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swbi-ex32_2.htm EX-32.2 EX-32.2

 

附件32.2

首席財務官的認證

根據18 U.S.C.第1350條,根據第906條採用。

首席執行官的認證

關於史密斯和威森品牌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10月31日季度期間的10-Q表格季度報告,現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報告」),我,德安娜·L·麥克弗森,公司執行副總裁、首席財務官、財務主管及助理秘書,在此向您保證:根據18 U.S.C. § 1350,並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按照我所知和相信,

(i)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款的要求(如適用),並已修訂;以及

(ii)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基本準確,概況性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由:

/s/ 迪娜·L·麥克菲爾森

迪娜·L·麥克菲爾森

執行副總裁,首席財務官,財務主管和助理秘書

日期:2024年12月5日

本證明與相關的季度報告(格式爲10-Q)共同附上,不視爲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也不得被納入史密斯和維森品牌公司根據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經修訂)的任何提交文件的參考(無論是在季度報告(格式爲10-Q)日期之前還是之後作出),無論在該提交文件中包含任何一般納入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