用入註冊聲明或招股書的任何文件中所作的陳述,不會取代或修改註冊聲明或招股書的一部分或立即在發行日期前作出的任何此類文件中的陳述。

 

II-2

 

 

(6)爲確定根據1933年證券法對註冊人的責任,針對證券的最初分銷給任何購買者的目的,簽署的註冊人保證,在向符合本登記聲明的註冊人的證券進行主要發行的情況下,無論用於向購買者出售證券的承銷方法如何,如果通過以下任何方式向購買者提供或出售證券,註冊人將成爲購買者的賣方,並被視爲向該購買者提供或出售該等證券:

 

  (i) 發行人所要求提交的任何初步招股書或招股書,依據規則424;
     
  (ii) 發行人爲發行物準備的任何自由撰寫招股書或由發行人使用或提到的任何自由撰寫招股書;
     
  (iii) 有關發行人或其證券的任何其他自由撰寫招股書部分,其信息由發行人或其代表提供; 以及。
     
  (iv) 發行人向買方發出的任何其他邀約的溝通,是發行邀約中的一部分。

 

  (b) 爲了確定根據1933年證券法的任何責任,每次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節提交註冊人的年度報告(並且如果適用的話,每次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5(d)節提交員工福利計劃的年度報告)被引用於在招股書中,應視爲與其所提供的證券相關的新的註冊聲明,並視爲該時間的證券的初始真實發行。
     
  (c) 就證券法1933年下的責任而言,對於註冊者的董事、高管及控制人可允許其獲得有關賠償的保護力度,作爲證券與交易委員會的意見表達的公共政策之反面,是無法得到實施的。假如就與註冊的證券有關的此類賠償提出索賠(除了註冊者對於任何行動、訴訟或程序中的任何支出進行支出或支付),這種索賠被董事、高管或控制人主張,證券與交易委員會審計後會發出最終判決,問題是否爲一個公共政策進行賠償。

 

II-3

 

 

簽名

 

根據1933年證券法的要求,註冊聲明人證明其有充分理由相信符合提交F-3表格的所有要求,並已授權代表在2024年12月4日於中國廈門市簽署此註冊聲明。

 

  Pop Culture集團有限公司
     
  由: /s/ Zhuoqin Huang 
    Zhuoqin Huang
    首席執行官,董事
董事會主席
    (首席 執行官)

 

根據指示並在指定日期擔任以下職務的以下人員簽署了此註冊聲明

 

姓名   職位   日期
         
/s/ 黃卓琴   首席執行官、董事長兼董事   十二月 4, 2024
卓琴 黃   (首席執行官)    
         
/s/ 陳雲珠   首席財務官   十二月 4, 2024
陳雲珠 陳   (主要會計和財務官員)    
         
/s/ 邱雯娟   副總裁及董事   2024年12月4日
邱文娟        
         
/s/ 林阿貞   獨立董事   2024年12月4日
林阿貞        

 

II-4

 

 

授權代表的簽名(美國)

 

根據1933年修正的證券法案,美國代表Pop Culture Group Co.,Ltd的授權代表已於2024年12月4日在紐約簽署了該註冊聲明。

 

  高澄環球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的美國代表
     
  由: /s/ Colleen A. De Vries
  姓名:  Colleen A. De Vries
  職位: 代表Cogency全球貨幣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級副總裁

  

II-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