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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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leprovisionnotice.htm
通知:關於某種證券的除名及註冊
紐約證券交易所("紐交所"或"交易所")在此通知證券交易委員會("委員會")其意圖於2024年12月17日將獅子電動公司("公司")的全部可贖回warrants,從紐交所的上市和註冊中移除,這些warrants可按每股11.50美元的行使價格兌換普通股("Warrants"),根據規則12d2-2(b)的規定,因爲根據交易所的意見,這些Warrants不再適合繼續在紐交所上市和交易。
交易所認爲,這些Warrants基於《上市公司手冊》第802.01D條款的「異常低售價」水平不再適合上市。
在2024年11月19日,交易所決定應暫停該公司的Warrants交易,並指示準備和向委員會提交此申請,以將Warrants從紐交所的上市和註冊中移除。公司於2024年11月19日收到通知。
根據上述授權,關於擬議除名的新聞稿於2024年11月19日發佈並在交易所網站上公佈,Warrants的交易立即暫停。
公司有權向交易所董事會的一個委員會上訴,針對除名Warrants的決定,前提是公司在收到除名決定通知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所秘書提交書面申請。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此請求。因此, SEC規則12d2-2(b)下該申請提交的所有先決條件均已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