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4.2 2 ny20039746x1_ex4-2.htm EXHIBIT 4.2

 

附件 4.2

 

BITDEER科技集团,
发行u



[受托人]
受托人

 

 

 

契约

日期为[●],20__

 

 

 

债务证券

 

 

 

目录

 

    P年龄
     
第1条     定义 1
S章节 1.01 定义为 Terms 1
article 2     ISSUE, DESCRIPTION, TERMS, EXECUTION, REGISTRATION AND EXCHANGE OF SECURITIES 5
Section 2.01 证券的指定和条款 5
Section 2.02 证券的形式和受托人证书 8
Section 2.03 面值:付款条款 8
S部分 2.04 执行和认证 10
S部分 2.05 转让和交换的登记 11
S部分 2.06 临时证券 12
S部分 2.07 损毁、毁坏、丢失或被盗的证券 12
S章节 2.08 取消 13
S章节 2.09 契约的好处 13
S章节 2.10 验证代理 14
S章节 2.11 全球货币证券 14
S章节 2.12 CUSIP号码 15
条款 3     证券赎回和偿债基金条款 16
S章节 3.01 赎回 16
S章节 3.02 赎回通知 16
S部分 3.03 赎回时付款 17
S部分 3.04 沉淀基金 17
S部分 3.05 使用证券清偿沉没资金支付 18
S部分 3.06 使用证券赎回沉没资金 18
第4条     契约 18
S4.01 本金、溢价和利息的支付 18
S4.02 办公室或代理的维护 19
S4.03 支付代理人 19
S事件 4.04 填补受托人办公室空缺的任命 20

i. 

 

目录

(续)

 

    P
     
第5条      股东名单与公司和Trust的报告 20
第5.01条 公司提供安防-半导体持有者的受托人姓名和地址 20
第5.02节 信息保留;与证券持有人的通信 21
第5.03节 公司报告 21
第5.04节 受托人报告 22
第6条 受托人和安防-半导体股东的救济 在违约事件发生时 22
第6.01节 违约事件 22
第6.02节 债务收集及由受托人强制执行的诉讼 24
第6.03节 收集资金的应用 25
第6.04节 诉讼限制 26
第6.05节 权利和救济的累积;延迟或遗漏不构成放弃 26
第6.06节 由持有证券者控制 27
第6.07节 承担支付费用的承诺 27
第七条 关于受托人 28
第7.01节 受托人的某些职责和责任 28
第7.02节 受托人的某些权利 29
第7.03条 受托人不对说明或证券的发行负责 31
节7.04 可以持有证券 32
第7.05节 受托资金 32
第7.06条 赔偿和报销 32
第7.07节 依赖高管的证明 33
第7.08节 不适任;利益冲突 33
第7.09条 需要公司受托人;资格 33
第7.10节 辞职与解除;继任者的任命 33
第7.11节 继任者接受任命 35
第7.12节 企业必须进行合并、转型、合并或继任。 36

ii. 

 

目录

(续)

 

    P年龄
     
第7.13条 对公司的优先索赔收集 36
第7.14节 违约通知书。 36
第8条      关于股东的事项 37
第8.01节 股东行动的证据 37
第8.02节 持有人执行证明 37
第8.03节 谁可能被视为所有者 38
第8.04节 公司拥有的某些证券不予考虑 38
第8.05节 对未来持有人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38
第9条 补充契约 39
第9.01节 未经安防-半导体持有者同意的补充契约 39
第9.02条 经安防-半导体持有者同意的补充契约 40
第9.03节 补充契约的效果 40
第9.04节 受补充契约影响的证券 40
第9.05节 补充契约的执行 41
第10条      继任实体 41
第10.01节 公司可以合并等 41
第10.02节 继任实体的替代 42
第11条 满意度与解除 42
第11.01节 满意度和解除契约 42
第11.02条 解除义务 43
第11.03条 存入资金需保留在信贷中 43
第11.04条 支付代理人持有的资金支付 43
第11.05节 偿还公司 44
第12条 免疫权:创始人、股东、 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 44
第12.01节 无追索权 44
第13条 杂项条款 45
第13.01节 对继承人和受让人的影响 45
第13.02节 继承者的行动 45
第13.03节 公司权力的放弃 45

 

iii. 

 

目录

(续)

 

    P年龄
     
第13.04节 通知 45
第13.05节 适用法律; 陪审团审判放弃 45
第13.06节 将证券视为债务 46
第13.07节 关于前提条件的证明和意见 46
第13.08节 营业日付款 46
第13.09节 与信托契约法冲突 47
第13.10节 副本 47
第13.11节 可分性 47
第13.12节 合规证明 47
第13.13节 爱国者法案 47
第13.14节 不可抗力 47
第13.12节 目录;标题 48

iv. 

 

契约

 

契约, 日期为[●],20__,由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有限责任免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受托人],作为受托人( “受托人”):

 

鉴于, 为了合法的公司目的,本公司已正式授权执行和交付本契约,以提供发行债务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总本金金额无限, 将根据本契约不时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注册证券,无票息,由受托人的证书进行验证;

 

鉴于, 为了提供证券认证、发行和交付的条款和条件,本公司已正式授权执行本契约;并且

 

鉴于, 为使本契约成为本公司的有效协议,已按照其条款完成所有必要的事项。

 

现因此, 鉴于前提和证券持有者的购买,为了证券持有者的平等和比例利益,特此共同约定如下:

 

第一条

定义

 

第1.01节        术语定义.

 

本节中定义的术语(除非在本契约或任何补充契约中另有明确规定,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在本契约及任何补充契约的所有目的中应具有本节中规定的各自含义,并应包括复数形式和单数形式。所有在本契约中使用的其他术语,如果在1939年《信托契约法》或经修订的法律中被定义,或在《1933年证券法》中通过引用定义(除非在本契约或任何补充契约中另有明确规定,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应根据执行本文件之日有效的上述《信托契约法》和《证券法》赋予这些术语的含义。

 

验证代理指受托人或根据第2.10节由受托人指定的与所有或任何系列证券相关的认证代理。

 

破产法指美国法典第11篇,或任何类似的联邦或州法律,用于减轻债务人的承担。

 

1

 

董事会指公司的董事会(或其功能等效机构)或任何经正式授权的委员会。

 

董事会决议指由公司秘书或助理秘书认证的决议副本,证明该决议已由董事会(或其经正式授权的委员会)正式通过,并在该认证之日有效。

 

第十章 转让证券 第10.1节 交易 如果发行受托人证明,债券持有人可以交换并迅速交付发行受托人这样的证明,无论是有欠款未偿还,还是实质性周转的时候,都可以在世界范围范围内经由源和债券市场交易。指关于任何证券系列的任何一天,该天不是开曼群岛、曼哈顿区、纽约市或受托人公司信托办公室所在城市的联邦或州银行机构依法、行政命令或法规必须或有权关闭的日子。

 

委员会指证券交易委员会,作为根据《证券交易法》不时组成的机构,或者如果在本协议执行后该委员会不再存在并未执行其在《信托契约法》下的职责,则指其在该时刻执行此类职责的机构。

 

公司意味着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并且,依据第十条的规定,还应包括其继任者和受让人。

 

公司信托办公室意味着受托人的办公室,在该办公室中,公司的信托业务在任何特定时间将主要管理,截止到本日期,该办公室位于                                                                                                                                   .

 

保管人意味着根据任何破产法的接收人、受托人、受让人、清算人或类似官员。

 

违约利息在第2.03节中有定义。

 

存托人"是指,关于公司的任何系列证券, 该公司应该判断这些证券将作为全球证券发行,则为存管信托公司、其他清算机构,或作为清算机构注册的任何继任者,根据交易法或其他适用的法规, 每种情况下应由公司根据第2.01条或第2.11条指定。

 

违约事件"是指,关于特定系列证券, 在第6.01条中指定的任何事件,持续的时间段(如有)于其中指定。

 

交易法"是指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过修订,以及由委员会根据该法发布的规则和法规。

 

术语“给定”, “邮寄”, “通知” 或者 “已发送根据本契约向证券持有人发出的任何通知的"通知",应指向存托机构(或其指定人)根据存托机构或其指定人的长期指示发出的通知, 包括按照存托机构的公认做法或程序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的通知(在全球证券的情况下),或(y)通过免邮资的普通邮件发送到其 在证券登记册上显示的地址(在最终证券的情况下)。因此“发出的”通知将被视为包括根据本契约“邮寄”或“交付”的任何通知,适用时亦然。

 

2

 

”是指由公司执行并由受托人验证和交付给存托机构或根据存托机构的指示的,所有或部分系列证券的证券,均按照本契约登记,登记在存托机构或其提名人名下。

 

“全球证券”是指任何证券发行的全部或部分采用一种或多种全局证券的证券。

 

政府债务” means securities that are (a) direct oblig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for the payment of which its full faith and credit is pledged or (b) obligations of a Person controlled or supervised by and acting as an agency or instrumental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the payment of which is unconditionally guaranteed as a full faith and credit obligation by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that, in either case, are not callable or redeemable at the option of the issuer thereof at any time prior to the stated maturity of the Securities, and shall also include a depositary receipt issued by a bank or trust company as custodian with respect to any such Governmental Obligation or a specific payment of principal of or interest on any such Governmental Obligation held by such custodian for the account of the holder of such depositary receipt; provided, however, that (except as required by law) such custodian is not authorized to make any deduction from the amount payable to the holder of such depositary receipt from any amount received by the custodian in respect of the Governmental Obligation or the specific payment of principal of or interest on the Governmental Obligation evidenced by such depositary receipt.

 

在此”, “此处 and “此处”, and other words of similar import, refer to this Indenture as a whole and not to any particular Article, Section or other subdivision.

 

契约"是指根据本条款原始执行的本工具,或随时可能通过根据本条款所签订的一个或多个补充契约进行补充或修订的情况,并应包括根据第二节 2.01 所设立的特定系列证券的条款。

 

利息支付日期"当用来描述特定系列证券的任何利息分期支付时,是指在该证券或董事会决议或与该系列相关的补充契约中指定的日期,作为利息分期支付到期并可支付的固定日期。

 

官员"是指与公司相关的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任何执行副总裁、任何高级副总裁、任何副总裁、财务主管或任何助理财务主管、控制者或任何助理控制者,或秘书或任何助理秘书。

 

官员证明"是指由任何官员签署的证明。每个这样的证明应包括第13.07节中规定的声明,如其中的条款所要求。

 

3

 

法律意见“”指的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意见,受限于法律顾问的习惯性例外,这些法律顾问可能是公司的一名员工或法律顾问,并根据本条款的规定交付给受托人。每份意见应包括第13.07节中规定的声明,若该条款的规定要求的话。

 

未偿还的”,当用来指代任何系列的证券时,意思是,受第8.04节条款的限制,指在任何特定时间,已经经过受托人认证并根据本契约交付的所有该系列的证券,除非(a)证券已被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人注销,或交付给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人以作注销,或之前已被注销;(b)已经在受托人或其他付款代理人(不包括公司)处存入必要金额的信托钱款或政府债务,或者已被公司设立并隔离在信托中(如果公司作为其自己的付款代理人);然而,前提是,如果这些证券或其部分证券在到期之前将被赎回,则应按照第三条的规定发送赎回通知,或者必须为发送此类通知作出令受托人满意的安排;以及(c)替代或替换的证券已根据第2.07节的条款被认证和交付。

 

”指任何个人、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协会、信托、未注册组织、任何其他实体或组织,包括政府或政治区划或其代理机构或工具。

 

“前任证券”指前一个证券,该证券证明所有或部分与特定证券相同的债务;对于本定义,根据第2.07条进行认证和交付的任何证券,用于代替丢失、损坏或被盗的证券,并认为该证券证明了与已丢失、损坏或被盗证券相同的债务。”指每个特定证券的所有先前证券,这些证券证明与该特定证券所证明的债务完全相同;并且,就该定义而言,依据第2.07节认证和交付的替代丢失、毁坏或被盗证券应视为证明与丢失、毁坏或被盗证券相同的债务。

 

负责官员” 与受托人相关时 意思是受托人公司信托办公室的任何官员(或受托人的任何继任组)或任何其他通常执行与上述指定官员的职能相似的受托人官员,并且 也意味着,与特定的公司信托事项相关的任何其他因其对该特定主题的知识和熟悉而被提及的官员,并且在每种情况下都应对本契约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证券” 在本契约的第一段中有说明 并且更具体的意思是根据本契约认证并交付的任何证券。

 

证券法指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

 

安防-半导体持有人”, “证券的持有人”, “注册持有人”, 或其他类似术语,指的是在根据本契约条款为此目的而保留的证券登记册中,以特定证券登记的个人或个人名称。

 

4

 

证券登记册” 和 “证券登记机构”应有以下第2.05节中所列的含义。

 

子公司”是指,在任何个人方面,任何公司、协会、合伙企业或其他商业实体的总投票权超过50%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包括合伙权益),在选举董事、经理、普通合伙人或受托人时有权投票的股份,当前直接或间接由(i)该个人;(ii)该个人及其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或(iii)该个人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拥有或控制。

 

受托人“信托”指的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且,根据第七条的规定,还包括其继承者和受让人。如果在任何时候有多个实体以此身份执行,则“受托人”指的是每一个这样的实体。关于特定系列证券的“受托人”一词指的是与该系列相关的受托人。

 

信托契约法“信托契约法”是指1939年的法律,并经过修订。

 

“美国爱国者法案” 指的是《通过提供适当工具来拦截和阻止恐怖主义法案》,即《美国合并与增强法》,法案编号107-56,已修订并于2001年10月26日签署成为法律。

 

第二条

证券的发行、描述、条款、执行、注册和交易

 

第二节 2.01 证券的指定和条款.

