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根據美國法典第18篇第1350節,首席執行官的認證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906條的規定採用的條款
關於羅斯百貨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11月2日的季度報告(表格10-Q),於本日期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報告"),我,巴巴拉·倫特勒,作爲公司的首席執行官,特此根據美國法典第18篇第1350節進行認證,該節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節("第906節")的規定被採納,盡我所知: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節的要求(15 U.S.C. 78m);並且
(2)報告中所載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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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2月10日 | /s/芭芭拉·倫特ler |
| | 芭芭拉·倫特ler |
| |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