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4.5 4 ny20039746x1_ex4-5.htm EXHIBIT 4.5


附錄4.5

 

比特獵人科技集團


 

_____________, AS WARRANT AGENT

 

FORm OF DEBT S證券
WARRANT AGREEMENT

 

DATED AS OF __________

 


 

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 FORM DEBT S證券 WARRANT AGREEMENT

 

THIS DEBT S證券 WARRANT A協議 (本“協議”), 日期爲[●],在 BITDEER T技術 G集團,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的有限責任豁免公司(“公司), 和[●],一家根據[●]的法律組建並存在的[公司][國家銀行協會],在[●]設有企業信託辦公室,作爲Warrants代理人(以下稱爲"Warrants代理”).

 

W鑑於,公司 已於[●]簽署了一份契約(以下稱爲"契約),與[●]作爲受託人(此受託人及其任何繼任者在此稱爲"受託人),提供不時發行債務證券的條款,按契約的規定以一個或多個系列發行(“債務證券”);

 

W鑑於, 公司提議出售[如果Warrants與其他證券一起出售 [所提供其他證券的標題](“其他證券)與] 權證證書,證明一個或多個權證(“認股權證” 或者,單獨,作爲“Warrants”) 代表通過行使Warrants購買[債務證券的標題](Warrants債務證券)本協議根據本協議發行的這些權證證書和其他權證 證書稱爲“權證證書”;和

 

W在此, 公司希望授權Warrant代理人代表公司行事, 並且Warrant代理人願意如此行事, 以便與Warrant證書的發行、登記、轉讓、交易、行使和更換相關,並在本協議中希望列出其中一些,Warrant證書的形式和條款以及它們可被髮行、登記、轉讓、交易、行使和更換的條款和條件。

 

N現在 T因此, 考慮到前提條件及本協議中包含的相互協議,各方同意如下:

 

第一條

 

Warrants的發行及其執行
Warrants證書的交付

 

1.1 權證的發行。 [如果僅有權證 — 在發行時,每個權證證書應證明一個或多個權證。] [如果是其他證券和權證 — 權證證書將在其他證券發行時發行,但應單獨可轉讓,每個權證證書應證明一個或多個權證。] 每個由此證明的權證應代表在本文件及其中所含條款的規定下,購買一項權證債務證券的權利。[如果是其他 證券和權證 — 權證證書將與其他證券一起發行,每個權證證書將證明[●]權證對應每個[$[●]本金金額][[●]股份]的其他證券發行。]

 

1.2 權證證書的執行和交付。 每一個 權證證明書,凡是發行,均應以註冊的形式大體上按照其在此所列示的形式。 附件A 應當以權證代理人的簽字日期作爲日期,並可能帶有由公司執行的官員批准的字母、數字或其他識別標記及印刷、石印或雕刻的文字或背書(其執行即爲此類批准的確鑿證據),並且不與本協議的條款相矛盾,或按照任何法律或按其基於法律制定的任何規則或規定或在其上上市的任何證券交易所的任何規則或規定,或以符合慣例。

 

 

1

 

權證證明書應由公司的任何現任或未來首席執行官、總裁、高級副總裁、副總裁、致富金融官、首席法律官、財務主管、助理財務主管、審計主管、助理審計主管、秘書或助理秘書籤名,並帶有其公司印章。該等簽名可以是指定官員的手動簽名或傳真簽名,可以印刷或以其他方式複製在權證證明書上。公司的印章可以是其的傳真形式,並可以在權證證明書上印刷、附加、印刷或以其他方式複製。

 

在任何情況下,權證證明書在任何目的上均無效,且未獲得權證代理人手動簽名的權證不能被行使。在公司執行的任何權證證明書上,權證代理人的簽名應是權證證明書被妥善發行的確鑿證據。

 

如果公司簽署的任何權證證明書的官員無論是手動或通過傳真簽名,在權證證明書籤署並由權證代理人交付之前,不再是該官員,那麼此類權證證明書仍可在前述情況出現的情況下被簽署及交付;且任何權證證明書可由當時實際執行該權證證明書的正確公司官員簽署,儘管在本協議執行之日任何此類人並不是該官員。