 

(a)           根据本契约可以进行的证券认证和交付的总本金金额是无限的。证券可以在一个或多个系列中发行,直到本系列证券的总本金金额,时不时地根据董事会决议或根据一份或多份补充本契约的契约进行授权。在任何系列证券的首次发行之前,应在董事会决议中确立,并在高级管理者的证明中列出,或者在一份或多份补充本契约的契约中确立:

 

(1)        系列证券的标题(该标题应将该系列的证券与所有其他证券区分开);

 

(2)        可认证并交付的该系列证券的总本金金额的任何限制(除非是凭登记转让或更换,或替代其他该系列证券而认证和交付的证券);

 

5

 

(3)           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应支付的到期日;

 

(4)           该系列证券的形式,包括该系列的认证证书的形式;

 

(5)           任何担保的适用性;

 

(6)           无论 证券是否有担保或无担保,以及任何有担保债务的条款;

 

(7)           证券的等级是高级债务、高级次级债务、次级债务还是它们的任何组合,以及任何次级的条款;

 

(8)           如果 该证券的发行价格(以其总本金金额的百分比表示)与其本金金额不同,则在声明加速到期时应支付的本金部分,或者如适用,该证券的可转换为其他证券的本金部分或确定任何此类部分的方法;

 

(9)           利率或利率,可能是固定或可变的,或确定利率的方式以及利息开始累积的日期,利息支付的日期以及利息支付日期的定期记录日期或确定这些日期的方法;

 

(10)         公司的权利(如有)推迟支付利息的权利以及任何此类推迟期限的最长时长;

 

(11)         如适用,公司的可选择赎回公司可按任意或临时赎回条款赎回证券系列的日期或期间,以及赎回条款的条款;

 

(12)         如有,公司的义务根据任何强制沉没基金或类似基金条款或其他条款赎回的日期或价格,或证券持有人的选择购买的证券系列,以及证券可支付的货币或货币单位;

 

(13)         证券系列的发行面额,若不为一千美元($1,000)或其任何整数倍;

 

(14)         任何 适用于任何该系列证券的拍卖或再营销的条款,以及公司就此类证券的义务所提供的任何担保,以及在 该系列证券的营销过程中可能建议的任何其他条款;

 

6

 

(15)           该系列的证券是否 应完全或部分以全球证券或证券的形式发行; 如果有,可能适用的条款和条件,关于该全球证券或证券可完全或部分交换为其他个别证券的; 以及该全球证券或证券的存管银行;

 

(16)           如果适用,关于任何该系列证券的转换或交换的条款,以及根据何种条款和条件这些证券将可转换或可交换,包括转换或交换价格(如适用), 或如何计算及可能的调整,任何强制性或可选的(根据公司的选择或持有人的选择)转换或交换特征,适用的转换或交换期限以及任何转换 或交换的结算方式,可能不包括现金支付以及证券交付;

 

(17)           如果 不是全部本金金额,则根据第6.01节在到期加速声明时该系列证券的本金金额部分;

 

(18)            对所发行证券系列的契约的附加 或更改,包括合并、合并或出售契约等;

 

(19)           对与证券相关的违约事件的追加 或更改,以及对受托人或证券持有人宣布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如有)到期且应支付的权利的任何更改;

 

(20)            关于契约解除和法律解除条款的附加 或更改或删除;

 

(21)            对本契约中关于满意与解除条款的补充或更改;

 

(22)            对本契约中有关修改条款的补充或更改,无论是否经过证券持有人的同意;

 

(23)            如果证券的支付货币不是美元,则为证券的支付货币及确定其等值美元金额的方式;

 

(24)            根据公司或证券持有人的选择,利息是否以现金或额外证券支付,以及可作选择的条款和条件;

 

(25)          在何种情况下,公司应向任何不是“美国人”的证券持有者支付除法定利息、溢价(如有)及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外的金额;

 

7

 

(26)           对该系列证券的转让、销售或分配的任何限制;以及

 

(27)           对证券的其他特定条款、优先权、权利或限制,或证券的限制,对本契约条款的任何其他补充或更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或适用法律或法规下可要求的任何条款。

 

同一系列的所有证券应在重大方面上完全相同,除非在任何董事会决议或本契约的补充契约中另有规定。

 

如果系列的任何条款是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决议采取行动所确立的,则应由公司的秘书或助理秘书证明该行动的适当记录副本,并在交付公司首席官的证书之前或交付时提供给受托人,证书中列出了该系列的条款。

 

任何特定系列的证券可以在不同的时间发行,具有不同的本金或任何本金分期付款的到期日,具有不同的利率,若有,或具有确定利率的方法,具有不同的利息支付日期以及不同的赎回日期。

 

第2.02节        证券的形式和受托人证书.

 

任何系列的证券及其受托人认证证书的内容应与本合同附带的一项或多项补充契约中所述的内容大体相同,并如董事会决议中所规定的,以及载明在首席官的证书中,它们可以有公司认为适当的字母、数字或其他识别或标识标记,以及在本契约条款中不相违背的印刷、平版印刷或雕刻的图案,或者根据任何法律或根据其所制定的任何规则或规定,或者符合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或规定,该系列的证券可能在其上上市,或者符合使用标准。

 

第2.03节        面值:付款条款.

 

证券应以注册证券和一千美元($1,000)或其任何整数倍的名义发行,受第2.01(a)(13)节的限制。特定系列的证券应按该系列规定的日期和利率支付利息。受第2.01(a)(23)节的限制,任何系列的证券的本金和利息,以及赎回或重新购买到期前的任何溢价,以及任何转换或交易时到期的现金金额,应以美国合法货币在该时间内支付,该货币是公共和私人债务的法定货币,支付地点为公司为此目的而设立的办公室或代理机构。每个证券应标明其认证日期。证券的利息应基于360天的年度计算,该年度由十二个30天的月份组成。

 

8

 

任何可支付的证券的利息分期付款,若在该系列证券的任何利息支付日准时支付或妥善处理,应支付给截至该系列证券的常规记录日营业结束时登记的持有人。如果某一特定系列证券或其部分被要求赎回,而赎回日期在任何利息支付日的常规记录日期之后且在该利息支付日之前,则应在根据第3.03条款规定的条件下,在出示和交还该证券时支付该证券的利息。

 

任何可支付的证券的利息,但在同一系列证券的任何利息支付日未按时支付或妥善处理(以下称为“违约利息”),应立即停止支付给在相关常规记录日登记的持有人,因其曾为该持有人;并且该违约利息应由公司自行选择,根据以下第(1)条或第(2)条款进行支付:

 

(1)          公司可以向在证券登记簿中登记的持有人支付任何违约利息,该持有人在特别记录日的营业结束时持有该证券(或其相应的前身证券),该特别记录日的确定方法如下:公司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拟支付的每项违约利息的金额和拟支付的日期,同时,公司应向受托人存入与拟支付的违约利息总额相等的金额,或在拟支付日期之前与受托人达成满意的存款安排,该存入的资金将被信托以便于受益人享有本条款规定的违约利息。随后,受托人应确定一个特别记录日,以便在拟支付日期之前不少于10天且不超过15天,以及在受托人收到拟支付通知后的不少于10天的情况下支付该违约利息。受托人应迅速通知公司该特别记录日,并以公司的名义和费用,确保在该特别记录日前不少于10天向每位股东发送拟支付该违约利息及其特别记录日的通知。在上述条件下发送了拟支付该违约利息及其特别记录日的通知后,该违约利息应支付给证券登记簿中登记的持有人,在该特别记录日。

 

(2)          公司可以以任何不违反任何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合法方式支付任何证券的违约利息,并在此类交易所可能要求的通知之后,在公司根据本条款向受托人发出关于拟支付的通知后,如果受托人认为这种支付方式可行。

 

除非在董事会决议或一个或多个补充契约中另有规定,确立根据本条款第2.01条关于任何系列证券的条款,否则本节中关于证券系列及任何利息的"定期记录日期"一词的使用。

 

9

 

对于该系列,支付日期指的是在利息支付日期之前的月份的第十五天,如果根据本条款第2.01条确定的利息支付日期是一个月的第一天,或者是根据本条款第2.01条确定的利息支付日期所在月份的第一天,如果该利息支付日期是一个月的第十五天,无论该日期是否为业务日。

 

根据本节的前述条款,该契约下交付的每个证券在转让或替换或代替该系列的任何其他证券时,应保留该其他证券所享有的未支付利息和应计利息的权利。

 

第2.04节        执行和认证.

 

证券应由公司的某位高管代表公司签署。签名可以是手动签名或传真签名形式。

 

尽管在证券被验证和交付或处置时,该人可能已不再是公司的高管,公司仍可以使用任何曾在执行时是高管的人的传真签名。证券可以包含法律、股票交易所规则或惯例所要求的任何标注、图例或背书。每个证券应以其由受托人进行验证的日期为日期。

 

安防-半导体在被受托人或验证代理人手动验证之前无效。这样的签名将构成确凿证据,证明该安防-半导体经过妥善验证并交付,并且持有者有权享受本契约的利益。在执行和交付本契约后的任何时间,公司可以将由公司签署的任何系列的安防-半导体交付给受托人进行验证,并附上一份由一名高级职员签署的公司验证和交付这些安防-半导体的书面订单,受托人应按照该书面订单验证并交付这些安防-半导体。

 

在公司向受托人交付任何此类验证订单的任何时间之后,受托人应获得并(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5(a)至315(d)节的规定)在依赖以下文件时受到充分保护,(1) 律师意见书或依赖信件,以及 (2) 高级职员证明,说明执行、验证和交付这些安防-半导体的所有前提条件均符合本契约的规定。

 

如果根据本契约发行这些安防-半导体会影响受托人在安防-半导体和本契约下的自身权利、职责或豁免,或者以其他受托人不能合理接受的方式影响受托人,则受托人不必验证该安防-半导体。

 

10

 

第2.05节        转让和交换的登记.

