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4.3 5 ea022349801ex4-3_mainz.htm FORM OF CLASS A ORDINARY SHARE PURCHASE WARRANT

展览品4.3

 

A类普通股权证

 

MAINZ BIOMED N.V.

 

认股证股份:_______ 初次行使日期:[   ],2024年
   
CUSIP: _______  

 

这类A普通股份购买权证明("认股权证)为证明,为获得相应的代价,_____________或其受让人(以下简称“持有者」)在下述条款和条件以及依照后文规定,于2024年[ ]月[ ]日(下文简称为「初始行使日期”) 并且在2029年[ ]下午5:00(纽约市时间)之前(“终止日期”) 但在此之后不可,以从 Mainz Biomed N.V. 订阅并购买,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荷兰法律(“公司),最多______股(根据本文书调整,“认股权证股份)普通股。根据本权证购买一股普通股的价格应等于第2(b)节中定义的行使价格。

 

第1条. 定义。 本协议中使用的大写词语如未另有定义,将按照那份证券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所述含义解释。购买协议),日期为[-],2024年,甲方与签字的买方之间。

 

第2节. 行使.

 

a) 行使认股权认股权购股权可以在初始认股日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内全部或部分行使,但在终止日期之前须行使。行使时必须通过电邮提交执行文件的PDF副本,形式如附件所示(“通知书”)。在此类行使的日期之后的(i)一(1)个交易日和(ii)构成标准结算期(如2(d)(i)中所定义的)的交易日之前,持有人按通知书中指定的每股认股价格以电汇或美国银行的出纳支票支付指定证券数量的总价,除非在通知书中指定了在部分行使方案中所描述的无现金行使程序。不需要墨水原件通知书,也不需要通知书的任何典章保证(或其他类型的保证或公证)。尽管有此相反的规定,但持有人在购买此认股权可购股份的全部股份并且该认股权已全部行使之前,不需要实际上向公司交出此认股权,此时持有人应在提交最后的通知书后的三(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交出此认股权以供注销。认股权的部分行使会降低可在此之下购买的认股权的股份数量,其降低数额等于已购买的认股权数量。持有人和公司应保持记录,记录认股权的购买数量和购买日期。公司必须在收到通知书后的一(1)个工作日内提出任何异议。行使通知书)。在(i)一(1)个交易日和(ii)组成标准结算期限的交易日数量(如本条第2(d)(i)节所定义)内,持有人应通过电汇或支票形式,向美国银行支付适用的行使通知中指定的权证股份的总行使价格,除非适用的行使通知中指定了下面第2(c)节所述的无现金行使程序。无需纸质原件行使通知,也不要求任何行使通知的金章担保(或其他类型的担保或公证)。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规定,但持有人在购买本协议项下所有权证股份并完全行使权证之前,无需向公司实际交还本权证。在这种情况下,持有人应在最终行使通知送达公司后的三个(3)个交易日内,将本权证交回公司以销毁。本权证的部分行使导致购买本协议下可用的权证股份的部分数量,应降低本协议下可购买的权证股份的未偿数量,减少的数量等于所购买的适用权证股份的数量。持有人和公司应保持记录,显示购买的权证股份数量及购买日期。公司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的一(1)个交易日内对任何行使通知提出异议。 持有人和任何被转让人通过接受本认股权,承认并同意,根据本段的规定,在此购买认股权股票部分之后,任何特定时间内可购买的认股股票数量可能少于此份面额上所述的金额。

 

 

 

 

b) 行使价格。本认股权下普通股每股行使价格 $[ ], 根据下面的调整(“行使价格”).

 

c) 无现金股票行使如果在此行使权证的时间,并没有有效的注册声明注册,或者联合所发行的说明书尚未就发行给持有人的权证股份​​发放,那么此权证亦可通过“兑换现金的方式”全额或部分行使,在这种情况下,持有人有权根据以下公式获得权证股份的数量[(A-B) (X)] / (A),其中:

 

(A) = 在适用的情况下:(i) 在适用的行使通知日期之前的交易日的VWAP,如果该行使通知是在(1)根据本节第2(a)条的规定在非交易日执行和交付,或者(2)根据本节第2(a)条的规定在交易日开盘前执行和交付,(ii) 持有人的选择,或者(y) 在适用的行使通知日期之前的交易日的VWAP,或者(z) 在由Bloomberg L.P.报告的主要交易市场上普通股的买盘价格(Bloomberg)如果行使通知在「美股盘中」执行并在两(2)小时内交付(包括在交易日「美股盘中」收盘后两(2)小时内)根据本协议2(a)条款;

 

(B) = 本认股权的行使价,根据以下进行调整; 以及

 

