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採納的18 U.S.C. 第1350節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我,Siddharth Thacker,租用跑道公司首席財務官,根據18 U.S.C. 第1350條的規定,以及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特此證明,租用跑道公司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季度報告(表格10-Q)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該季度報告(表格10-Q)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現了租用跑道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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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2月9日 | | 由: | /s/ Siddharth Thacker |
| | | 西達爾特·塔克 |
| | | 首席財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