 

(a)           任何系列的安防-半导体可以在公司的指定办公室或机构处进行展示以进行交换,换取其他具有授权面额的同系列安防-半导体,并相应的总本金金额,在此过程中需支付足够的金额以覆盖涉及的任何税费或其他政府收费,所有规定均在本节中。对于任何被提出交换的安防-半导体,公司应执行,受托人应验证,而该办公室或机构应交付以进行交换,安防-半导体持有人有权获得的同系列安防-半导体,其编号不与正在流通的编号同时存在。

 

(b)           公司应在指定的办公室或代理处保存或要求保存注册簿(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簿”),该登记簿应根据公司可能规定的合理规章记录证券及证券的转让,并且应在所有合理时间对受托人开放检查。用于登记证券及证券转让的登记人应根据董事会决议或补充契约的授权进行任命(“证券登记人”)。

 

在公司指定的办公室或代理处提交任何证券以进行转让时,公司应执行,受托人应予以认证,且该办公室或代理应以转让者或转让者的名义交付新证券或同系列的证券,金额与所提交的证券的总本金金额相同。

 

公司最初任命受托人作为每个证券系列的证券登记人。

 

根据本节规定,所有提交或交回以进行交换或转让登记的证券,须附有(如果公司或证券登记人要求)形式令公司或证券登记人满意的书面转让文书,须由注册持有人或其 duly authorized attorney in writing 正式执行。

 

(c)           除非根据第2.01节根据董事会决议的规定,并在高级员工证书中列明,或在与本契约有关的一个或多个补充契约中规定,任何证券的交换或转让登记、以及在部分赎回任何系列的情况下发行新证券,或在证券的本金金额不足的情况下进行回购、转换或交换,不应收取任何服务费,但公司可能会要求支付足够的金额以覆盖与此相关的税费或其他政府收费,除了根据第2.06节、第3.03(b)节和第9.04节的不涉及转让的交换。

 

(d)           公司与证券登记注册处不需要在以下期间内(i)发行、交换或登记任何证券的转让:自通知赎回的日子开始前15天的营业开始时起,直到该通知发送日的营业结束时止,或(ii)登记任何被赎回或被出售回购的证券的转让或交换,但未有效撤回的,以及根据情况的部分未被赎回或未出售回购的证券。第二节2.05的规定就任何全球证券的情况,受本文件第2.11节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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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本条款规范的证券在被赎回或被回购时,受限于未有效撤回的情况下,未赎回的证券部分的转让不再有效。

 

受托人没有监控、判断或查询下述限制的义务或责任,即根据本契约或适用法律对任何证券的任何权益的转让施加的限制(包括存托参与者之间或全球证券的实际拥有者之间的转让),除非按照本契约的条款(在明确要求的情况下)要求提供必要的证书和其他文档或证据,并在明确要求的情况下进行相应审查,以判断在形式上与本文件的明确要求实质合规。

 

第二节2.06        临时证券.

 

在准备好任何系列的最终证券之前,公司可执行并且受托人应进行认证并交付任何授权面额的临时证券(印刷的、平版印刷的或打字的)。这些临时证券应实质上与为其发行的最终证券的形式相似,但可以根据临时证券的适当情况有省略、插入和变化,所有这些都由公司决定。每个系列的临时证券应由公司执行,并由受托人在相同条件下并且以实质上相同的方式进行认证,并与该系列的最终证券具有相同效力。公司将在不必要的延误下执行并提供该系列的最终证券,随后可将该系列的任何或所有临时证券(不向证券持有者收费)在为此目的指定的公司办公室或代理处进行兑换,受托人应进行认证,并且该办公室或代理处应在交换这些临时证券时交付等额的最终证券,除非公司通知受托人不需要执行和提供最终证券,直至公司另行通知为止。在被交换之前,该系列的临时证券应享有本契约下的与该系列的最终证券相同的权益。

 

第2.07节        损毁、毁坏、丢失或被盗的证券.

 

In case any temporary or definitive Security shall become mutilated or be destroyed, lost or stolen, the Company (subject to the next succeeding sentence) shall execute, and upon the Company’s request the Trustee (subject as aforesaid) shall authenticate and deliver, a new Security of the same series, bearing a number not contemporaneously outstanding, in exchange and substitution for the mutilated Security, or in lieu of and in substitution for the Security so destroyed, lost or stolen. In every case the applicant for a substituted Security shall furnish to the Company and the Trustee such security or indemnity as may be required by them to save each of them harmless, and, in every case of destruction, loss or theft, the applicant shall also furnish to the Company and the Trustee evidence to their satisfaction of the destruction, loss or theft of the applicant’s Security and of the ownership thereof. The Trustee may authenticate any such substituted Security and deliver the same upon the written request or authorization of any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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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 the Company. Upon the issuance of any substituted Security, the Company may require the payment of a sum sufficient to cover any tax or other governmental charge that may be imposed in relation thereto and any other expenses (including the fees and expenses of the Trustee) connected therewith.

 

In case any Security that has matured or is about to mature shall become mutilated or be destroyed, lost or stolen, the Company may, instead of issuing a substitute Security, pay or authorize the payment of the same (without surrender thereof except in the case of a mutilated Security) if the applicant for such payment shall furnish to the Company and the Trustee such security or indemnity as they may require to save them harmless, and, in case of destruction, loss or theft, evidence to the satisfaction of the Company and the Trustee of the destruction, loss or theft of such Security and of the ownership thereof.

 

根据本节的规定, 每一份替代安防-半导体均构成公司的一项额外合同义务,无论残缺、毁损、遗失或被盗的安防-半导体是否在任何时候被发现,或是否可由任何人强制执行,并应当享有本契约的所有权利, 与根据本契约合法发行的同系列其他所有安防-半导体的权益平等和成比例。所有安防-半导体均须在明确的条件下持有和拥有,即上述条款就替代或 支付残缺、毁损、遗失或被盗的安防-半导体而言是排他的,并应排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任何和所有其他权利或救济,尽管存在或将来颁布的任何法律或法规对此相悖, 有关替代或支付可转让票据或其他安防-半导体而不需要其交付原件。

 

第2.08条        取消.

 

所有为支付、赎回、回购、 交换、转让登记或转换而交出的安防-半导体,若交给公司或任何支付代理人(或任何其他适用代理人),应被送交受托人进行注销,或若交给受托人,则应由其进行注销, 除非本契约的任何条款明确要求或允许,否则不应发行其他安防-半导体以取代这些安防-半导体。在交出时,公司要求受托人,受托人应将保留的注销安防-半导体交给公司。 如果没有这样的请求,受托人可以按照其标准程序处理注销安防-半导体,并向公司交付处置证明。如果公司以其它方式获得任何安防-半导体,然而,除非该等安防-半导体被交付给受托人注销,否则该等收购不应被视为对所涉及的债务的赎回或偿还。

 

第2.09节        契约的好处.

 

本契约或证券中的任何内容,无论是明示还是暗示,不应给予 或被解释为给予本契约的当事人及证券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个人任何法律或公平权利、救济或索赔,或对此契约的任何契约、条件或条款的权利;所有这些契约、条件和条款仅为本契约的当事人及证券持有人的唯一利益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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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节        验证代理.

 

只要任何系列的证券保持有效,可能会有 一个认证代理人负责任何或所有此类系列的证券,受托人有权任命该代理人。该认证代理人应被授权代替受托人对在 交换、转让、部分赎回、回购或转换时签发的证券进行认证,已认证的证券有权享有本契约的利益,并在所有目的上有效且有约束力,就像是由受托人在此处认证的那样。本契约中所有关于受托人认证证券的引用应视为包括对该系列的认证代理人的认证。每个认证代理人应为公司所接受,并且应为一家根据其组织或经营业务所在的任何法域的法律,拥有最近报告或认定的足够资本和盈余,能够进行信托业务,并且在此类法律下被其他方式授权进行此类业务且受联邦或州当局的监督或检查。如果在任何时候,任何认证代理人根据这些规定失去合格资格,必须立即辞职。

 

任何认证代理人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向受托人和公司发出书面辞职通知来辞职。受托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并根据公司的请求)通过向该认证代理人和公司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来终止任何认证代理人的代理。 upon resigning, terminating, or ceasing eligibility of any Authenticating Agent, the Trustee may appoint an eligible successor Authenticating Agent acceptable to the Company. Any successor Authenticating Agent, upon acceptance of its appointment hereunder, shall become vested with all the rights, powers and duties of its predecessor hereunder as if originally named as an Authenticating Agent pursuant hereto.

 

第2.11节        全球货币证券.

 

(a)           如果 公司根据第2.01节确定特定系列的证券将作为全球证券发行,则公司应执行,受托人应按照第2.04节认证和交付, 一份全球证券,该证券(i)应代表,并以所有该系列的未偿还证券的总本金金额计价,(ii)应以存托人或其提名者的名义注册,(iii) 应由受托人交付给存托人或按照存托人的指示交付(或者如果存托人指定受托人作为其保管人,则由受托人保留),并且(iv)应带有以下效果的说明: “除非在契约的第2.11节另有规定,此证券仅可整体转让,而不能部分转让,仅可转让给存托人的另一提名人或接任存托人或该接任存托人的提名人。”

 

(b)           尽管 第2.05节的规定,系列的全球证券仅可整体转让,但不得部分转让,并且以第2.05节规定的方式,仅可转让给该系列的存托人的另一提名人,或转让给公司选择或批准的该系列的接任存托人,或转让给该接任存托人的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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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如果 在任何时候,证券的一系列的存托人通知公司它不愿意或无法继续作为该系列的存托人,或者在任何时候该系列的存托人不再在交易法或其他适用的法律或规定下注册或保持良好声誉,并且在公司收到这样的通知或了解到这样的控件后的90天内未任命该系列的接任存托人,那么,第2.11节对于该系列的证券将不再适用,公司将执行,并且在第2.04节的条件下,受托人将认证并交付该系列的证券以确定注册形式,无优惠券,按授权面额,且总本金金额等于该系列全球证券的本金金额以交换该全球证券。此外,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决定任何系列的证券将不再由全球证券表示,且第2.11节的规定将不再适用于该系列的证券。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执行,并且在第2.04节的条件下,受托人在收到公司确定的官员证书后,将以确定注册形式认证并交付该系列的证券,无优惠券,按授权面额,并且以总本金金额等于该系列全球证券的本金金额以交换该全球证券。在将全球证券换成以确定注册形式的证券,无优惠券,按授权面额时,全球证券将由受托人取消。根据本第2.11(c)节,为全球证券而发行的以确定注册形式的证券应按存托人的指导,以其直接或间接参与者的指示或其他方式,注册在指定的名称和授权面额下。受托人应将这些证券交付给存托人,以便交付给以这些证券注册名称的人。

 

第2.12节        CUSIP号码.

 

公司在发行证券时可以使用“CUSIP”号码(如果当时通常在使用),如果是这样,受托人应在赎回通知中使用“CUSIP”号码,以便于股东;前提是任何此类通知可以说明对这些号码的正确性不作任何声明,无论是打印在证券上的号码还是包含在任何赎回通知中的号码,并且仅可依赖于打印在证券上的其他识别元素,任何此类赎回不应因这些号码的缺陷或遗漏而受到影响。公司将及时通知受托人任何“CUSIP”号码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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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

证券的赎回及沉没基金条款

 

第3.01条        赎回.

 

公司可以在本条款第2.01节规定的日期后,按照为此类系列建立的条款赎回在此处发行的任何系列的证券。

 

Section 3.02        赎回通知.

 

(a)   In case the Company shall desire to exercise such right to redeem all or, as the case may be, a portion of the Securities of any series in accordance with any right the Company reserved for itself to do so pursuant to Section 2.01 hereof, the Company shall, or shall cause the Trustee to, give notice of such redemption to holders of the Securities of such series to be redeemed by mailing (or with regard to any Global Security held in book entry form, by electronic mail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pplicable procedures of the Depositary), a notice of such redemption not less than 30 days and not more than 90 days before the date fixed for redemption of that series to such Securityholders, unless a shorter period is specified in the Securities to be redeemed. Any notice that is mailed in the manner herein provided shall be conclusively presumed to have been duly given, whether or not the registered holder receives the notice. In any case, failure duly to give such notice to the holder of any Security of any series designated for redemp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or any defect in the notice, shall not affect the validity of the proceedings for the redemption of any other Securities of such series or any other series. In the case of any redemption of Securities prior to the expiration of any restriction on such redemption provided in the terms of such Securities or elsewhere in this Indenture, the Company shall furnish the Trustee with an Officer’s Certificate evidencing compliance with any such restriction.

 

Each such notice of redemption shall identify the Securities to be redeemed (including CUSIP numbers, if any), specify the date fixed for redemption and the redemption price at which Securities of that series are to be redeemed, and shall state that payment of the redemption price of such Securities to be redeemed will be made at the office or agency of the Company, upon presentation and surrender of such Securities, that interest accrued to the date fixed for redemption will be paid as specified in said notice, that from and after said date interest will cease to accrue and that the redemption is from a sinking fund, if such is the case. If less than all the Securities of a series are to be redeemed, the notice to the holders of Securities of that series to be redeemed in part shall specify the particular Securities to be so redeemed.