(X) = 根据本认股权证的条款,如果行使是现金行使而不是免现金行使,则可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的数量。

 

如果授权股票以无现金执行形式发行,双方应确认并同意,根据证券法第3(a)(9)条,授权股票将具备正在行使的授权书的已登记特性。公司同意不得采取违反本2(c)条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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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盘价格" 是指对于任何日期,由以下适用条款中第一个适用的条款确定的价格:(a) 如果普通股在交易市场上上市或报价, 则该普通股在相关时间(或最近的前一个日期)在交易市场上的买盘价格,由彭博社报告(基于纽约市时间9:30 至16:02的交易日),(b) 如果OTCQb或OTCQX不是交易市场,则该普通股在该日期(或最近的前一个日期)的加权平均成交量, 适用于OTCQb或OTCQX,(c) 如果普通股没有在OTCQb或OTCQX上上市或报价,并且如果普通股在粉红色公开市场(或 类似组织或机构接替其价格报告职能)上被报告,则最新的每股普通股买盘价格,或(d)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由 大多数证券持有者根据独立评估师公正确定的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该评估师需得到公司合理接受,相关费用和支出将由公司支付。

 

VWAP" 是指对于任何日期,由以下适用条款中第一个适用的条款确定的价格:(a) 如果普通股在交易市场上上市或报价, 则该普通股在相关日期(或最近的前一个日期)在交易市场上的每日加权平均成交量,由彭博社报告(基于纽约市时间9:30 至16:02的交易日),(b) 如果OTCQb或OTCQX不是交易市场,则该普通股在该日期(或最近的前一个日期)的加权平均价, 适用于OTCQb或OTCQX,(c) 如果普通股没有在OTCQb或OTCQX上上市或报价,并且如果普通股在粉红色公开市场(或 类似组织或机构接替其价格报告职能)上被报告,则最新的每股普通股买盘价格,或(d)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由 大多数证券持有者根据独立评估师公正确定的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该评估师需得到公司合理接受,相关费用和支出将由公司支付。

 

尽管本文件中有与此相反的任何规定,在终止日期,本认股权将根据本2(c)条款自动实行无现金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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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运动的力学.

 

i. 行使期权时的认股权份额交付。 公司应确保在此之下购买的认股权份额通过转移登记代理向持有人的账户或其指定的余额账户寄送到存管信托公司通过其存入或提取保管人系统(“DWAC”,如果该公司是该系统的参与方,并且(A)有有效的注册声明可以发行认股权份额,或者持有人可以转售认股权份额,或者(B)认股权份额符合144条规定的交易方式限制(假设无现金行使认股权),否则,公司需透过在该公司股份登记册中以持有人名义或其指定人的名义注册的证书的物理交付向持有人所指定的地址交付认股权份额,以便在最早日期内完成交割,该日期为(i)提交行使通知书的公司之后两个(2)交易日,(ii)向公司提交总行使价格的交付后,一个(1)交易日,以及(iii)提交行使通知书之后的交易日数,构成标准交割期(“认股权份额交割日期”)。提交行使通知书后,若除现金行使以外,支付总行使价格(首要)的时间在提交行使通知书后(i)两个(2)交易日之内,或者(ii)在标准交割期的交易日数之内,则不论认股权份额交割日期,均应认定持有人获得所行使的认股权份额的所有企业目的,其名义股东,但须在提交行使通知书后收到支付总行使价格。公司同意保持转移代理,该转移代理是FASt计划的参与者,只要此认股权仍未行使并有效。在此使用中,“标准交割期”表示在提交行使通知书的当日,公司在其主要交易市场上与普通股相关的标准结算期,用交易日表示。DWAC在公司参与此制度的情况下,并且(A)有一份有效的登记声明允许向持有人发行或转售认股权股份,或者(B)通过无现金行使这个认股权,否则通过向公司提供注册在持有人或其指定人士名下的证书的实物交付,对于持有人根据此行使有资格获得的认股权股份,根据持有人在行使通知中指定的地址,按照以下最早的日期之一交付(i)送交公司行使通知后的两个(2)个交易日,(ii)向公司交付总行使价后的一(1)个交易日和(iii)向公司交付行使通知后标准结算期包括的交易日数量(该日期为“认股权份额交割日期在交付行使通知后,持有人应被视为在所有企业目的上已成为本权证所行使的权证股份的记录持有人,无论权证股份的交付日期如何,前提是累计行使价格的支付(现金行使的情况除外)在权证股份交付日期之前收到。如果公司因任何原因未能在权证股份交付日期之前向持有人交付应根据行使通知交付的权证股份,公司应按现金方式向持有人支付作为违约金且不作为惩罚,针对每$1,000的权证股份(基于适用行使通知日期的普通股VWAP),按每交易日$10(在权证股份交付日期后的第五个(5)交易日后增加到每交易日$20)进行支付,直至权证股份交付或持有人撤销该行使。公司同意维持一个参与快速自动证券转让程序(FASt程序)的转移代理,直到本权证仍然有效且可行使。标准结算期指标准交割期,以交易日的数量表示,在公司主要交易市场关于普通股的有效期,具体按交付行使通知书的日期计算。

