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根据交易所法规13a-14(a)/15d-14(a)的要求进行认证
我,D. James Bidzos,证明: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
我,艾伯特·G·怀特三世,证明:
1. 我已审阅庫珀医疗公司的10-k表格的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主体”);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遗漏未能在制订陈述时必需的重大事实,并且在所涉及期间,根据当时的情况,所作的陈述没有误导性;
3.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注册人的其他证明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对注册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证券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定义)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证券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定义),并且我们:
a)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这样的披露控件和程序,确保与注册人相关的重大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能够被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知晓,特别是在报告编制期间;
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管下促成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提供合理的保证,保证按照通常公认的会计准则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c)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这一评估在本报告中阐明了关于披露控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止报告期结束时的结论基于该评估;
d) 披露了在本报告中发生的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发生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该变化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或者有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5. 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会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
a) 所有对注册人的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能力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中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和
b)任何涉及管理人员或其他在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雇员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其是否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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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2月6日 | | |
| | /s/ 艾伯特·G·怀特三世 | |
| | 艾伯特·G·怀特三世 | |
|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