 

如果任何安防-半导体仅部分赎回,该安防-半导体的通知应说明要赎回的本金金额部分,并应说明在赎回日期之后,凭交回该安防-半导体,将发行一份或多份本金金额等于 未赎回部分的新安防-半导体。

 

(b)           如果 少于一系列的所有安防-半导体需要被赎回,公司应至少提前45天通知受托人(除非更短的通知使受托人满意),告知赎回的固定日期的总本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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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要赎回的一系列安防-半导体,随后将按照抽签的方式,按比例选择要赎回的安防-半导体,或以公司认为适当和公平的其他方式选择,并可能提供选择一部分或多部分(等于一千美元 ($1,000)或其任何整数倍)的本金金额为面额大于$1,000的安防-半导体,所选的安防-半导体将在之后及时书面通知公司要赎回的安防-半导体号码,无论是部分还是全部。如果公司在任何时候选择这样做,凭借一名高管签署的指示,可以指示受托人或任何支付代理人召回特定系列的所有或任何部分安防-半导体进行赎回,并以本节中规定的方式发出赎回通知,该通知应以公司的名义或受托人或该支付代理人认为合适的名字发出。在任何需要由受托人或任何此类支付代理人发布赎回通知的情况下,公司应交付或促使交付给受托人或此类支付代理人,视情况而定,该安防-半导体登记册、转让簿或其他记录,或其适当的副本或摘录,足以使受托人或此类支付代理人能够通过邮件发送本节下可能需要的任何通知。

 

第3.03条        赎回时付款.

 

(a)           如果 如上所述的赎回通知已完成,通知中指定的需要赎回的证券或证券部分应在通知中规定的日期和地点到期并可支付,适用的赎回价格,以及截至赎回固定日期但不包括该日期的应计利息,并且自赎回固定日期起,相关证券或证券部分的利息将停止计提, 除非公司未能支付与任何该类证券或其部分相关的赎回价格和应计利息。在赎回固定日期或之后,在通知中指定的付款地点出示和交还此类证券时,该证券应按适用的赎回价格进行支付和赎回,并支付截至该赎回固定日期但不包括该日期的应计利息(但如果赎回固定日期是利息支付日期,则应在适用的记录日期结束时,向登记的持有人支付在该日期应支付的利息分期付款,依据第2.03条)。

 

(b)           在 出示任何需要部分赎回的该系列证券时,公司应执行,受托人应进行认证,并且在出示证券的办公室或机构应向该证券的持有人交付一份新证券,其系列为授权面额,面值等于所出示证券的未赎回部分,并由公司承担费用。

 

章节 3.04        沉淀基金.

 

第3.04、3.05和3.06条的规定应适用于任何 用于退还该系列证券的沉没基金,除非另有说明,如第2.01条所述的该系列证券所考虑的情况。

 

根据任何系列证券的条款规定的任何沉没基金支付的最低金额在此称为“强制性沉没基金支付”,并且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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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系列的证券条款中规定的最低金额以上的支付在此称为“可选沉没基金支付”。如果根据任何系列证券的条款规定,任何沉没基金支付的现金金额可能会根据第3.05节的规定进行减少。每笔沉没基金支付应根据该系列证券的条款用于赎回该系列证券。

 

章节 3.05        使用证券清偿沉没资金支付.

 

公司(i)可以交付一系列的未偿证券,(ii) 可以将已赎回的证券作为信贷,赎回可以根据该证券的条款由公司选择,或者通过根据该证券条款的允许可选沉没基金支付来赎回,在每种情况下用于满足根据该证券条款规定的该系列证券所需的所有或部分沉没基金支付,前提是该证券未被之前如此记入。为了此目的,受托人应按照该证券在沉没基金运作中规定的赎回价格接收并记入该证券,并且该沉没基金支付的金额应相应减少。

 

第3.06条        使用证券赎回沉没资金.

 

在任何系列证券的每个沉没基金支付日前不少于45天(除非受托人满意的更短时间),公司将向受托人交付一份官员证明,说明根据该系列条款下一次沉没基金支付的金额,以及如第3.05节所述,若有,需通过交付和记入该系列证券来满足的部分,以及进行此类信贷的依据,并将该官员证明和任何要交付的证券一起交给受托人。在每个沉没基金支付日前不少于30天,需在该沉没基金支付日期赎回的证券应按照第3.02节中规定的方式进行选择,公司应导致以公司的名义,并由公司负担费用在第3.02节中所述的方式发出关于其赎回的通知。在正式发出该通知后,赎回该证券应按照第3.03节中所述的条款和方式进行。

 

第4条

契约条款

 

第4.01节        本金、溢价和利息的支付.

 

公司应按时并及时支付或促使其支付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如有溢价)和利息,时间、地点及方式应在此处规定并确立。证券的本金支付应按照此处规定的时间和与此类证券相关的条件进行,支付方式可为向证券持有人发送以美元支票支付,支票应寄送至证券登记册中列明的持有人地址,或若该证券持有人已向受托人提供了电汇指示,则可通过美元电汇到美国美元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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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的支付应于本条款规定的时间和与该证券相关条件进行,支付方式可为向证券持有人发送以美元支票,支票应寄送至证券登记册中列明的持有人地址,或若该证券持有人已向证券登记人和受托人书面提供电汇指示,则可通过美元电汇到美国美元账户,且不得晚于相关支付日期前15天。

 

第4.02节        办公室或代理的维护.

 

只要任何一系列证券仍然未偿还,公司同意 维持一个办公室或代理机构,针对每一系列以及在本节4.02中规定的其他地点,(i) 该系列的证券可以用于支付,(ii) 该系列的证券可以根据上述授权进行转让和交换的登记,(iii) 针对该系列证券以及本契约的通知和要求可以传递或送达给公司,该指定 将持续有效,直到公司通过由任何授权签署官员签署的书面通知并送达给受托人,指定其他的办公室或代理机构用于这些目的或 其中任何一个。如果公司在任何时候未能维持任何所需的办公室或代理机构,或未能向受托人提供其地址,则该等呈现、通知和要求可以在受托人的企业信托办公室进行或送达,公司在此任命受托人为其代理,接收所有此类呈现、通知和要求。公司最初任命受托人的企业信托办公室作为其付款代理,负责该证券。

 

第4.03节        支付代理人.

 

(a)   如果公司为所有或任何系列的证券任命一个或多个付款代理,除了受托人外,公司将促使每个这样的付款代理执行并向受托人交付一份文件,其中该代理应同意 与受托人协作,受限于本节的规定:

 

(1)        其将作为该代理持有的所有款项用于支付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如有溢价)或利息(无论这些款项是由公司支付给它还是其他证券的义务人支付的) 信托,供有权接受的各方受益;

 

(2)        它将通知受托人公司(或其他担保此类证券的义务人)在到期应付的本金(如有附加费)或利息未能支付的任何情况;

 

(3)         在上述第(a)(2)款所指的任何失败持续期间,受托人书面请求后,它将立即向受托人支付由该支付代理人为其保管的所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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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它将履行本契约中规定的支付代理的所有其他职责。

 

(b)         如果公司作为其自身的支付代理与任何一系列证券有关,则它将在每个到期日之前设立、隔离并为有权人保留一笔足够的资金,以支付此类证券的本金(如有附加费)或利息,直到该资金支付给此类有权人或按本协议另行处理,并将立即通知受托人此类行为或其自身或其他担保此类证券的义务人未采取该行为的任何失败。每当公司拥有一个或多个支付代理处理任何系列证券时,在每个到期日之前,它将向支付代理存入一笔足够的资金,以支付即将到期的本金(如有附加费)或利息,此笔资金将为有权获得此类本金、附加费或利息的人士保留(除非该支付代理是受托人),公司会立即通知受托人上述行为或未能采取行动的情况。

 

(c)           尽管本节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i)本节中规定的以信托形式持有资金的协议受到第11.05节的条款限制,(ii) 公司可随时为了满足和解除本契约的目的或任何其他目的,支付或指示任何支付代理向受托人支付公司或该支付代理所持有的所有信托资金,该资金将在受托人按照与公司或该支付代理持有资金的相同条款和条件下保存;并且在公司或任何支付代理向受托人支付该资金后,公司或该支付代理将解除对该笔资金的所有进一步责任。

 

第4.04节        填补受托人办公室空缺的任命.

 

公司在需要时,为了避免或填补受托人办公室的空缺,将按照第7.10节的规定任命一名受托人,以确保此项协议下始终有一名受托人。

 

第5条

证券持有者名单及公司与受托人的报告

 

第5.01条        公司提供安防-半导体持有者的受托人姓名和地址.

 

公司将提供或促使提供给受托人(a) 在每次常规记录日期(如第2.03节定义)后的15天内,提供一份受托人合理要求的格式的名单,列出截至该常规记录日期的每类证券持有者的姓名和地址,前提是公司不必在列表与公司最近提供给受托人的列表没有任何不同的情况下提供或促使提供该名单;(b) 在受托人要求的其他时间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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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收到任何此类请求后的30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供,提供一份类似形式和内容的名单,日期不得超过在提供此名单前15天;然而,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系列的名单均不需要提供,只要受托人是安防注册人。

 

第5.02节        信息保留;与证券持有人的通信.

 

(a)           受托人应以合理可行的方式保持尽可能最新的形式,保存所有有关证券持有者姓名和地址的信息,该信息包含在最近提供给它的名单中,如第5.01节所提供,以及受托人在其作为安防注册人身份下收到的证券持有者名称和地址(如果以该身份行事)。

 

(b)           受托人可以在收到新提供的名单后销毁根据第5.01节提供给它的任何名单。

 

(c)           证券持有者可以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2(b)节的规定与其他证券持有者就其在该契约或证券下的权利进行沟通,并且在与任何此类沟通相关的情况下,受托人应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2(b)节的规定履行其义务。

 

第5.03节        公司报告.

 

(a)           公司将始终遵守信托契约法第314(a)条的规定。公司承诺并同意在公司向委员会提交相同文件后的30天内(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向受托人提供年度报告以及公司根据《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需向委员会提交的信息、文件和其他报告(或根据委员会不时通过规则和规定规定的上述任何文件的部分副本);然而,公司不需要向受托人提供任何与委员会文件中含有的信函或公司已向委员会寻求并获得保密处理的材料;进一步提供,只要公司在委员会的电子数据收集、分析和检索系统(EDGAR)或任何后续系统上的此类提交可用,这些提交将被视为已向受托人提交,而无需公司采取进一步行动。为避免疑义,公司未能在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年度报告、信息及其他报告不应被视为对本第5.03条的违反。

 

(b)           根据第5.03条向受托人提交报告、信息和文件仅为信息目的,受托人对上述信息的接收不构成对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的推定通知,或基于其中包含的信息判断公司是否遵守其在此项下的任何契约(受托人有权仅依赖于董事证明)。受托人无责任检查任何这些报告、信息或文件,以确保遵守本契约的规定或确认其中包含的信息或陈述的正确性。受托人对此没有任何责任或义务,以确定上述提到的在EDGAR(或任何后续系统)向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是否已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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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受托人提交或通过EDGAR向委员会提交的文件,受托人没有责任或义务确保遵守本契约的条款,或确认其中包含的信息或陈述的正确性。受托人对此没有任何责任或义务,以确定上述提到的在EDGAR(或任何后续系统)向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是否已发生。

 

第五章 5.04        受托人报告.

 

(a)           如果 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3(a)条的要求,受托人在每年5月1日后的六十(60)天内,应向证券持有人发送一份日期为该5月1日的简要报告,该报告符合信托契约法第313(a)条的规定。

 

(b)           受托人应遵守信托契约法第313(b)和313(c)条的规定。

 

(c)           每份此类报告的副本在发送给证券持有人时,受托人应同时向公司、任何上市证券交易所(如有上市)以及委员会提交。公司同意在任何证券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时通知受托人。

 

第六条

受托人和证券持有人在违约事件中的救济

 

第六章 6.01        违约事件.