 

ii. 行使时发行新认股权证若本认股权证被行使部分,本公司应在行使时,于股票交付之时,根据本认股权证,发给新的认股权证予行使人,其权益为认购本认股权证未被行使而认购的股票,而这新的认股权证其他条件必须与本认股权证完全相同。

 

iii. 撤销权 权利如果公司未能促使转让代理人按照第2(d)(i)条款在权证股份交付日期之前向持有人传送权证股份,则持有人有权在交付权证股份之前的任何时间通过通知公司撤销该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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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买入失败,未能及时交付认股权股票的补偿除了持有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外,若公司未能促使过户代理按照以上第2(d)(i)条款的规定在认股权股份交付日期之前将认股权股份发送给持有人,并且在该日期后,持有人被其券商要求购买(在公开市场交易或其他方式中)或持有人的券商以其他方式购买普通股以履行持有人预期在该行使时将收到的认股权股份的出售(一“买盘),然后公司应(A)以现金向持有人支付金额(如有),如果(x)持有人为购买的普通股所支付的总购买价格(包括任何券商佣金)超过(y)通过将(1)公司因行使而要求交付给持有人的warrants股份数量与(2)产生该购买义务的卖出订单执行时的价格相乘所获得的金额,并且(B)在持有人的选择下,恢复未得到尊重的warrants权益部分及等量的warrants股份(在此情况下,该行使将视为被撤销),或向持有人交付如果公司及时履行其根据本条款的行使和交付义务而应发行的普通股数量。例如,如果持有人以11,000美元的总购买价格购买普通股,以覆盖与普通股行使的尝试相关的买入,其产生的总销售价格为10,000美元,根据前一句的(A)条款,公司应支付持有人1,000美元。持有人应向公司提供书面通知,指明因买入而应支付给持有人的金额,并在公司要求时提供该损失金额的证据。本条款不得限制持有人依法或公平上可追求的任何其他救济,包括但不限于就公司未能及时交付普通股而要求特定履行和/或禁令救济。

 

v. 不得发行碎股或凭证不得发行碎股或凭证以代表碎股;对于持有人本应在行使权证时购买的任何一股的一部分,公司可以选择支付现金调整,金额等于该股数乘以行使价格的碎数或者四舍五入至下一整数的股份。

 

vi. 费用、税款和费用发行认股权股份不得向持有人收取任何发行或转移税或其他附带费用,这些税款和费用全部由公司支付,而且这些认股权股份将由持有人或持有人指定的名称发行; 提供的, 然而如果认股权股份是以非持有人的名义发行的,则在行使时,必须提交附加在此处的转让表格由持有人和公司签字,公司可能会要求作为条件之一支付足以补偿任何转移税的金额。公司将支付所有转让代理人费用,以同日处理任何行使通知和所有费用存入托管信托公司(或另一个执行相似职能的成立的清算公司)以便同日电子交付认股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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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结束 会计年度本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关闭股东的记录,以阻止按照本凭证的条款及时行使权利。

 

