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x31-1.htm

 

展品 31.1

 

认证 依据

规定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14(a)和15d-14(a)条款,

根据“萨班斯-豪利法案”第 302 条的规定采用的

 

我,Aaron Green,证明:

 

1.我已经审阅了OneMedNet 公司的这份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要事实陈述,也没有省略需要在特定情况下进行陈述的重要事实,使所作的陈述在报告期内不会给人以误导;
  
3.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以所有方面正确反映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注册机构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如《交易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定)以及关于注册机构的内部控制和基本报表(如《交易法》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定)并且:

 

(a)设计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或者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以确保涉及注册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在此报告编制期间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向我们通报;
   
(b)设计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便根据普遍公认的会计准则为外部用途编制财务报告提供合理保证;
   
(c)根据这样的评估,我们已经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这样的评估阐述了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截至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的最后一天;
   
(d)公开本报告中在注册人最近的财务季度内发生的任何影响、或被合理地认为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变化;并且

 

5.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及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

 

(a)设计或运行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控件,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b)任何涉及对主管或其他在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件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

 

日期: 2024年12月5日 由: /s/ Aaron Green
    Aaron Green
   

首席执行官

(首席 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