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8 a10qfy25q3ex322.htm EX-32.2 文件

展覽32.2
 
根據《美國法典》第18條第1350款的規定進行認證,
根據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根據《泰坦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4年10月31日止季度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報告」)的10-Q表格,我,羅伯特·拉森,作爲該公司的致富金融(臨時代碼),根據《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採納的18 U.S.C. §1350,進行證明: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
報告中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準確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日期:2024年12月5日
 
 /s/ 羅伯特·拉爾森
 羅伯特·拉爾森
 首席財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