e) 持有人行使限制. The Company shall not affect any exercise of this Warrant, and a Holder shall not have the right to exercise any portion of this Warrant, pursuant to Section 2 or otherwise, to the extent that after giving effect to such issuance after exercise as set forth on the applicable Notice of Exercise, the Holder (together with the Holder’s Affiliates, and any other Persons acting as a group together with the Holder or any of the Holder’s Affiliates (such Persons, “归属者”)), would beneficially own in excess of the Beneficial Ownership Limitation (as defined below).  For purposes of the foregoing sentence, the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s beneficially owned by the Holder and its Affiliates and Attribution Parties shall include the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s issuable upon exercise of this Warrant with respect to which such determination is being made, but shall exclude the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s which would be issuable upon (i) exercise of the remaining, nonexercised portion of this Warrant beneficially owned by the Holder or any of its Affiliates or Attribution Parties and (ii) exercise or conversion of the unexercised or nonconverted portion of any other securities of the Company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any other Ordinary Shares Equivalents) subject to a limitation on conversion or exercise analogous to the limitation contained herein beneficially owned by the Holder or any of its Affiliates or Attribution Parties.  Except as set forth in the preceding sentence, for purposes of this Section 2(e), beneficial ownership shall be calc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13(d) of the Exchange Act and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promulgated thereunder, it being acknowledged by the Holder that the Company is not representing to the Holder that such calculation is in compliance with Section 13(d) of the Exchange Act and the Holder is solely responsible for any reports or schedules required to be filed in accordance therewith. To the extent that the limitation contained in this Section 2(e) applies, the determination of whether this Warrant is exercisable (in relation to other securities owned by the Holder together with any Affiliates and Attribution Parties) and of which portion of this Warrant is exercisable shall be in the sole discretion of the Holder, and the submission of a Notice of Exercise shall be deemed to be the Holder’s determination of whether this Warrant is exercisable (in relation to other securities owned by the Holder together with any Affiliates and Attribution Parties) and of which portion of this Warrant is exercisable, in each case subject to the Beneficial Ownership Limitation, and the Company shall have no obligation to verify or confirm the accuracy of such determination. In addition, a determination as to any group status as contemplated above shall be determined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13(d) of the Exchange Act and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promulgated thereunder. For purposes of this Section 2(e), in determining the number of outstanding Ordinary Shares, a Holder may rely on the number of outstanding Ordinary Shares as reflected in (A) the Company’s most recent periodic or annual report filed with the Commission, as the case may be, (B) a more recent public announcement by the Company or (C) a more recent written notice by the Company or the Transfer Agent setting forth the number of shares of Ordinary Shares outstanding.  Upon the written or oral request of a Holder, the Company shall within one (1) Trading Day confirm orally and in writing to the Holder the number of Ordinary Shares then outstanding.  In any case, the number of outstanding Ordinary Shares shall be determined after giving effect to the conversion or exercise of securities of the Company, including this Warrant, by the Holder or its Affiliates or Attribution Parties since the date as of which such number of outstanding Ordinary Shares was reported. The “利益所有权限制“应为4.99%(或持有人选择的9.99%),计算方式为在本权证行使后立刻生效的普通股数量。持有人在通知公司后,可以增加或减少本节2(e)的有益所有权限制条款,前提是有益所有权限制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持有人在本权证行使后立刻生效的普通股数量的9.99%,并且本节2(e)的条款将继续适用。任何对有益所有权限制的增加在第61个 本段的规定将根据本章第2(e)节的其他方式来解释和实施,以更正本段(或其任何部分)可能存在缺陷或与本章第2(e)节的目的有利持有权限矛盾的地方,或作出必要的或需要的更改或补充,以正确实现该限制。本段的限制适用于本权证的继任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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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某些 调整.

 

a) 股票分红和拆分. 如果公司在本权证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 (i) 支付股票红利或以其他方式对其普通股或任何其他股本或等价证券进行分配,支付以普通股方式(为了避免歧义,此不包括公司因行使本权证而发行的普通股), (ii) 将已发行的普通股细分为较大数量的股份, (iii) 将已发行的普通股合并(包括通过反向股票拆分)为较少数量的股份,或 (iv) 通过普通股重新分类发行任何公司的资本股票,那么在每种情况下,行使价格应乘以一个分数,分子为此事件发生前发出的普通股(不包括库存股,如有)的数量,分母为此事件发生后流通的普通股数量,并且基于本权证的行使调整将以比例方式调整,使得本权证的总行使价格保持不变。根据本节3(a)所作的任何调整将在确定有权收到上述红利或分配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后立即生效,并将在细分、合并或重新分类时的生效日期后立即生效。

 

b) 保留.

 

c) 后续 权益发行. 除上述第3(a)条款所述的任何调整外,如果在此权证有效期间, 公司按照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比例授予、发行或出售任何普通股等价物或购买股票、权证、证券或其他财产的权利(“购买权),那么持有人将有权根据适用的购买权条款,获得持有人如果持有在此权证完全行使时 可获取的普通股数量所对应的所有购买权(不考虑在此权证行使方面的任何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有益拥有限制)在记录为授予、发行或出售此类购买权的日期之前的日期的情况,或者,如果没有 这样记录,则在确定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接受此类购买权授予、发行或销售的日期(提供的, 然而,因此,如果持有人的参与任何此类购买权的权利会导致其超过有益拥有限制, 那么持有人将不得参与此类购买权,直到其权利不会导致持有人超过有益拥有限制的时间(如果有的话),此类 购买权在此期间将暂时为持有人保留。

