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录32.2
第1350节认证*
关于Designer Brands Inc.(“公司”)的2024财年截至11月2日的季度报告(在此日期以10-Q表格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我,Jared A. Poff,公司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和首席行政官,依据2002年萨班斯-法兰克法案第906条采用的18 U.S.C. § 1350进行认证,尽我所知: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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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 | 作者: | /s/ 贾瑞德·A·波夫 |
| | 贾瑞德·A·波夫 |
| | 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和首席行政官 |
| | (财务总监) |
* 本认证根据1934年《交易所法》(“交易所法”)第13a-14(b)条和美国法典第18卷第63章第1350条的要求提供,并不应视为根据《交易所法》第18条“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该条款的责任。本认证不应视为根据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所法》的任何提交文件的引用纳入,除非在该提交文件中另有说明。
根据18.U.S.C § 1350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并将由公司保留,并在要求时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