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美國法典》第18卷第1350條,
根據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Dillard’s, Inc.(以下簡稱「公司」)的季度報告(「報告」),該報告基於截至2024年11月2日的10-Q表格,並於今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我,威廉·迪拉德二世,公司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所採用的18 U.S.C.第1350條,特此證明:
(1) |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和15(d)條的要求;和 |
(2) |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表述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
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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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威廉·迪拉德二世 | |
| 威廉·迪拉德二世 | |
| 董事會主席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