 

(a)           在这里提到的特定系列证券中的“违约事件”是指发生并持续存在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以下事件:

 

(1)               如果公司未能在到期时支付该系列证券的任何利息分期款,并且此违约持续90天;但前提是, 公司根据任何补充契约的条款有效延长利息支付期不应构成此目的下的利息支付违约;

 

(2)               如果公司未能在到期时支付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无论是在到期时、赎回时、宣告时或以其他方式,或在与该系列相关的任何沉没或类似基金中需支付的款项;但前提是, 根据任何补充契约的条款有效延长该证券的到期日不应构成本金或溢价的违约;

 

(3)               如果公司未能遵守或履行与该系列相关的本契约或以其他方式建立的任何其他契约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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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契约第2.01节与该系列证券相关(除非是为了一个或多个与该系列不同的证券系列的利益而明确包含在本契约中的契约或协议)的任何其他契约或协议,且自书面通知公司未能遵守后90天内未予以纠正,该通知要求解决此问题并声明该通知为本契约项下的“违约通知”,应已通过挂号或已认证邮件发给公司,由受托人发出,或者由持有该系列证券不低于25%本金金额的债权人发给公司和受托人;

 

(4)               根据或根据任何破产法(i)公司自愿发起案件,(ii)同意在非自愿案件中对其进行救济命令的签署,(iii)同意任命其或其所有或主要财产的监护人,或(iv)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进行一般转让;或者

 

(5)               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任何破产法发出订单(i)在非自愿案件中对公司的救济,(ii)为公司的所有或主要财产任命监护人,或(iii)命令公司清算,并且该订单或法令在90天内保持有效。

 

(b)           在每一个这样的情况下(除非在上述第(4)条或第(5)条中指定的事件违约),除非所有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已经到期且应支付,否则,受托人或持有不少于该系列证券总本金25%的证券持有人,通过书面通知公司(以及通过该证券持有人发给受托人),可以声明(和任何溢价)以及所有该系列证券应计且未支付的利息应当立即到期并支付,任何此类声明后,该金额应立即到期并支付。如果发生指定在第(4)条或第(5)条中的事件违约,则该系列所有证券的本金及应计且未支付的利息应自动立即到期并支付,而无需受托人或证券持有人的任何声明或其他行为。

 

(c)           在证券的本金(和任何溢价)及应计未付利息已被声明到期和应支付后,且在根据下述规定获得或录入任何涉及到期款项的判决或法令之前,该系列证券的持有者在此时总本金的多数持有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公司和受托人,撤销和废止此类声明及其后果,如果:(i)公司已向受托人支付或存入一笔足以支付所有到期利息的金额,以及所有由于非加速原因而到期的该系列所有证券的本金(和任何溢价),(包括在此类本金和溢价上的利息,如果适用法律下该付款是可强制执行的,以及任何逾期利息的到期付款,按证券中规定的利率计至该付款或存入之日)以及根据第7.06条应支付给受托人的金额,以及(ii)该系列根据信托契约的所有事件违约,除了本金的未支付(和任何溢价)以外的。

 

 

23

 

该系列证券的应计未付利息,如果没有根据条款到期, 已经按照第6.06节的规定得到纠正或放弃。

 

任何此类撤销和废止不得延伸或影响任何 后续违约,或损害相应的权利。

 

(d)           如果受托人就该系列证券依本契约已开始执行任何权利,并且由于此类撤销或废止或任何其他原因而中止或放弃该等程序,或该等程序对受托人不利地裁定,则在每种情况下,须受到该等程序中任何裁定的限制, 公司和受托人将各自恢复到其在本协议下的前任地位和权利,所有 公司和受托人的权利、救济和权力将继续有效,就好像没有进行过此类程序一样。

 

第6.02节        债务收集及由受托人强制执行的诉讼.

 

(a)           公司承诺 (i) 如果它未能按时支付该系列任何证券的利息分期付款,或未能按时支付与该系列相关的任何沉没基金或类似基金所要求的付款,并且该违约持续90天,或 (ii) 如果它未能按时支付该系列任何证券的本金(及任何溢价,如果适用),无论是证券到期时,还是在赎回时,或在声明时或其他情况下,则在受托人的要求下,公司将支付受托人该系列证券持有人的利益,支付到期且应付款的所有证券的本金(及任何溢价,如果适用)或利息,或两者,情况视具体情况而定,逾期本金(及任何溢价,如果适用)和(如适用法律允许收取此类利息)逾期利息分期付款的利息将以该系列证券中所表达的年利率支付;此外,还需支付足以涵盖收款成本和费用的进一步金额,以及根据第7.06节应支付给受托人的金额。

 

(b)           如果 公司未能在这样的要求下立即支付该等款项,受托人以自己名义及作为明确信托的受托人,有权并被授权提起任何法律或公平方面的诉讼或程序以收取 逾期未付的款项,并可对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进行起诉直至判决或最终裁定,并可依据法律或公平的方式对公司或其他该系列证券的债务人强制执行任何此类判决或最终裁定,并收取裁定或裁决应支付的款项,方式由法律或公平规定,从公司或其他该系列证券的债务人处收取,无论其位于何处。

 

(c)           在 任何接管、破产、清算、重组、调整、安排、组成或司法程序影响公司或其债权人或财产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在此类 程序中干预并采取法院可能许可的任何行动,并应(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有权提交必要或可取的索赔证明和其他文件,以便于 使受托人及

 

 

24

 

该系列证券持有人的索赔被允许,即在提出此类程序之日公司应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此后公司可能产生的任何其他到期应支付款项,并收取及接收任何在此类索赔上可支付或交付的款项,并在扣除根据第7.06节应支付给受托人的金额后分配相同的款项;任何接收人、受托人或重组中的受托人特此被每一位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授权向受托人进行此类付款,并且,在受托人同意直接向此类证券持有人进行此类付款的情况下,向受托人支付根据第7.06节到期的任何款项。

 

(d)           所有权利的行动和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该系列证券所建立的任何条款主张索赔的权利,可以由受托人执行,而无需持有任何此类证券或在任何相关审判或其他程序中出示这些证券,受托人提起的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应以其作为明示信托的受托人名义提起,任何判决的恢复应在考虑到向受托人支付根据第7.06节到期的任何金额后,按比例惠及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

 

在本契约下发生违约事件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自行决定通过适当的司法程序来保护和执行本契约赋予其的权利,受托人认为最有效的方式保护和执行这些权利,无论是在法律、权益、破产或其他情况下,无论是对契约中任何条款的具体执行,还是协助行使本契约中授予的任何权力,或执行受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法律享有的任何其他法律或权益。

 

本契约中所含的任何内容不得被视为授权受托人为任何证券持有人授权、同意、接受或代其采纳任何影响该系列证券或任何证券持有人权利的重组、安排、调整或组成计划,或授权受托人在任何此类程序中就任何证券持有人的索赔投票。

 

第6.03节        收集资金的应用.

 

受托人依据本条款收集的任何款项应按以下顺序分配,由受托人固定日期,涉及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时,需出示该系列证券,并在证券上记载付款的说明,如果仅部分支付,则应在全额支付后交回证券。

 

第一:支付收款的费用和支出以及根据第7.06节应支付给受托人的所有款项;

 

第二:支付当时到期且未支付的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如有溢价)和利息,针对这些款项已收集的情况,按照比例支付,不得具有任何偏好或优先权,

 

25

 

根据该证券到期应付款项的本金(如有溢价)和利息,分别;并且

 

第三:将剩余款项(如有)支付给公司或任何其他合法有权取得的人。

 

第6.04节        诉讼限制.

 

任何系列的证券持有者均不得凭此契约的任何条款提起任何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或要求指定接收人或受托人,或寻求这里的任何其他救济,除非(i)该证券持有人之前已向受托人发出有关该系列证券的违约事件及其持续的书面通知,具体说明该违约事件,如前所述;(ii)该系列证券在册的证券持有者的总本金金额不少于25%已向受托人提出书面请求,要求以其名义作为受托人提起此类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iii)该证券持有人已向受托人提供令其满意的 indemnity,以防在遵守此类请求时要承担的费用、支出和责任;(iv)受托人在收到此类通知、请求和赔偿提供后的90天内未能提起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并且(v)在此90天期间,持有该系列证券的多数主要金额的持有人未向受托人发出与请求不一致的指示。

 

Notwithstanding anything contained herein to the contrary or any other provisions of this Indenture, the right of any holder of any Security to receive payment of the principal of (and premium, if any) and interest on such Security, as therein provided, on or after the respective due dates expressed in such Security (or in the case of redemption, on the redemption date), or to institute suit for the enforcement of any such payment on or after such respective dates or redemption date, shall not be impaired or affected without the consent of such holder and by accepting a Security hereunder it is expressly understood, intended and covenanted by the taker and holder of every Security of such series with every other such taker and holder and the Trustee, that no one or more holders of Securities of such series shall have any right in any manner whatsoever by virtue or by availing of any provision of this Indenture to affect, disturb or prejudice the rights of the holders of any other of such Securities, or to obtain or seek to obtain priority over or preference to any other such holder, or to enforce any right under this Indenture, except in the manner herein provided and for the equal, ratable and common benefit of all holders of Securities of such series. For the protection and enforcement of the provisions of this Section, each and every Securityholder and the Trustee shall be entitled to such relief as can be given either at law or in equity.

 

Section 6.05        权利和救济的累积;延迟或遗漏不构成放弃.

 

(a)            Except as otherwise provided in Section 2.07, all powers and remedies given by this Article to the Trustee or to the Securityholders shall, to the extent permitted by law, be deemed cumulative and not exclusive of any other powers and remedies available to the Trustee or the holders of the Securities, by judicial proceedings or otherwise, to enforce the

 

 

26

 

performance or observance of the covenants and agreements contained in this Indenture or otherwise established with respect to such Securities.

 

(b)           没有 受托人或任何证券持有人因上述事件违约而延迟或省略行使任何权利或权力,不应削弱任何此类权利或权力,也不应被解释为放弃任何此类违约或对此的默许;并且,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Section 6.04, 本条或法律授予受托人或证券持有人的每项权力和救济可以不时行使,且可按照认为适当的频率由受托人或证券持有人行使。

 

第6.06节        由持有证券者控制.

 

在根据第8.04节确定的任何系列的证券在 Outstanding 的时侯,持有大多数整体本金金额的证券持有人应有权指示进行任何补救措施的时间、方式和地点,或者行使授予受托人的任何信托或权力;不过,前提是这样的指示不得与任何法律规则或本契约相抵触,或将受托人单独裁量置于个人责任之下。根据第7.01节的规定,受托人有权拒绝遵循任何这样的指示,如果受托人在可信的官员或受托人官员的良好信任下,可以判断所指示的程序,会使受托人承担个人责任或可能对未参与该程序的证券持有人造成不当损害。根据第8.04节的规定,受影响的任何系列的证券的持有大多数整体本金金额的证券持有人可以代表所有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放弃在此处所包含的任何契约的过去违约或根据第2.01节建立的违约及其后果,除了未按期支付该系列任何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的违约之外,该违约条件将根据该证券的条款变得到期时不会因加速而需支付(除非该违约已得到弥补,并且已向受托人存入足够支付所有到期利息和本金及任何溢价的金额(按照第6.01(c)节)。在任何此类放弃后,所涵盖的违约应被视为在本契约的所有目的下得到弥补,公司、受托人和该系列证券的持有者将恢复到其之前在本协议下的地位和权利;但此类放弃不应扩展到任何后续或其他违约或削弱其所造成的任何权利。

 

第6.07节        承担支付费用的承诺.

 

所有参与本契约的各方均同意,且每个证券持有者通过其接受该证券将被视为已同意,任何法院可自行决定要求在任何针对本契约的权利或救济的执行诉讼中,或在针对受托人因其作为受托人采取或遗漏的任何行动的诉讼中,任何诉讼方在该诉讼中提交承担支付该诉讼费用的承诺,并且该法院可酌情对任何诉讼方在该诉讼中评估合理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开支,同时考虑到各方主张或抗辩的优点和诚信。

 

 

27

 

 

由该诉讼方提出;但本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受托人提起的任何诉讼,不适用于持有任何系列未偿证券总面额10%以上的任何证券持有者或证券持有者团体提起的任何诉讼,也不适用于任何证券持有者为强制执行任何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果有)或利息的付款而提起的任何诉讼,该付款应在该证券中所规定的到期日或根据本契约所设定的到期日后进行。

 

第7条

关于受托人

 

第7.01节        受托人的某些职责和责任.

 

(a)         受托人,在与系列证券相关的违约事件发生之前以及在已发生的所有有关该系列证券的违约事件被纠正后,承诺仅履行本契约中明确规定的与该系列证券相关的职责,并且不应在本契约中对受托人进行任何暗示性的约定。如果与系列证券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发生(且未得到纠正或放弃),受托人应根据本契约对该系列证券行使其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并在行使这些权利和权力时,使用其应有的谨慎和技能,正如一个明智的人在处理自己事务时所应使用的那样。

 

(b)          本契约的任何条款不得被解释为解除受托人因自身的过失行为、自身未能采取的过失行为或自身的故意不当行为而承担的责任,除非:

 

(i)           在与系列证券相关的违约事件发生之前,并在对可能发生的所有此类违约事件进行纠正或放弃之后:

 

(A)              受托人对于该系列证券的职责和义务应仅由本契约的明确规定来判断,受托人除非履行本契约中特别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否则对该系列证券不承担责任,且不应将任何暗示性的约定或义务读入本契约中对受托人进行解释;

 

(B)              在受托人没有恶意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就该系列证券的相关事项,基于任意满足本契约要求的被提供的证明或意见,确凿无疑地依赖于其中所表达的陈述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但是在任何条款明示要求提供给受托人的证明或意见的情况下,受托人有责任对其进行审查,以判断其是否符合本契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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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受托人对任何安防-半导体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因受托人的责任官或责任官员善意做出的任何判断错误不承担责任,除非证明受托人在查明相关事实时存在疏忽;

 

(iii)       受托人对于依照持有不低于该系列证券本金总额多数持有人的指示而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善意行动不承担责任,涉及任何可行的补救措施的时间、方式和地点,或在本契约下对该系列证券行使授予受托人的信托或权力;

 

(iv)       本契约中包含的任何条款均不要求受托人在履行其职责或行使其权利或权力时支出或冒险自有资金,或否则承担个人财务责任,前提是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在本契约的条款下,该资金或责任的偿还对其不可合理保证或对这种风险的充分补偿对其不可合理保证;

 

(v)         受托人不需要为在本协议下行使其权力或职责而提供任何保证金或担保;

 

(vi)        受托人对本契约中列举的事情的许可权利不应被解释为受托人的职责;

 

(vii)       受托人对于因任命的其他受托人对本协议下系列证券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不承担任何职责或责任。

 

第7.02节       受托人的某些权利.