 

術語“持有者”或“權證持有人 證書本協議中使用的「」應指任何在權證代理人爲該目的而維護的賬冊上登記的權證證書的時刻,其名下的任何人。

 

1.3         權證證書的發行。 權證 證書證明了購買權證債務證券的權利,可以由公司執行並在本協議簽署時或之後不時交付給權證代理人。權證代理人在收到公司正式簽署的權證證書後,應對該權證證書進行反籤,並按照公司的指示交付該權證證書。

 

第2條         

 

權證價格、期限和行使權證的條件

 

2.1         權證價格。 在第2.2節規定的期間內,每個權證應根據本協議及適用的權證證書的條款,允許持有人以[●]%的行使價格購買適用權證證書中規定的權證債務證券的本金金額 [加上已攤銷的情況(如有),即權證債務證券的原始發行折扣的本金] [加上已計息的情況(如有),從上一次支付權證債務證券的利息之日起]. [原始發行折扣(每$1,000本金的權證債務證券爲$[●])將以[●]%的年率攤銷,按照[n][半]年度基礎計算[使用由十二個月30天組成的360天年度].] 本協議中稱該權證債務證券的購買價格爲“權證價格。

 

2.2         權證的期限。 每個權證可在任何時間按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使,行使時間爲[日期] [●],並且在[●]下午[城市]時間之前,或者在公司可以通過向權證代理人及權證證書持有人發送通知並寄送至權證代理人登記簿中所列地址的任何更晚日期到期

 

 

2

 

日期”). 每個在到期日[●]下午[城市]時間之前未被行使的Warrant將失效,持有該Warrant證書的權利將停止。

 

2.3        行使Warrant。

 

(a)          在第2.2節規定的期間內,Warrants可以通過提供Warrant證書背面所列的某些信息並支付全部金額,以美國法定貨幣購買註冊形式的全部Warrant債務證券,支付方式爲[現金、紐約結算中心資金的認證支票或正式銀行支票][以立即可用資金的銀行電匯],針對每個正在行使的Warrant債務證券的Warrant價格付款至Warrant代理商的公司信託辦公室,前提是該行使須在進行付款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收到Warrant證書和進行Warrant債務證券購買的選擇表格,且該表格填寫完整並有效簽署。Warrant價格全額支付接收的日期,經上述方式收到Warrant證書後,視爲Warrant被行使的日期;然而,如果在收到此類Warrant證書和Warrant價格全額支付的日期,Warrant債務證券的轉讓簿因行使此類Warrants而關閉,則收據和Warrant價格的支付將不會有效地構成被指定人作爲該Warrant債務證券在該日期的記錄持有者,而將有效地構成該人作爲在下一次轉讓簿開放的工作日開始時的記錄持有者,並且在此類Warrants被行使的Warrant債務證券的證書將以下一次轉讓簿開放的日期發放,且在此日期之前,公司沒有義務交付此類Warrant債務證券的任何證書。Warrant代理商將把收到的所有Warrant價格支付資金存入公司與其維護的帳戶,並在每個收到Warrant行使支付的日結束時通過電話通知公司所存入的金額。Warrant代理商將迅速以書面形式確認這種電話通知。

 

(b)          Warrant代理人應不時地以儘可能迅速的方式通知公司(i)與行使的Warrants相關的Warrant債券證券的數量,(ii)每個Warrant證書持有者關於交付應在該行使後取得的Warrant債券證券的指示,(iii)交付Warrant證書以證明行使後剩餘Warrant債券證券的Warrants的餘額(如有),以及(iv)公司或受託人合理要求的其他信息。

 

(c)          Warrant的行使後儘快,公司應根據契約向持有該Warrant證書的持有人或其指令發放所持有的Warrant債券證券,這些債券證券應以完全註冊形式,以持有人可能指示的名稱註冊。如果該Warrant證書所載的Warrants並非全部被行使,公司應執行,而Warrant代理人授權的官員應手動簽署並交付一張新的Warrant證書,證明剩餘未行使的Warrant債券證券數量的Warrants。

 

