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 20549
表單
當前報告
根據第13條或第15(d)條
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
報告日期(最早報告事件的日期):
(註冊人名稱如章程中所列)
本 |
||||
(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 註冊公司章程的 |
(委員會 檔案編號) |
(美國國稅局僱主 識別號) |
本 |
||
(主要執行辦公室地址) | (Zip Code) |
+
(註冊人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不適用
(如果自上次報告以來更改過的前名稱或前地址)
Check the appropriate box below if the Form 8-K 旨在同時滿足註冊人根據以下任何條款的申報義務:
根據證券法第425條(17 CFR 230.425)進行的書面通信 |
根據規則請求材料 14a-12 根據《交易法案》第17節(17 CFR) 240.14a-12) |
在《交易法》(17 CFR 240.14d-2(b))項下標的前啓動通信 根據規則進行通信 14d-2(b) 根據《交易法案》第17節(17 CFR) 240.14d-2(b)) |
預備開始 根據規則進行通信 13e-4(c) 根據《交易法案》第17節(17 CFR) 240.13e-4(c)) |
根據法案第12(b)節註冊的證券:
每個類別的標題 |
交易 |
每個交易所的名稱 註冊於 | ||
項目 8.01 | 其他事項。 |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向Cowen and Company, LLC(「Cowen」)和TD Securities (USA) LLC(「TD Cowen」),Cowen的關聯公司,發出了書面通知,宣佈暫停並終止2024年8月9日的招股說明書補充(「ATm 招股說明書」),該補充與最多1.5億美元公司普通股的銷售有關,名義面值爲每股0.12歐元(「普通股」),這些股票可能根據2024年8月9日公司、Cowen和TD Cowen之間的《修訂和重述銷售協議》(「銷售協議」)發行和銷售。除非提交新的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補充或註冊聲明,否則公司不會根據銷售協議出售其普通股。除了終止ATm 招股說明書外,銷售協議仍然完全有效。
簽名
按照《證券交易法》的規定要求,註冊人已經授權下面的人在其名義下籤署本報告。
新阿姆斯特丹製藥公司N.V. | ||
作者: | /s/ 邁克爾·戴維森 | |
邁克爾·戴維森 | ||
首席執行官 |
日期: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