 

除非第7.01节另有规定:

 

(a)       受托人可以明确依赖并在采取或不采取任何决议、证书、声明、文书、意见、报告、通知、请求、同意、订单、批准、债券、证券或其他文件时受到保护,前提是这些文件被其认为是真实的,并且是由适当的当事方签署或提交的;

 

(b)       本公司在此提到的任何请求、指令、订单或要求应通过董事会决议或由任何经过授权的公司官员代表公司签署的文书充分证明(除非对此有特别规定的其他证据);

 

(c)        受托人可以咨询顾问,并且该顾问的意见或书面建议,或在请求时的任何顾问意见,应完全授权并保护受托人,针对在本条款下善意采取、经历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

 

29

 

(d)         受托人在本契约的规定下,除非该证券持有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其认为合理可接受的安全或赔偿,且对此可能产生的费用、开支和责任,受托人对任何证券持有人请求、命令或指示不承担任何义务,然而,本条款的内容并不解除受托人对于系列证券发生违约事件(尚未得到救济或放弃)时,有义务根据本契约行使相应的权利和权力,并在行使时应当像审慎的人在处理自己事务时一样,使用同等程度的谨慎和技能;

 

(e)         受托人对于其善意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不承担责任,并且认为这些行动是授权的或属于其根据本契约赋予的自由裁量权或权力范围内的;

 

(f)          信托人不必就任何决议、证书、声明、工具、意见、报告、通知、请求、同意、订单、批准、债券、安防或其他文件或文档中所述的事实或事项进行任何调查,或询问公司是否履行了本契约下的一项契约,除非由持有特定系列未偿还证券中不少于大多数本金金额的持有者书面请求这么做(依据第8.04节的规定进行判断);但如果信托人认为,在合理的时间内向信托人支付进行此类调查可能会产生的费用、开支或责任,并没有根据本契约的条款向信托人提供合理保证,信托人可以要求提供对这些费用、开支或责任的,合理接受的担保或赔偿作为继续进行的条件。每次此类检查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支付,或如果由信托人支付,应在要求时由公司偿还;

 

(g)        信托人可以直接或通过代理人或律师执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信托或权力,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职责,信托人对于其任命的任何代理人或律师的不当行为或疏忽不承担责任,前提是信托人对其进行了适当的审查;

 

(h)         在任何情况下,信托人不对因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履行失败或延迟负责或承担责任,这些失败或延迟源于或间接由于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力量,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停工、事故、战争或恐怖袭击行为、民事或军事骚乱、核或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公用事业、通信或计算机(软件与硬件)服务的中断、丢失或故障;并且理解信托人将尽合理努力,符合银行业的公认惯例,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恢复履行;

 

(i)          在任何情况下,受托人对任何特殊、间接、惩罚性或后果性损失或损害不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无论受托人是否被告知这种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以及无论采取何种法律行动;

 

30

 

(j)         受托人同意接受并根据本契约通过不安全的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类似的不安全电子手段发送的指示或指令进行操作;前提是,这些指示或指令应由提供这些指示或指令的各方的授权代表签署。如果一方选择向受托人提供电子邮件或传真指示(或通过类似电子方式的指示),并且受托人自行决定根据这些指示进行操作,那么受托人对此类指示的理解应视为具有控制力。受托人对因依赖并遵守这些指示而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任何损失、成本或费用不承担责任,尽管这些指示可能与后续书面指示相冲突或不一致。提供电子指示的一方同意承担因使用这些电子手段向受托人提交指示和指令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依据未经授权的指示进行操作的风险,以及第三方拦截和滥用的风险。受托人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官员证明,列明在该时间点授权向受托人提供官员证明、公司指令及按照本契约的任何其他事项或指令的个人姓名和/或职务;

 

(k)         赋予受托人的权利、特权、保护、免疫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其获得赔偿的权利,延伸至受托人在本协议及证券下的各项职责,并且每个代理、保管人或其他在本契约下被雇佣的人员均可对此予以执行;

 

(l)          受托人不得认定对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除非是因未支付证券的利息或本金而构成的违约事件,如果受托人同时也担任该证券的付款代理人)有任何了解,直到受托人以本契约中规定的方式收到书面通知,或受托人的责任高级官员获得实际知识。

 

第7.03条        受托人不对说明或证券的发行负责.

 

(a)        本文件及证券所载的叙述应视为公司的声明,受托人对其正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受托人对任何注册声明、招股说明书或与证券销售相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任何声明不承担责任。受托人对证券的任何评级或任何评级机构的任何行动或不作为不承担责任。

 

(b)         受托人对本契约或证券的有效性或充分性不作任何陈述。

 

(c)         受托人不对公司对任何证券或该证券收益的使用或应用负责,也不对根据本契约的任何条款或依据第2.01节所建立的任何条款而支付给受托人的任何款项的使用或应用负责,或对任何支付代理人(其他于受托人)收到的任何款项的使用或应用负责。

 

31

 

节7.04        可以持有证券.

 

受托人或任何支付代理人或证券登记人,无论是以个人身份还是以任何其他身份,均可成为证券的所有者或质权人,并享有与非受托人、支付代理人或证券登记人时相同的权利。

 

第7.05节        受托资金.

 

根据第11.05节的规定,受托人收到的所有款项,应在使用或应用于本协议所规定的目的之前,作为信托保管,但除法律要求的情况外,无需与其他资金分开。受托人对其收到的任何款项不承担利息责任,除非其与公司达成协议支付利息。

 

第7.06条        赔偿和报销.

 

(a)            公司应不时向受托人支付作为其各项身份的服务报酬,该报酬由公司与受托人书面协议确定。受托人的报酬不受任何有关明示信托受托人报酬的法律限制。公司应根据请求报销受托人发生的所有合理的自付费用。该费用应包括受托人代理人和律师的合理报酬及支出。

 

(b)           公司应根据受托人在本协议中每一身份的要求,对其进行 indemnify,防止因其在行使或履行受托人或代理人权利、权力或职责时而产生的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包括为其自身辩护的费用,以及受托人代理人和律师的合理报酬和支出),除非在第7.06(c)节中另有规定。受托人应及时通知公司任何其可能寻求 indemnity 的索赔。公司应为该索赔辩护,受托人应在辩护中予以配合。受托人可有一名独立代理律师,公司应支付该律师的合理费用和支出。公司无需为未经其同意而达成的任何和解支付费用,而该同意不得无理拒绝。本 indemnification 应适用于受托人的官员、董事、员工、股东及代理人。

 

(c)            公司不需要报销受托人或受托人的任何官员、董事、员工、股东或代理人因过失或恶意而产生的任何费用或赔偿任何损失或责任。

 

(d)            为了确保公司在本节中的付款义务,受托人在所有由受托人持有或收集的资金或财产上享有优先于证券的留置权,但信托账户用于支付特定证券的本金或利息。当受托人在与第6.01(4)或(5)节中规定的违约事件相关的事务中发生费用或提供服务时,费用(包括其法律顾问的合理费用和开支)和相关服务的补偿将作为任何破产法下的管理费用。本节7.06的条款在本契约终止及受托人辞职或被解除时仍然有效。

32

 

第7.07节        依赖于官员的证明.

 

除非在第7.01节中另有规定,否则无论在本契约的条款管理中,受托人认为在采取、承受或放弃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合理必要或可取的事项,应被视为在没有受托人过失或恶意的情况下通过提交给受托人的官员证明被确凿证明和建立,并且在没有受托人过失或恶意的情况下,该证明应成为受托人根据本契约的条款采取、承受或放弃采取任何行动的充分依据。

 

第7.08节        不适任;利益冲突.

 

如果受托人有或将获得《信托契约法》第310(b)条款所指的“冲突利益”,受托人和公司在各方面应遵守《信托契约法》第310(b)条款的规定。

 

第7.09条        需要公司受托人;资格.

 

在此发行的证券方面,应始终有一名受托人,该受托人应始终是一家依据美国法律或其任何州或地区或哥伦比亚特区组织且经营的公司,或者是被委员会允许担任受托人的公司或其他个人,授权在该等法律下行使公司信托权力,并拥有至少五千万元($50,000,000)的资本和盈余,并受联邦、州、地区或哥伦比亚特区当局的监督或检查。

 

如果该公司或其他个人至少每年根据法律或上述监督或检查当局的要求发布财务状况报告,则在本节的目的下,该公司或其他个人的合并资本和盈余应视为其最近发布的财务状况报告中所列的合并资本和盈余。公司及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被控制或与公司共同控制的个人不得担任受托人。如果在任何时候受托人不再符合本节的规定,受托人应立即以第7.10节所规定的方式和效果辞职。

 

第7.10节        辞职与解除;继任者的任命.

 

(a)           受托人或任何后续任命的继任者可以随时通过书面通知公司及该系列的证券持有人而辞去一个或多个系列的证券的受托人职务。收到辞职通知后,公司应迅速通过董事会的书面决议任命一名继任受托人,两个副本的决议应交给辞职的受托人和继任受托人。如果在30天内未任命并接受任命继任受托人,

 

33

 

在提出辞职通知后,辞职的受托人可以向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任命继任受托人,涉及该系列的证券,或者任何已经持有该系列证券至少六个月的证券持有人可以代表自己及所有类似情况的人,向任何这样的法院申请任命继任受托人。该法院可以在通知后,如果认为适当并规定,任命继任受托人。

 

(b)           如果在任何时候发生以下任何一项情况:

 

(i)         受托人在公司或任何已持有证券至少六个月的证券持有人书面请求后未能遵守第7.08节的规定;或者

 

(ii)         受托人根据第7.09节的规定不再符合资格,并在公司或任何证券持有人书面请求后未能辞职;或者

 

(iii)        受托人将变得无法执行职责,或被判定为破产或资不抵债,或开始自愿破产程序,或受托人或其财产的接管人被任命或同意,或任何公共官员将接管或控制受托人或其财产或事务以进行恢复、保护或清算;

 

那么,在任何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受托人对所有证券的责任,并通过董事会的书面指令任命继任受托人,执行两份副本,其中一份将在解除的受托人处交付,另一份交给继任受托人,或任何已持有证券至少六个月的证券持有人可以代表该持有人及所有类似情况的人,向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解除受托人并任命继任受托人。该法院可以在通知后,如果认为适当并规定,解除受托人并任命继任受托人。

 

(c)           持有任何系列的证券的多数股东在任何时候可以通过通知受托人和公司,随时移除与该系列相关的受托人,并可以在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为该系列任命一个继任受托人。

 

(d)           根据本节的任何条款,受托人的任何辞职或移除以及对继任受托人的任命在继任受托人接受任命时生效,如第7.11节所述。

 

(e)            根据本节任命的任何继任受托人可以被任命为一个或多个系列或所有系列的证券,每次只能有一个受托人与任何特定系列的证券相关。

 

34

 

第7.11节        继任者接受任命.

