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报表32.1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18美国法典第1350节
根据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我,刘伟洪,豪利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的Next Technology Holdings Inc.(“公司”),在此证明,与2024年9月30日结束的季度的10-Q/A表格季度报告(“报告”)相关,以下签署人,在所示的职务和日期下,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采用的18 U.S.C.第1350节,特此证明如下: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正版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表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日期:2024年12月9日 | 由: | /s/ 刘伟鸿 |
刘伟宏 | ||
首席执行官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