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32768800013276882024-12-042024-12-04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 8-K

目前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款

证券交易法1934年第13或15(d)条

报告日期 (最早报导的事件日期): 十二月四日, 2024

欧玛有限公司。

(根据其章程所指定的正式名称)

 

 

 

 

德拉瓦

001-37493

06-1713274

(成立州或其他管辖区)

成立或组织证明文件)

(证券交易所文件编号)

文件号码)

(国税局雇主

识别号码)

525 Almanor Avenue, Suite 200, Sunnyvale, 加利福尼亚 94085

(总部办公地址)

(650) 566-6600

(注册人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N/A

(以前的名称或以前的地址(如果自上次报告以来有所变更)。

如适用,请勾选以下方格,表示本申报书提交同时满足执行人根据以下任何条款的申报要求(参见A.2.一般说明):

根据证券法第425条规定(17 CFR 230.425),书面通信

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4a-12条(17 CFR 240.14a-12),征询资料。

根据交易所法案(17 CFR 240.14d-2(b)),进行预先开始的通信

根据《交易所法》第13e-4(c)条(17 CFR 240.13e-4(c)),在展开前的通信。

根据法案第12(b)条规定注册的证券:

每种类别的名称

交易标的(s)

每个注册交易所的名称

普通股票,票面价值为0.0001美元

ooma

纽约交易所

请在勾选区域内表明是否符合1933年证券法(本章节第230.405条)或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本章节第2401.2亿2条)所定义的新兴增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勾选标记表示该申报人已选择不使用根据证交所法案13(a)条款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过的财务会计准则的延长过渡期。


 

项目2.02。业绩和财务状况结果。

2024年12月4日,Ooma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新闻稿,公布了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第三财季财务业绩。与公告相关发布的新闻稿全文作为附件99.1附在本8-k表格的当前报告中。

在本2.02条所载的资讯(包括附件99.1)不应被视为根据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以下简称「交易所法」)第18条的目的而「申报」,也不应对该部分负责任,亦不应被视为根据1933年修订版《证券法》或交易所法的提交档案中的内容,除非在该等档案中以具体引用方式明确列明。

项目9.01. 基本报表和展品

(d)
展览品。

 

 

 

展览编号。

描述

 

 

99.1

2024年12月4日的新闻稿,标题为“ooma公布2025财年第三季度财务业绩”

104

 

互动数据文件封面(格式为内嵌XBRL)

 


 

签名

根据1934年证交法的要求,发行人已授权本人代表其正式签署本报告。

 

 

 

 

 

 

 

 

 

OOMA,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4日

 

由:

/s/ 滨松志格

 

 

 

 

 

 

滨松志格

 

 

 

财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