(d)          公司不應被要求支付任何與Warrant債券證券發行相關的轉讓所需的印花稅或其他稅費或其他政府收費,如果涉及任何此類轉讓,公司不應被要求

 

3

 

在這樣的稅費或其他收費已支付之前,不應發行或交付任何Warrant債券證券,或已向公司證明不需要支付任何此類稅費或其他收費。

 

(e) 在發行任何Warrants之前,應留出足夠的股份,並且公司應在到期日期之前始終從其授權但未發行的Warrant債券證券中保留足夠數量的股份,以提供Warrants的行使。

 

第三條

 

持有者權利的其他條款
Warrants證書

 

3.1        作爲Warrant債務證券的持有者不享有的權利 任何Warrant證書或其證明不應賦予其持有者作爲Warrant債務證券持有者的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接收Warrant債務證券的本金(或任何附加費用)或利息的權利,或執行信託契約中的任何約定。

 

3.2        遺失、被盜、損毀或銷燬的Warrant證書 在Warrant代理人收到對其和公司合理滿意的所有權及任何Warrant證書的遺失、被盜、銷燬或損毀的證據後,以及對Warrant代理人和公司合理滿意的賠償,且在損毀的情況下,必須將損毀的Warrant證書交給Warrant代理人以取消,那麼,在未通知公司或Warrant代理人該Warrant證書已被善意購買者收購的情況下,公司應執行,並由Warrant代理人的授權官員手動簽字並交付,作爲對遺失、被盜、銷燬或損毀的Warrant證書的替代,新的Warrant證書,形式相同並證明相同面值的Warrant債務證券。根據本條第3.2項發行任何新Warrant證書時,公司可要求支付足以覆蓋與此相關的任何稅款或其他政府費用及與此相關的任何其他費用(包括Warrant代理人的費用和支出)。根據本條第3.2項執行和交付的每一份替代Warrant證書都將代表公司的一項額外合同義務,無論遺失、被盜或銷燬的Warrant證書何時可由任何人強制執行,並將享受本協議的利益,與此處任何其他正式執行和交付的Warrant證書相同且按比例分配。本條第3.2款的條款是獨佔的,並應排除(在合法範圍內)所有其他關於替換損毀、遺失、被盜或銷燬的Warrant證書的權利和救濟。

 

3.3         權證持有人可以執行權利。 儘管有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任何權證證書的持有人,無需權證代理人、受託人、任何權證債務證券的持有人或任何其他權證證書持有者的同意,可以代表自己併爲自己利益,執行,並可以提起並維護任何適合於執行或在其他方面與該持有人行使權證的權利相關的針對公司的訴訟、行動或程序,依據該持有人的權證證書及本協議中所述的方式。

 

3.4         合併、出售、轉讓或租賃。 若發生 (a) 公司的任何股票交換、合併或類似交易與其他個人或實體(除非公司是收購或存續公司的股票交換、合併或類似交易)或 (b) 公司所有或幾乎所有的財產和資產作爲整體的出售、交換、租賃、轉讓或其他處置(在任何這種情況下,稱爲“重組事件”),那麼,作爲該

 

4

 

 

重組事件的條件,將作出合法的規定,並且應提供經公司繼承人簽署的相關文件,交付給權證持有人,以使該繼承人繼承並替代公司,並承擔公司在本協議和權證下的所有義務。公司將因此解除其在本協議或權證下的進一步義務,作爲前任公司的公司可以在此後隨時解散、清算或註銷。該繼承人或承擔實體可以簽署,並可以以其自己名義或公司的名義發佈在此法規下仍未被公司簽署的任何或所有權證,並可以以其自己名義執行和交付證券,以履行對權證行使時交付權證債務證券的義務。所有如此發行的權證在法律上將與本協議項下隨時發生或之後發行的權證在所有方面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權益,彷彿所有這些權證均在本協議簽訂之日發行。在任何此類重組事件的情況下,權證隨後可能會在措辭和形式(但不涉及實質)方面作出適當的更改。權證代理人可以接受法律顧問的書面意見,作爲該重組事件遵守本第3.4節條款的決定性證據。

 