 

(a)           在本节任命所有证券的继任受托人的情况下,每个被任命的继任受托人应向公司和退休受托人签署、确认并交付一份接受该任命的文书,随即退休受托人的辞职或移除将生效,且该继任受托人无需任何进一步的行为、行为或转让,便可享有所有退休受托人的权利、权力、信任和职责;但是,在公司或继任受托人的请求下,退休受托人应在根据第7.06节的条款支付给其的任何款项后,签署并交付一份文书,将退休受托人的所有权利、权力和信任转让给该继任受托人,并适当地转让、转移并交付给该继任受托人所有由退休受托人在此持有的财产和资金。

 

(b)            在本节任命一个或多个(但不是全部)系列证券的继任受托人的情况下,公司、退休受托人和每个继任受托人应签署并交付一份补充契约,其中每个继任受托人应接受该任命,并且(i)应包含转让并确认给每个继任受托人的必要或期望条款,以便将退休受托人关于该系列证券的所有权利、权力、信任和职责转让给继任受托人,(ii) 应包含确认所有退休受托人对于该系列证券的所有权利、权力、信任和职责的必要或期望条款,且(iii)应增补或更改本契约的任何条款,以便为或促进由多个受托人对信托的管理提供支持,理解为本契约或该补充契约中的内容将不会使这些受托人成为同一信托的共同受托人,每个受托人应是本协议项下独立于由其他受托人管理的任何信托或信托的受托人,且任何受托人对任何其他受托人在此的行为或不作为不负责任;且在签署和交付该补充契约后,退休受托人的辞职或移除应根据其中提供的范围生效,该退休受托人应对与该继任受托人任命相关的系列证券不再承担进一步责任,且每个继任受托人无须进一步行为、行为或转让,便可享有与该继任受托人任命相关的该系列证券的所有权利、权力、信任和职责;但是,在公司或任何继任受托人的请求下,退休受托人应适当转让、转移并交付给该继任受托人,依据该补充契约的预期,退休受托人在此持有的与该继任受托人任命相关的系列证券的财产和资金。

 

(c)           应任何继任受托人的要求,公司应执行任何和所有文书,以更全面和确切地将权利和信托转让给该继任受托人。

 

35

 

受托人应擁有第(a)或(b)段所述的所有权利、权力和信托。

 

(d)           没有继任受托人在接受其任命时,如果该继任受托人此时不符合本条款的资格和条件,则不得接受任命。

 

(e)           当继任受托人依照本节接受任命后,公司应向安全持有者发送该受托人继任的通知。如果公司在继任受托人接受任命后十天内未发送该通知,则继任受托人应促使公司承担费用发送该通知。

 

第7.12节        企业必须进行合并、转型、合并或继任。.

 

任何与受托人合并、转变或合并的公司,或受托人为其中一方的任何合并、转换或合并结果的公司,或继承受托人全部或几乎所有公司信托业务的公司,包括本契约所创建信托的管理,均应作为受托人的继任者,前提是该公司应符合第7.08节的规定并在第7.09节的规定下符合条件,且不需要任何一方的任何文书执行或备案,尽管本文有任何相反规定。如果任何证券已经由当时在职的受托人进行了验证但未交付,则任何通过合并、转换或合并而继承此验证受托人的继任者,均可以采用该验证并按同样的效果交付经验证的证券,仿佛该继任受托人自己已验证过该证券。

 

第7.13条        对公司的优先索赔收集.

 

受托人应遵守信托契约法第311(a)条的规定, 不包括信托契约法第311(b)条中描述的任何债权人关系。已经辞职或被免职的受托人应在信托契约法第311(a)条的范围内受到约束。

 

第7.14条        违约通知.

 

如果发生并持续存在任何违约事件,并且该违约事件是信托的负责官所知,受托人应向每位股东发送通知,通知的方式和内容应符合信托契约法第313(c)条的规定,通知应在违约事件发生后的90天内或在受托人的负责官知晓此事件后的30天内发出,或者在受托人收到书面通知之前,除非该违约事件已被纠正; 但为确保明确,,除非在违约的情况下, 受托人应在信托的负责官真诚判断保留通知是出于股东的利益的情况下,有权保留该通知。

 

36

 

第8条

关于股东的事项

 

第8.01节        股东行动的证据.

 

在本契约中,若规定某特定系列证券的持有人可采取任何行动(包括提出任何要求或请求、发出任何通知、同意或豁免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则在采取任何此类行动时,持有该系列证券的多数或指定比例的持有人参与其中的事实,可以通过此类证券持有人亲自或由书面任命的代理人或代理所签署的任何工具或相似内容的多个工具来证明。

 

如果公司向任何系列的股东征求任何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豁免或其他行动,则公司可以选择提前在官员证明中确定该系列的记录日期,以便于确定有权给予此类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豁免或其他行动的股东,但公司没有义务这样做。如果固定了这样的记录日期,则在该记录日期之前或之后可以给予此类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豁免或其他行动,但只有在记录日期结束时的股东将被视为股东,以便判断是否授权、同意或信任该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豁免或其他行动,并且为了这个目的,所述系列的未偿还证券的计算应以记录日期为准;前提是,然而,记录日期的这些股东所作的任何授权、协议或同意,除非在此契约的条款下在记录日期后六个月内生效,否则不应视为有效。

 

第8.02节        持有人执行证明.

 

根据第7.01节的规定,任何证券持有者(此证明不需要公证)或其代理人或代表执行任何文书的证据,以及任何人持有任何证券的证据,如下方式充分。

 

(a)           任何此类人员执行任何文书的事实与日期可通过任何受托人认可的合理方式证明。

 

(b)           证券的所有权应通过该证券的证券登记册或其证券登记人出具的证明进行证明。

 

受托人可能要求就本节提及的任何事项提供其认为必要的额外证明。

 

37

 

第8.03节        谁可能被视为所有者.

 

在任何证券的转让登记的到期提交之前, 公司、受托人、任何支付代理和任何证券登记人可视为并将登记在证券登记人账簿上的人视为该证券的绝对所有者(无论该证券是否已经到期,且不论任何其他人对其权利或书面声明的通知)以便接收与该证券的本金、如有的溢价(遵守第2.03节)及利息的支付,以及其他所有目的;且公司、受托人、任何支付代理及任何证券登记人均不应受到任何相反通知的影响。

 

第8.04节        公司拥有的某些证券不予考虑.

 

在判断某一系列的证券持有人是否对本契约下的任何指示、同意或豁免表示同意时, 该系列的证券中由公司或该系列的任何其他债务人或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被控制或与公司或该系列的任何其他债务人共同控制的任何人所拥有的证券将被忽视,并视为未流通,除非在判断受托人是否应被保护以依赖于任何此类指示、同意或豁免时,仅受托人确知拥有的该系列证券将被如此忽视。已出质的证券在本节的目的下可视为流通,如果质权人应向受托人证明质权人有权对该等证券采取此类行动,且质权人不是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被控制于公司或任何其他债务人的人。如果就此权利发生争议,受托人根据法律顾问的建议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将完全保护受托人。

 

Section 8.05        对未来持有人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At any time prior to (but not after) the evidencing to the Trustee, as provided in Section 8.01, of the taking of any action by the holders of the majority or percentage in aggregate principal amount of the Securities of a particular series specified in this Indenture in connection with such action, any holder of a Security of that series that is shown by the evidence to be included in the Securities the holders of which have consented to such action may, by filing written notice with the Trustee, and upon proof of holding as provided in Section 8.02, revoke such action so far as concerns such Security. Except as aforesaid any such action taken by the holder of any Security shall be conclusive and binding upon such holder and upon all future holders and owners of such Security, and of any Security issued in exchange therefor, on registration of transfer thereof or in place thereof, irrespective of whether or not any notation in regard thereto is made upon such Security. Any action taken by the holders of the majority or percentage in aggregate principal amount of the Securities of a particular series specified in this Indenture in connection with such action shall be conclusively binding upon the Company, the Trustee and the holders of all the Securities of that series.

 

38

 

article 9

SUPPLEMENTAL INDENTURES

 

第9.01节        未经安防-半导体持有者同意的补充契约.

 

In addition to any supplemental indenture otherwise authorized by this Indenture, the Company and the Trustee may from time to time and at any time enter into an indenture or indentures supplemental hereto (which shall conform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Trust Indenture Act as then in effect),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Securityholders, for one or more of the following purposes:

 

(a)           以 纠正本协议或任何系列证券的任何模糊、缺陷或不一致;

 

(b)           以 遵守第十条;

 

(c)           以 除证书证券外,提供无证书证券;

 

(d)         以 增加对公司的契约、限制、条件或条款,以便惠及所有或任何系列证券的持有人(如果这些契约、限制、条件或条款仅惠及少于所有系列证券,则说明这些契约、限制、条件或条款是明确仅为该系列的利益而包括),将任何此类附加契约、限制、条件或条款的发生或发生并持续的违约视为违约事件,或者放弃本协议赋予公司的任何权利或权力;

 

(e)           以 增加、删除或修订授权金额、条款或发行、鉴证及交付证券的目的的条件、限制和要求,如此所述;

 

(f)           以 进行任何不对任何股东的权利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更改;

 

(g)         以 审证并提供此处接受继任受托人任命的依据;或者

 

(h)         以 提供继任受托人接受任命的证据;或

 

(i)          遵守委员会或任何继任者在与本契约根据信托契约法的资格相关的任何要求。

 

受托人特此授权与公司联合执行任何此类补充契约,并达成任何进一步的适当协议和条款,

 

39

 

可能包含在其中,但受托人不对因影响受托人在本契约下或其他方面的权利、职责或豁免而进入任何此类补充契约承担义务。

 

本节授权的任何补充契约可以由公司和受托人签署,而无需现有证券持有人的同意,尽管第9.02节的任何条款。

 

第9.02条        经安防-半导体持有者同意的补充契约.

 

在不低于影响此类补充契约或契约的每个系列证券的持有人总本金金额的多数人同意(如第8.01节所规定的证明)下,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授权下,受托人可以不时及在任何时间进入一个或多个补充契约(应符合当时有效的信托契约法的规定),以增加、以任何方式更改或消除本契约或任何补充契约的任何条款,或以任何不涵盖于第9.01节的方式修改该系列证券持有人在本契约下的权利;但是,任何此类补充契约不得在未取得每个现有证券持有人同意并受其影响的情况下,(a)延长任何系列证券的固定到期日,或减少其本金金额,或减少利息的支付率或延长支付利息的时间,或减少赎回时应支付的任何溢价,或(b)减少上述要求同意的证券比例。

 

在本节中,任何受影响系列的安全持有者的同意不必批准任何拟议补充契约的特定形式,但如果该同意批准其实质内容,则足够。

 

第9.03节        补充契约的效果.

 

根据本条或第10.01节的规定执行的任何补充契约自执行时起,应相应地修改和修订本契约,且就该系列而言,受托人、公司及受影响的证券持有者在本契约下 respective 的权利、权利限制、义务、职责和豁免应在所有 respects 下根据这些修改和修订进行判断、行使和执行,并且任何此类补充契约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应视为本契约的条款和条件,适用于任何和所有目的。

 

第9.04节        受补充契约影响的证券.

 

在执行根据本条或第10.01节的规定的补充契约后,受影响系列的证券可以带有公司批准的形式的注释,前提是该形式符合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该系列可能在该交易所上市,关于补充契约中提供的任何事项。如果公司决定如此,新的

 

 

40

 

在董事会看来,符合任何此类补充契约中所包含的本契约修改的该系列证券的修改版可由公司准备,经过受托人认证后交付给正在流通的该系列证券。

 

第9.05条        补充契约的执行.

 

应公司的请求,附上其董事会决议,授权执行任何此类补充契约,并在向受托人提交需要同意的安防持有人的同意证据后,受托人应与公司共同执行该补充契约,除非该补充契约影响受托人在本契约下或其他方面的自身权利、职责或豁免权,在这种情况下,受托人可自行决定,但没有义务进入该补充契约。受托人在遵守第7.01条款的规定的前提下,应收到一份高级管理人员证书或律师意见书,作为补充契约依据本条执行的授权或许可的确凿证据,并且所有执行补充契约的前提条件均已得到遵守;但是,前提是,该高级管理人员证书或律师意见书在执行根据本条建立的一系列证券的补充契约时不必提供。

 

在公司和受托人根据本条款的规定执行任何补充契约后,公司应(或应指示受托人)及时发出通知,概述该补充契约的一般内容,发送给所有系列受影响的安防持有人,按照他们在证券登记册上所列的姓名和地址。公司未发送或导致发送此类通知的任何失败或其中的任何缺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削弱或影响任何此类补充契约的有效性。

 

第10条

继任实体

 

第10.01条    公司 可以合并等。

 

本契约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阻止公司与任何其他实体(无论是否与公司有关联)合并或整合,或在公司或其继任者作为一方或多方的情况下进行的连续合并或整合,或阻止公司或其继任者整体或基本整体地将其财产出售、转让或其他处置给任何其他实体(无论是否与公司或其继任者有关联);但前提是,公司在此契约中承诺并同意,在任何此类合并或整合(在每种情况下,如果公司不是此类交易的存续方)或任何此类出售、转让或其他处置(除非是出售、转让或其他处置给公司的子公司)时,所有系列证券的本金(如有溢价)和利息的及时支付应符合各系列的条款,并根据其特征进行及时支付和履行,

 

41

 

根据第2.01节针对每个系列的契约和条件的遵守,特别由补充契约承诺(该契约应符合当时有效的信托契约法的规定),在形式上对受托人合理满意,经过公司合并形成的实体执行并交付给受托人,或由收购此财产的实体执行并交付给受托人。

 

第10.02条    继任者 实体替代.

