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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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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廈門市361001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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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普普文化集團有限公司
   
  環島東路2488號1207-08室,
  廈門市湖里區,
  福建,中國

 

2024年12月4日

 

敬啓者:

 

我們,安博律師事務所(廈門),提及普普文化集團有限公司的F-3註冊聲明(「註冊聲明」),該聲明將於2024年12月4日左右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我們在此同意我們的名稱在註冊聲明中的引用。我們還同意將此同意函作爲註冊聲明的附件提交給SEC。

 

在給予此同意的同時,我們並不因此承認我們屬於根據1933年證券法第7條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所需的人的類別,每種情況均爲修訂版及其下頒佈的規定。

 

[以下是簽名頁面]

 

 

 

 

您的真誠之至,  
   
/s/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廈門)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廈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