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99.906CERT
根據
18 U.S.C. 條款
根據採用的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
與 Tradr etf的報告相關, 每個都是投資經理系列信託 II(「trust」)的一個系列, 截至該期間 2024年9月30日 (「報告」),特倫斯·加拉赫作爲信託的總裁和首席執行官,以及麗塔·達姆作爲信託的財務主管和首席金融官,依據18 U.S.C.第1350條,按照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特此證明,在他或她的知識範圍內:
(1) |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節的要求;並且 |
(2) |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 |
日期 | 12/9/24 | |
/s/ 泰倫斯·加拉格爾 | ||
特倫斯·加拉赫 | ||
總裁和首席執行官 | ||
/s/ Rita Dam | ||
麗塔·達姆 | ||
財務專員及信安金融 官員 |
本聲明隨本報告附上,按照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的要求填寫,並不應視爲投資管理系列trust II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節的要求提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