 

(a)           在任何此类合并、整合、出售、转让或其他处置的情况下,在继任实体通过补充契约假定第10.01节中规定的所有系列在外流通的证券的义务,该补充契约应由受托人执行并交付,并在形式上对受托人满意,继任实体应接替并替代公司,具有与公司在此被命名相同的效果,随后,前任公司将解除本契约及证券下的所有义务和契约。

 

(b)           在 任何此类合并、兼并、出售、转让或其他处置的情况下,可以对随后发行的证券进行适当的措辞和形式上的更改(但不涉及实质内容)。

 

(c)            本条款中并不要求公司在某人合并或兼并到公司,而公司为该交易的存续方的情况下采取任何行动,或者公司以购买或其他方式收购任何其他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无论是否与公司相关)。

 

第11条

满足与解除

 

第11.01节    对契约的满意度和解除.

 

如果在任何时候:(a)公司向受托人交付所有系列的证券以便作废,而这些证券此前已被认证但未交付给受托人作废(除已被销毁、丢失或被盗并按第2.07节的规定进行了替换或支付的证券,以及为付款已在信托中存入或隔离并由公司持有并据此已返还给公司或从该信托中解除的证券,如第11.05节所述);或(b)某特定系列的所有证券尚未交付给受托人作废的证券应已到期应付,或其条款规定将在一年内到期应付或将在一年内根据满足受托人通知赎回的安排被赎回,并且公司应向受托人存入或使存入信托资金的全部金额,以现金、政府债务或其组合,在全国公认的独立审计公司认为足以支付到期或赎回所有证券。

 

 

42

 

在到期日或确定的赎回日期,如果公司还需支付或已支付与该系列相关的所有其他款项,则该系列未交付给受托人的债券,包括应在该到期日或赎回日期支付的本金(及任何溢价)和利息,任其如何,应将该契约视作对此系列不再有进一步效力,除非第2.03、2.05、2.07、4.01、4.02、4.03、7.10、11.05和13.04条款的规定,在到期日或赎回日期之前存续。受托人应在公司要求下,并由公司承担费用,签署适当文书,确认对该系列的债权的满意和解除。

 

第11.02节    义务的解除.

 

如果在任何时候,公司通过不可撤销地存入受托人作为信托资金的资金或足以在到期或赎回时支付所有这些未交给受托人取消的特定系列的证券,包括本金(及任何溢价)和应支付或将要支付的利息,在第11.01节中描述的情况下,且如果公司还需支付或已支付与该系列相关的所有其他款项,则在存入受托人的资金或政府债券后,该契约下公司对该系列的义务将不再有效,除非保存至该证券到期和支付的第2.03、2.05、2.07、4.01、4.02、4.03、7.06、7.10、11.05和13.04条款的规定。

 

此后,7.06和11.05条款将继续有效。

 

11.03条款    存入的 资金将被信托管理.

 

根据11.01或11.02条款存入受托人的所有资金或政府债务将被信托管理,并将可用于按到期支付,直接或通过任何支付代理(包括公司作为其自身的支付代理)支付特定系列证券的持有人,以支付或赎回存入受托人的此类资金或政府债务。

 

第11.04条    支付 由支付代理持有的资金.

 

在满足和解除本契约的相关过程中,根据本契约条款,由任何支付代理持有的所有资金或政府债务在公司要求时,应支付给受托人,之后该支付代理应解除对该等资金或政府债务的所有进一步责任。

 

43

 

11.05条款    偿还 给公司.

 

任何与任何支付代理或受托人存放的款项或政府义务,或由公司持有的款项,用于支付特定系列证券的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如果在证券本金(以及溢价,如有)或利息应到期支付的日期后,持有该证券的人在至少两年内未申请但保持未索赔,或根据适用的遗失或被遗弃或未索赔财产法规定的其他较短时间,则应在每年的5月31日或根据公司的请求偿还给公司,或(如果当时由公司持有)应解除该信托;因此,支付代理和受托人将不再对这些款项或政府义务承担进一步的责任,而有权获得此类支付的任何证券持有人则应仅作为一般债权人,向公司索取该支付。

 

第12条

创始人、股东、官员和董事的豁免权

 

第12.01节    没有 追索权.

 

根据本契约的任何义务、承诺或协议,或针对任何安全的声明,或基于此的或其他的任何索赔,不得向公司或任何前任或继任公司的任何创始人、股东、官员或董事(无论过去、现在或未来)直接或通过公司或任何前任或继任公司进行索赔,无论是根据任何宪法、法律或规则,还是通过执行任何评估或处罚,或其他方式;明确理解本契约及其下面发行的义务是完全公司义务,且任何此类个人责任不应附加于公司或任何前任或继任公司的创始人、股东、官员或董事,也不应因本契约或任何证券中规定的义务、承诺或协议的创建而承担;并且由此授权的债务的创建所引起的、或根据本契约或任何证券中规定的义务、承诺或协议的创建所导致的所有此类责任的任何名称和性质在普通法、衡平法或宪法或法律下的任何个人责任,以及针对每一位此类创始人、股东、官员或董事的所有权利和索赔,特此明确放弃和解除,作为执行本契约和发行此类证券的条件和考虑。

 

44

 

第13条

杂项条款

 

第13.01节    对继承者和受让者的影响 .

 

本契约中公司所作出的所有契约、条款、承诺和协议将对其继承者和受让者具有约束力,无论是否明确表达。

 

第13.02节    继承者的行动 .

 

依据本契约的任何条款授权或要求公司任何董事会、委员会或官员的任何行为或程序,均可由任何在法律上为公司继承者的公司相应的董事会、委员会或官员以同样的效力和效果进行。

 

第13.03节    公司权力的放弃 .

 

公司可以通过董事会授权的书面文件并递交给信托人,放弃公司保留的任何权力,随后该放弃的权力对公司及其任何继承公司均终止。

 

第13.04节    通知.

 

除非本契约另有明确规定,任何通知、请求或要求,即信托人、证券登记人、根据本契约的任何支付或其他代理人或证券持有者或任何其他人根据本契约所需或允许给公司发出、做出或送达的,均可通过邮寄,邮资已付,送至(直到公司以书面形式向信托人提交其他地址之前)如下地址:                                                                                                                . 公司或任何证券持有人或根据本契约的任何其他人向信托人的任何通知、选举、请求或要求,如以书面形式在信托人所在的公司信托办公室发送,即视为已充分给予或做出,适用于所有目的。

 

第13.05节    适用法律 法律;陪审团审判豁免.

 

本契约及每一项证券受纽约州内部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纽约州内部法律进行解释,但信托契约法适用的情况除外。

 

每一方以及每一位通过接受本证券的持有者在此 自愿放弃根据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程度,任何可能有的陪审团审判权

 

45

 

与本契约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诉讼。

 

第13.06节    对证券作为债务的处理 .

 

预期证券将被视为债务,而非联邦所得税目的下的股权。本契约的条款应根据这一意图进行解释。

 

第13.07节    证明书 和关于先决条件的意见.

 

(a)           在公司向受托人提出根据本契约的任何条款采取任何行动的申请或要求时,公司应向受托人提供一份官员证明,说明与该提议行动有关的本契约中规定的所有先决条件(除根据第13.12条交付的证明外)均已得到遵守,并且在要求时,提供一份法律顾问的意见,说明在该法律顾问的意见中,所有这些先决条件均已得到遵守;除非在任何此类申请或要求的情况下,特别要求提供此类文件的规定,才不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或意见。

 

(b)           根据本契约提供的每份证明或意见,并交付给受托人以便于遵守本契约中的条件或契约(除根据本契约第13.12条或信托契约法第314(a)(1)条交付的证明外)应包括(i) 一份声明,说明作出该证明或意见的人员已阅读该契约或条件;(ii) 一份关于作出该证明或意见的声明或意见所依据的审查或调查的性质和范围的简要说明;(iii) 一份声明,说明在该人员的意见中,他已进行了合理必要的审查或调查,以使他能够表达关于该契约或条件是否已得到遵守的知情意见;以及(iv) 一份声明,说明在该人员的意见中,该条件或契约是否已得到遵守。

 

第13.08节    在工作日的付款.

 

除非根据第2.01节根据董事会决议提供,并在官员证明中列出,或在本契约的一项或多项补充契约中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任何证券的利息或本金到期日或任何证券的赎回日期不是工作日,则利息或本金(如有溢价)可以在下一个工作日支付,其有效性与在名义到期日或赎回日支付完全相同,并且在此名义日期之后不应产生利息。

 

46

 

第13.09节    冲突 与信托契约法.

 

如果本契约的任何条款限制、限定或与信托契约法第318(c)节所施加的职责相冲突,则应以该施加的职责为准。

 

第13.10节    副本.

 

本契约可以以任意数量的副本签署,每个副本均应为原件,但这些副本应共同构成同一份文书。本契约及签名页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PDF传输的交换应构成对本契约的有效执行和交付,并可用于替代原始契约的所有用途。双方通过传真或PDF传输的签名应视为他们的原始签名,适用于所有目的。

 

第13.11节    可分性.

 

如果本契约或任何系列证券中包含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因任何原因被认为是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那么这种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的情况将不影响本契约或该等证券的其他条款,但本契约和该等证券应按照似乎未包含此类无效、不合法或无法执行条款的方式进行解释。

 

第13.12节    合规 证书.

 

公司应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内向受托人交付一份官员证书,说明签署人是否知道在该财政年度内发生过任何违约事件。该证书应包含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首席会计官的认证,证明已经对公司的活动以及公司在本契约下的表现进行了审查,并且公司已遵守本契约下的所有条件和契约。对于本第13.12节的目的,该合规性应在不考虑本契约下任何宽限期或通知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判断。如果签署该证书的公司官员知道此类违约事件,该证书应描述任何此类违约事件及其状态。

 

第13.13节    美国 爱国者法案.

 

各方承认,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26节,受托人作为所有金融机构的一员,为了帮助打击恐怖主义融资和洗钱,必须获得、验证并记录每个与受托人建立关系或开立账户的个人或法人实体的身份信息。契约各方同意将其将会提供受托人所请求的该等信息,以便受托人满足美国爱国者法案的要求。

 

第13.14节    不可抗力 .

 

47

 

 

在任何情况下,受托人、安防注册人、任何支付代理人或本契约下的其他代理人对于因其控制范围之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工作停工、事故、战争或恐怖主义行为、民事或军事骚乱、核或自然灾害或天灾)而导致的未能或延迟履行本协议下义务,均不承担责任或义务,同时理解受托人、安防注册人、任何支付代理人或本契约下的其他代理人应根据银行业的公认惯例,尽合理努力在尽快可能的情况下恢复履行。

 

第13.15节    目录 标题。

 

目录和本契约文章与节的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插入,不应被视为本契约的一部分,且不会修改或限制本契约的任何条款或规定。

 

48

 

鉴于此各方特此已于上述日期和年度正式执行本契约。

 

  比特尔科技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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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机构],作为信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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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交叉参考表(1)

 

信托契约法1939年修订部分 

 

契约部分

310(a)   7.09
310(b)   7.08
    7.10
310(c)   不适用
311(a)   7.13
311(b)   7.13
311(c)   不适用
312(a)   5.01
    5.02(a)
312(b)   5.02(c)
312(c)   5.02(c)
313(a)   5.04(a)
313(b)   5.04(b)
313(c)   5.04(a)
    5.04(b)
313(d)   5.04(c)
314(a)   5.03
    13.12
314(b)   不适用
314(c)   13.07(a)
314(d)   不适用
314(e)   13.07(b)
314(f)   不适用
315(a)   7.01(a)
    7.01(b)
315(b)   7.14
315(c)   7.01
315(d)   7.01(b)
315(e)   6.07
316(a)   6.06
    8.04
316(b)   6.04
316(c)   8.01
317(a)   6.02
317(b)   4.03
318(a)   13.09

 

 

(1) 此交叉引用表不构成契约的一部分,且不对任何条款或规定的解释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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