 

d) 按比例分配. 除非适用下文第3(e)节中提到的重大交易或通知适用下文第3(g)(ii)节,在本期权未到期的期间,如果公司宣布或进行任何股份的股东 或资产(或收购其资产的权利)的分配,作为资本回报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票或其他证券、财产或期权的任何分配, 通过分红、分拆、重新分类、企业重组、安排方案或其他类似交易)(“分配”),在本期权发行后,持有人有权按照持有人在本期权完全行使后可以获得的普通股数量, 参与该分配(不考虑本期权的任何行使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受益所有权限制)即在进行此类分配记录的日期之前,或在没有进行此类记录的 情况下,凡是确定普通股记录持有人参与此类分配的日期(提供的, 然而,为此,在持有人参与任何此类分配的权利使持有人超过受益所有权限制的范围内,则持有人不应享有参与 此类分配的权利(或因该等分配而导致的任何普通股的受益所有权),并且该部分分配应为持有人保留直至该权利行使为止(若有的话, 其权利达到该持有人不会超过受益所有权限制的时限)。在此类分配时,如果该期权在分配时尚未部分或完全行使,那么该部分分配应为持有人保留, 直到持有人行使本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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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基本 交易如果在本权证有效期间,(i) 公司直接或间接通过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与另一方合并或整合,(ii) 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直接或间接通过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出售、租赁、许可、转让、交付或处置其所有或几乎所有资产,(iii) 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收购要约、出价要约或交换要约(无论是由公司还是另一方进行)完成,持有普通股的股东被允许出售、投标或交换其股份以换取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并且已被持有50%或更多已发行普通股或50%或更多投票权的股东接受,(iv) 公司直接或间接通过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进行任何普通股的重新分类、重组或再资本化,或进行任何强制性股份交换,使普通股有效地转换为或交换为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或(v) 公司直接或间接通过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完成股票或股份购买协议或其他业务组合(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再资本化、分拆、合并或安排计划),与另一方或一组人发生,使得该另一方或该组人获取50%或更多已发行普通股或50%或更多投票权(每个均为“”,基本交易那么,在任何后续行使本权证时,持有人有权根据持有人(不考虑第2(e)节对本权证行使的限制)的选择,从此次权证行使前会发行的每一普通股权证中接收接收继任者或收购公司的普通股的数量,或如果它是存活公司的普通股,以及任何额外的对价(“其他考虑) 根据该合成交易,持有可兑换股票数量的股东在此合成交易发生前,可获得应收款项(不考虑第2(e)节关于此权证行使的任何限制)。 为了进行任何此类行使,行使价格应适当调整,以应用于此替代对价,基于在该合成交易中每一普通股应发行的替代对价的金额, 公司应合理分配行使价格在替代对价中的分配,反映出替代对价中不同元件的相对价值。如果普通股股东在合成交易中获得对证券、现金或财产的选择, 那么持有人在经此合成交易后行使此权证时,也应获得同样选择的替代对价。尽管有相反的规定, 在发生合成交易的情况下,公司的任何继任实体(如下所定义)应在持有人选择的情况下,在合成交易完成时,或 在合成交易的公开公告日期后的三十(30)天内,依据以下所述的内容,从持有人处购买此权证, 按合成交易完成日未行使部分的黑舒尔斯值(如下所定义)向持有人支付等值的对价。从公司或任何继任实体向持有人支付的对价应与所提供并支付给普通股持有者的对价相同类型或形式(并且 在相同比例),按未行使部分的黑舒尔斯值计算,无论此对价为现金、股票或其组合, 或者普通股持有者是否有选择从合成交易中各种替代形式的对价中进行选择;另外,如果公司普通股持有者在此合成交易中没有被提供或支付任何对价, 则这些普通股持有者将被视为在该合成交易中获得了继任实体的普通股(该继任实体可为该合成交易后的公司)。 “黑舒尔斯值”指的是根据“OV”功能从彭博社(Bloomberg,L.P.)获取的黑舒尔斯期权定价模型计算出的该权证的价值, 该值按合成交易完成日为定价目的而确定,并反映(A)与适用的公开公告期间至终止日期相等的无风险利率, (B)预期波动度等于100%与彭博社HVt函数获得的100日波动度中的较大者(按365天年度化因子计算), (C)在该计算中使用的基础每股价格应为(i)现金所提供的每股价格与任何非现金对价(如有)之和, 或(ii)在合成交易的公开公告前最后的VWAP与在合成交易完成前最后的VWAP中较大者, (D)剩余期权时间等于适用的公开公告日与终止日期之间的时间以及(E)零借款成本。黑舒尔斯值的支付将 de在持有人选择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电汇支付可用的资金(或,如果更晚的话,在合成交易的生效日期支付)。 公司应促使在合成交易中不是存活方的任何继任实体(继任实体)根据本节3(e)的规定,书面承担公司在该认股权证和其他交易文件下的所有义务, 根据持有者合理满意的形式和实质的书面协议,并在该基础交易交易前获得持有者的批准(无不合理延迟), 并应持有者的选择,向持有者交付此认股权证的替代证券,该证券应由一个成功实体的书面文书证明, 形式和实质上与此认股权证实质相似,具有对应数量的该成功实体(或其母公司)普通股的可行使权利, 这些普通股在此认股权证的行使中可以获得和收取(不考虑任何行使本认股权证的限制),并且其行使价格应适用于该资本股, (但考虑到该基础交易的相对价值以及该资本股的价值,该资本股数量和行使价格的目的在于保护本认股权证的经济价值, 在该基础交易完成之前),且在形式和实质上应令持有者合理满意。任何此类基础交易发生时,成功实体应继承并替代公司(以便从该基础交易日期起, 本认股权证和其他交易文件中提及的“公司”应改为指成功实体),成功实体可以行使公司的每项权利和权力, 并应在本认股权证和其他交易文件下承担公司的所有义务,具备与成功实体在此处被命名为公司具有相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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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计算。 在本第3条中,所有计算都应按最接近一分钱或最接近1/100股份的数值进行。对于本第3条,某一给定日期被视为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数量应该是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的数量之和(不包括如果有的话的库藏股)。

