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amba-ex32_1.htm EX-32.1 EX-32.1

附件32.1

信安金融高级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根据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我,王凤鸣,证实,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在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条的规定下,2024年10月31日结束的财季中,Ambarella, Inc.提交的10-Q表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93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该季度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反映了Ambarella, Inc.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日期:2024年12月6日

 

 

 

由:

/s/ 王逢鸣

姓名:

王逢鸣

职称: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我,约翰·A·杨,依据18 U.S.C.第1350条款,依照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证明安巴雷拉公司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10-Q表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并且该季度报告中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反映了安巴雷拉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12月6日

 

 

 

由:

/s/ John A. Young

姓名:

John A. Young

职称:

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