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 32.2
根据以下内容进行认证
18 U.S.C. 第1350条,按照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节
我,托德·麦克艾哈顿,祖睿公司(“公司”)的首席财务官,特此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的规定,并根据2002年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证明我所知的情况如下:
1.截至2024年10月31日财年的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及其修订;并且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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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2月9日 | /s/ 托德·麦克尔哈顿 | |
| 托德·麦克尔哈顿 | |
| 首席财务官 | |
| (财务总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