 

g) 通知 给持有人.

 

i. 调整 行使价格当任何本第3条所述的规定导致行使价格调整时,公司应立即通过电子邮件向持有人发送通知,该通知列明调整后的行使价格以及可能导致的调整数量和简要说明需要进行调整的事实。

 

ii. 通知允许持有人行使权利. 如果(A)公司宣告对普通股进行分红(或以任何形式进行其他分配),(B)公司宣告对普通股进行特别一次性现金分红或赎回,(C)公司授权向所有普通股持有人授予权利或warrants,以认购或购买任何类别的资本股票或其他权利,(D)任何与普通股重新分类、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作为一方的任何合并或收购、所有或几乎所有资产的出售或转让,或任何强制性股份交换的股东批准,(E)公司授权自愿或非自愿解散、清算或结束公司事务,则在每种情况下,公司应在适用的记录或生效日期之前至少10个日历日,通过电子邮件将通知送达持有人,发送到其在公司warrant登记册上所列的最后电子邮件地址,通知内容应表明(x)为该分红、分配、赎回、权利或warrants而进行记录的日期,或者如果不进行记录,确定可享有该分红、分配、赎回、权利或warrants的普通股持有人记录的日期,或(y)该重新分类、合并、出售、转让或股份交换预计生效或结束的日期,以及预计普通股持有人应当有权将其普通股兑换为在此类重新分类、合并、出售、转让或股份交换中可交付的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的日期;前提是未能发送该通知或其中的任何缺陷或传递中的缺陷不影响所需在该通知中指定的公司行为的有效性。在与其法律顾问协商后,如果公司确定该warrant中提供的任何通知构成或包含关于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重要非公开信息,公司应遵守(i)其在规定FD下的披露义务和(ii)适用的Form 6-k指示。持有人有权在该通知之日到触发该通知事件的生效日之间的期间内行使该warrant,除非本文件中另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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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公司自愿调整根据交易市场的规则和法规,公司在本权证期间内可以随时将当前行权价格降至任何金额,并由董事会任意决定适当的时间段。

 

第4条. 转让权证.

 

a) 可转让性。 此项认股权利证以及所有在下文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注册权利)均可全权或部分转让,经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或律师签署的与此认股权利证交接的书面转让指示,以及足够支付相应转让税费的资金,需通过交还此认股权利证至公司或其指定代理人之总公司办事处。在此等交还之后,如有必要,支付之后,公司将拟妥及签发以该转让人名义并铸造或铸造品种符合相应转让指示所规定的新认股权利证或多份认股权利证,并发给转让人一份新的认股权利证作为未转让此认股权利证部分的证明,而本认股权利证将迅速被注销。尽管本内文有任何相反之处,持有人无需向公司实际交还本认股权利证,除非持有人已全数转让此认股权利证,若为此情形,持有人应在交付转让指示表给公司的日期起三(3)个交易日内交还此认股权利证至公司。此认股权利证若根据此处规定经正确转让,则新持有人可行使购买认股权利证股份而无需签发新的认股权利证。

 

b) 新的认股权证书此认股权证可以在公司上述办事处递交,连同书面通知一同,指定新认股权证的名称和面额,由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或律师签署,进行拆分或合并和其他认股权证交换。在遵守第4(a)条的前提下,对于涉及此类拆分或合并的任何转让,公司应按照该通知拆分或合并并交付一张新的认股权证,以取代要拆分或合并的认股权证。所有转让或交换发行的认股权证,应该标有此认股权证的初始发行日期,并且除了认股权证可发行的认股股份数量外,与此认股权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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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认股证 登记簿公司应在其为此设立的记录上登记本认股权证,而其登记持有人从时而时的发生变更。对此认股权证的登记持有人,公司可以视其为其事实上的持有人,以便行使本认股权证或向其分配股利,在所有其他目的上,未经实际知会则一律如此。认股证 登记簿公司可以视本认股权证的登记持有人为其事实上的绝对拥有人,以便行使本认股权证或向其分配股利,在所有其他目的上,未经实际知会则一律如此。

 

第5条. 杂项费用.

