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財務長與首席執行官的認證
根據
18 U.S.C. 第1350節,
根據以下條款的採用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節(18 U.S.C. 第1350節第(a)和(b)小節),Braze, Inc.的每位簽字官員在此認證,根據該官員的知識,Braze, Inc.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10-Q季度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節的要求,並且該10-Q季度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呈現了Braze, Inc.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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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2月9日 | | |
| 作者: | /s/ 威廉·馬格努森 |
| 姓名: | 威廉·馬格努森 |
| 標題: | 首席執行官 |
| | (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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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2月9日 | | |
| 作者: | /s/ 伊莎貝爾·溫克爾斯 |
| 姓名: | 伊莎貝爾·溫克爾斯 |
| 標題: | 財務長 |
| | (信安金融主要財務負責人) |
本認證附隨於季度報告表格10-Q,不被視爲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也不得在Braze, Inc. 根據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經修訂)進行的任何文件中引用(無論是季度報告表格10-Q日期之前還是之後),無論該文件中包含任何一般併入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