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ex31-2.htm

 

展示31.2

 

認證 依據

規定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14(a)和15d-14(a)條款,

根據「薩班斯-豪利法案」第 302 條的規定採用的

 

我,Robert Golden,證明:

 

1.我已審閱了OneMedNet公司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沒有包含任何不真實的重要事實陳述,也沒有省略需要在特定情況下進行陳述的重要事實,使所作的陳述在報告期內不會給人以誤導;
  
3.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中所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以所有方面正確反映了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4.註冊機構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件和程序(如《交易法》第13a-15(e)和15d-15(e)條規定)以及關於註冊機構的內部控制和基本報表(如《交易法》第13a-15(f)和15d-15(f)條規定)並且:

 

(a)設計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或者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以確保涉及註冊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在此報告編制期間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員向我們通報;
   
(b)設計了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以便根據普遍公認的會計準則爲外部用途編制財務報告提供合理保證;
   
(c)根據這樣的評估,我們已經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這樣的評估闡述了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截至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的最後一天;
   
(d)公開本報告中在註冊人最近的財務季度內發生的任何影響、或被合理地認爲可能對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重大影響的內部控制變化;並且

 

5.根據我們最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已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及註冊人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員)披露:

 

(a)設計或運行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控件,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b)任何涉及對主管或其他在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 控件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員工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要。

 

日期: 2024年12月5日 由: 羅伯特·戈登
    羅伯特 戈登
   

臨時首席財務官

(首席財務官
和首席會計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