 

a) 在行使之前,本权证不会使持有人享有股东的任何投票权、分红派息或其他权益,除非在第2(d)(i)条所规定的情况下明确设定在第3条中。在不限制持有人根据第2(c)条进行无现金行使权证股份或根据本章程第2(d)(i)和第2(d)(iv)条收到现金支付的任何权利的情况下,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不需要以净现金支付方式行使本权证。本权证不赋予持有人在行使之前享有任何投票权、分红派息或其他股东权益,除非明确订明于第2(d)(i)条中,在第3条中另有规定。在不限制持有人根据本章程第2(c)条以“无现金行使”方式获得权证股份,或根据本章程第2(d)(i)和第2(d)(iv)条获得现金支付的权利的情况下,公司无需以净现金结算方式行使本权证。

 

b) 凭证的遗失、失窃、毁坏或毁损本公司承诺,当本公司收到本凭证或者与本凭证相关的任何股票证明遗失、失窃、毁坏或毁损的合理证据时,在遗失、失窃或毁坏的情况下提供合理可接受的保证金或保险(在凭证的情况下不包括要求缴交任何债券型),并且在缴回和取消该凭证或股票证明,如果股票证明有毁损,本公司会制作并交付一份新的凭证或股票证明,该凭证或股票证明相同,日期为该取消日,代替该凭证或股票证明。

 

c) 周六、周日、假日等如果在此规定的行动或权利到期的最后一天或约定的日子不是交易日,则此行动可在下一个后续的交易日进行。

 

d) 授权 股份.

 

公司承诺,在认股权有效期内,将从其已授权和未发行的普通股中保留足够的股份,以提供认股权股票在行使本认股权时的发行。公司进一步承诺,其发行本认股权应为担任发行必要认股权股份责任的公司职员提供完全授权。公司将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确保根据本文提供,不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或上市的普通股可能挂牌的交易市场的任何要求,发行此愿书的认股权股份可能发行而不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或发行人对其发行所产生的任何税金、留置权和负担(除了在发行时同时发生的任何转让税)。

 

11

 

 

除非持有者放弃或同意,否则公司不得通过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修订章程,或者通过任何重组、资产转让、合并、解散、证券的发行或出售或任何其他自愿行动,避免或试图避免遵守或履行本权证的任何条款,而应始终本着诚信的原则协助执行所有此类条款,并采取所有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保护持有者在本权证中规定的权利而不受损害。在不限制上述一般性的条件下,公司将(i) 不增加任何权证股份的面值,超出此类行使时应支付的金额,(ii) 采取所有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便公司能够有效合法地在行使本权证时发行全额支付且不受评估的权证股份,(iii) 采取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以获得任何具有管辖权的公共监管机构的所有必要授权、豁免或同意,以使公司能履行其在本权证下的义务。

 

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导致本认股权证行使出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或认股价格进行调整之前,公司应该从任何拥有此权限的公共监管机构获得所有所需的授权或豁免,或签署同意书。

 

e) 管辖法 有关本认股权证的施工、有效性、执行和解读问题应依据纽约州内部法律来规定、解释和执行,并在不涉及法律冲突原则的情况下进行。各方同意,有关本认股权证所预期交易的解读、执行和军工股保卫的所有法律程序(无论对本方或其相关联的附属机构、董事、高管、股东、合伙人、成员、员工或代理人提起)应仅在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独家进行。各方特此无可撤销地递交给纽约市曼哈顿区的州和联邦法院独家管辖权,以裁决本协议中的任何争议或与本协议或讨论事项有关的争议,并无可撤销地放弃并同意不在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中主张自己不受此类法院的管辖权,该诉讼、诉讼或程序不正当或不方便成为该程序的适当场所。各方特此无可撤销地放弃个人传递程序,同意通过注册或挂号邮寄或隔夜递送(有传递证据),将其副本邮寄到本认股权证在本认股权证下对其发出通知的地址,并同意该服务将构成充足的传递程序和通知。本文中所述事项不应被视为任何方式限制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式提出诉讼。如果任何一方提起诉讼、诉讼或程序来执行本认股权证的任何条款,则在该诉讼、诉讼或程序中取得优势的一方应获得对方对该诉讼或程序的合理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和开支的补偿。

 

12

 