3.5         通知Warrantholders。 如果公司 (a) 進行任何重組事件或 (b) 在公司解散、清算或終止時,針對[Warrant債務證券的名稱]進行任何分配,則公司應提前至少十天向Warrant代理商書籍上顯示的每位Warrants持有人發送郵件,通知其預計重組事件、解散、清算或 終止的生效日期,以及預計記錄上持有[Warrant債務證券的名稱]的持有人應有權在此類重組事件中交換其[Warrant債務證券的名稱]的股份以獲取證券或其他在此類重組事件、解散、清算或終止交付的財產之日期。未能發送此類通知或任何缺陷或郵寄缺陷均不影響任何此類交易。

 

第4條        

 

WARRANT證書的交易和轉讓

 

4.1         Warrant證書的交易和轉讓。 在Warrant代理商的公司信託辦公室交回Warrant證書後,可以將體現Warrants的Warrant證書交換爲體現同一Warrants的其他面額的Warrant證書,或可以部分或全部登記其轉讓;前提是其他Warrant證書所體現的Warrants與所交回的Warrant證書的Warrant債務證券總面額相同。Warrant代理商應在其公司信託辦公室保持賬簿,在該賬簿中,依據其可能規定的合理規定,登記Warrant證書以及已發行Warrant證書的交換和轉讓。Warrant證書交給Warrant代理商以進行交換或登記轉讓時,應由Warrant代理商在其公司信託辦公室進行,並正確背書或附上適當的轉讓登記文書和書面轉讓指示,所有形式均應令公司和Warrant代理商滿意。Warrant證書的任何交換或註冊轉讓不收取服務費,但公司可要求支付足夠的金額以覆蓋與任何此類交換或註冊轉讓有關的任何印花稅或其他政府收費。每當交回Warrant證書以進行交換或註冊轉讓時,Warrant代理商的授權官員應手動簽字並向有權人或有權人交付一份公司正式授權和執行的Warrant證書。Warrant代理商不必執行任何將導致發行代表Warrant債務證券的分數的Warrant證書或數量的Warrants的換證或轉讓。

 

 

5

 

安防-半導體。所有Warrant證明書在任何交易所或 Warrant證明書轉讓註冊時簽發的,均爲公司的有效義務,證明與交付的Warrant證明書相同的義務,並在本協議下享有相同的利益。

 

4.2         Warrant證明書持有者的處理。 公司、Warrant代理人及所有其他人士可將Warrant證明書的註冊持有者視爲該證明書的絕對擁有者,用於任何目的,並視爲有權行使該Warrant所體現的權利,儘管有任何相反的通知。

 

4.3         Warrant證明書的註銷。 任何爲換取、註冊轉讓或行使其所體現的Warrant而提交的Warrant證明書,如提交給公司,須交付給Warrant代理人,所有提交或交付給Warrant代理人的Warrant證明書將被Warrant代理人迅速註銷,不得重新簽發,除非本協議明確允許,否則不得在此下發行Warrant證明書作爲交換或替代。Warrant代理人將不時或以符合公司的方式向公司交付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已註銷的Warrant證明書。

 

第5條        

 

關於Warrant代理人的情況

 

5.1         Warrant代理人。 本公司特此任命[●] 爲本公司的Warrant代理人,負責Warrants和Warrant證書,並根據本協議中規定的條款和控件接受該任命。[●] 特此接受該任命。Warrant代理人將享有Warrant證書中授予和賦予的權力與權限,以及本公司未來可能授予或賦予其的其他權力與權限。Warrant證書中包含的與該權力和權限相關的所有條款和規定均受本協議條款和規定的約束。

 

5.2         Warrant代理人的義務控件。 Warrant代理人接受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依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控件,包括以下所有內容,本公司同意所有這些,Warrant證書的持有者的權利均受其限制:

 

(a)          補償和賠償。 本公司同意及時向Warrant代理人支付將與本公司協商的補償,以補償Warrant代理人爲本協議所提供的所有服務,並賠償Warrant代理人在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合理的自掏腰包的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用),這些費用是在沒有過失、惡意或故意不當行爲的情況下發生的。本公司還同意賠償Warrant代理人,並使其免遭因其作爲本協議下Warrant代理人而產生的任何損失、責任或費用的影響,這些損失、責任或費用是在沒有過失、惡意或故意不當行爲的情況下產生的,包括對任何此類責任的合理防禦費用和開支。

