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覽32.1
首席執行官認證
根據18 U.S.C.第1350條。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
我,Carl Eschenbach,根據《美國法典》第1350條,並根據《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特此證明,我的了解範圍內,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財務季度報告,Workday, Inc.在第10-Q表格中,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第13(a)或15(d)節的要求,且該第10-Q表格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展示了Workday, Inc.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 | | | | | | | | | | |
日期:2024年12月4日 | | 由: | /s/ 卡爾·埃斯謝巴赫 |
| | | 卡爾·埃斯謝巴赫 |
| | | 首席執行官 |
| | | (主要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