 

f) 限制 持有人承认,如果未注册这张认股权证所获得的认股股份且持有人不利用无现金行使选择权,依州和联邦证券法律,将对转售股份加以限制。

 

g) 非豁免和费用。在此证明书下,持有人未订定任何惯例或未行使任何权利,或延迟或失败,均不得视为放弃该权利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持有人的权利、权力或救济。在不限制本证明书的任何其他条款的前提下,若公司故意且明知地未能遵守本证明书的任何条款,使持有人遭受任何重大损害,公司应支付足以支付持有人相关费用及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律师费及上诉程序的费用),以收取根据本证明书应付之任何款项或否则执行其权利、权力或救济的持有人所支出的费用。

 

h) Notices. 持有者在本协议下提供的任何和所有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行使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并亲自递送,或通过电子邮件,或通过全国知名的隔夜快递服务发送,送达公司,地址为德国梅因茨罗伯特·科赫街50号55129,收件人:威廉·卡拉戈尔,电子邮件地址:[-],或公司可能另行指定的其他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地址。公司在本协议下提供的任何和所有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并亲自递送,或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通过全国知名的隔夜快递服务发送,送达每位持有者,地址为公司账本上所列持有者的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地址。任何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在此应被视为已给出并生效,最早的时间为(i) 传输时间,如果该通知或通信是在任何日期的美东时间下午5:30之前通过传真在所列传真号码或通过电子邮件在本节所列电子邮件地址送达,(ii) 如果该通知或通信是在非交易日或在任何交易日的美东时间下午5:30之后通过传真在所列传真号码或通过电子邮件在本节所列电子邮件地址送达,则为传输日期后的下一个交易日,(iii) 如果通过美国全国知名的隔夜快递服务邮寄,则为邮寄日期后的第二个交易日,或(iv) 当该通知实际被要求接收的方收到时。为使公司在与其法律顾问协商后,确定此权证中提供的任何通知构成或包含有关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重要非公开信息,公司应遵守(i) 其在FD规范下的披露义务和(ii) 适用于表格6-k的指示。

 

13

 

 

i) 责任限制. 本条款未提供任何条款,亦未因为持有者采取积极行动行使该warrants购买warrant 股份,而使持有者对任何普通股的购买价格或作为公司的股东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责任是由公司还是由公司的债权人提出的。

 

j) 补救措施除了享有法律赋予的所有权利,包括取得赔偿,持有人还有权根据这项认股权证行使其权利。公司同意,金钱赔偿对于因其违反本认股权证条款而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足以作出足够的补偿,并在此同意放弃并不在任何要求具体履行的诉讼中主张法律手段是足够的抗辩。

 

k) 继承人及受让人. 除适用证券法外,本认股权证和所证明的权利和义务将对公司的继承人和被许可的受让人以及持有人的继承人和被许可的受让人具有利益和约束力。本认股权证的条款旨在使任何时候持有本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受益,并且可以由持有人或认股权证股份的持有人强制执行。

 

l) 修改。 本认股权证可由公司和持有人书面同意修改、修订或放弃其条款。

 

m) 可分割性。 在可能的情况下,本认股权证的每一条款均应以使其在适用法律下有效和有效的方式解释,但如果本认股权证的任何条款受到适用法律禁止或无效,则该条款无效到该禁止或无效范围,而不会使其余条款或本认股权证的其余条款无效。

 

n) 标题。 此权证所使用之标题仅供参考,不得视为本权证的一部分或赋予任何效力。

 

********************

 

(签名页接下来)

 

14

 

 

证明如上,公司已由经授权的官员于上述日期执行此认股权证。

 

  美因茨生物医学公司
   
  由:  
    姓名:
    职称:

 

15

 

 

行使通知书

 

致:mainz 生物医学n.v.

 

(1) 签署人特此选择根据附带的权证条款购买________ 公司的权证股份(只有在全部行使的情况下),并随附全额行使价款,以及适用的所有转让税,如有。

 

(2) 付款 应以以下形式进行(请选取适用的选项):

 

☐ 美国合法货币;或

 

☐如果允许的话,根据第2(c)款中所述的公式取消必要数量的认股权股份,以行使本认股权关于按照第2(c)款所述的无现金行使程序购买可购买的认股权股份的最大数量。

 

(3) 请将该认股权证股份发行至下面所指定的签署人的名称或其他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股权证股份应交付至以下DWAC账户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人签名]

 

投资实体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实体的授权签署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名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署人标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务表格

 

(为指定上述权证,请执行此表格并提供必需的信息。请勿使用此表格购买股票。)

 

为了获得价值,此顶权证及其所有权利均已转让。

 

姓名:    
    (请列印)
地址:    
    (请列印)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日期: 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    
持有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人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