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5 exhibit321-ceocfocertq32024.htm EX-32.1 文件

基本報表32.1
            

根據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條,首席執行官(擔任首席執行官)和高級副總裁,首席財務官(擔任致富金融)簽署的認證,依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Abercrombie & Fitch Co.(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11月2日的季度期報告,作爲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以下簡稱「報告」),簽名人弗蘭·霍羅維茨,公司首席執行官(擔任公司首席執行官職務)和羅伯特·J·巴爾,公司高級副總裁,首席財務官(擔任公司致富金融職務),根據美國法典第18章第63節第1350條,依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certify: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的要求,已修訂;以及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合併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及其子公司。

/s/ 弗蘭·霍羅維茨/s/ 羅伯特·J·巴爾
弗蘭·霍羅維茨
首席執行官
(首席執行官)
羅伯特·J·巴爾
高級副總裁,首席財務官
(財務總監)
日期:2024年12月6日
日期:2024年12月6日


*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交易所法」)第13a-14(b)條款及美國法典第18章第63條第1350款的規定,提供這些認證,並不得被視爲根據交易所法第18條目的「提交」,或其他任何可能承擔該條款的責任。這些認證不得被視爲根據1933年《證券法》(修訂版)或交易所法的任何提交文件而納入引用,除非公司在該提交文件中特別將這些認證納入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