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根據美國法典第18節、第1350條款的認證,
根據2002年薩班斯-歐克斯法案第906節規定所採納的方式,
就美國鷹服裝公司關於截至2024年11月2日的第四季度報告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表格10-Q(以下簡稱「報告」),我,公司的信安金融官Michael A. Mathias,在18 U.S.C.第1350條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規定的採納下,據我所知,謹此證明: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
2.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以控件的形式公平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運營結果。
日期: 2024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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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麥克爾·A·馬修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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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克爾·A·馬修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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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副總裁,首席財務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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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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