 

(b)          本公司的代理人。 在本協議項下以及與Warrant證書相關的事務中,Warrant代理人僅作爲本公司的代理人行事,並不承擔向Warrant證書的任何持有者或Warrant的受益所有者承擔任何代理或信託的義務或關係。

 

6

 

(c) 顧問。 權證代理人可以諮詢其滿意的顧問,包括公司的顧問,且該顧問的書面建議應被視爲對此處所採取、遭受或省略的任何行動在善意及根據該顧問建議的情況下的全面授權和保護。

 

(d) 文件。 權證代理人應受到保護,且因依賴任何權證證書、通知、指示、同意、證明、宣誓書、聲明或其他合理認爲真實且由適當方呈交或簽署的文件所採取或省略的任何行動,不承擔任何責任。

 

(e) 某些交易。 權證代理人及其官員、董事和員工可以成爲權證的所有者或獲取任何權證的利益,享有與其未作爲權證代理人時相同的權利,並且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可以與公司進行任何財務或其他交易,並且可以作爲持有權證債務證券或其他公司義務的委員會或機構的存託人、受託人或代理人自由地行事,就像它在此處不是權證代理人一樣。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不得被視爲阻止權證代理人作爲公司當事方的任何契約下的受託人行事,包括但不限於作爲契約下的受託人。

 

(f) 對利息不承擔責任。 除非與公司另有協議,權證代理人對於根據本協議或權證證書的任何條款所收到的任何資金不應承擔利息責任。

 

(g)          無無效的責任。 擔保代理人 對本協議或任何擔保證書的無效性不承擔任何責任(擔保代理人在上述文件上的反簽名除外)。

 

(h)          不負責陳述。 擔保代理人對本協議或擔保證書中的任何敘述或陳述概不負責(擔保代理人在上述文件上的反簽名除外),所有這些均由公司單獨作出。

 

(i)           無隱含責任。 擔保代理人 僅有義務履行本協議或擔保證書中所明確規定的職責,不得將任何隱含職責或義務解讀爲本協議或擔保證書針對擔保代理人的責任。擔保代理人不承擔任何義務採取可能使其承擔任何費用或責任的措施,如果其合理判斷認爲在合理時間內無法確保該費用或責任得到支付。擔保代理人對公司使用擔保代理人認證並根據本協議交付給公司的擔保證書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對公司使用擔保證書的收益負責。擔保代理人在公司未能履行本協議或擔保證書中所包含的契約或協議時,或在收到持有擔保證書的持有人就該違約的書面要求時,不承擔任何責任,也無義務或責任採取任何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或在第6.2條款中規定的情況下向公司提出任何要求。

 

5.3         辭職、撤職及繼任者的任命。

 

(a)          公司同意,爲了持有Warrant證書的持有者的利益,始終設立一名Warrant代理人,直到所有Warrants被行使或不再可行使。

 

7

 

(b)          Warrant代理人可以隨時通過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撤回其代理資格,說明其希望撤回的日期;前提是該日期不得早於通知發出之日起三個月,除非公司另有同意。Warrant代理人可以隨時被公司提交的書面文件中解除,其上由公司或代表公司簽署,並說明解除以及生效日期。該撤回或解除應在公司隨後任命繼任Warrant代理人後生效,後者應爲依據其組織法律被授權行使公司信託權力的銀行或信託公司,且繼任Warrant代理人應接受該任命。儘管Warrant代理人辭職或被解除,公司在第5.2(a)條款下的義務應繼續有效。

 

(c)          如果Warrant代理人在任何時間辭職、被解除、失去行動能力,或被裁定破產或無力償債,或根據現在或將來的《聯邦破產法》或任何其他適用的聯邦或州破產、無力償債或類似法律開始自願破產案件,或同意任命接管人、保管人、清算人、受讓人、託管人、扣押者(或其他類似官員)接管Warrant代理人或其財產或事務,或爲債權人利益進行轉讓,或書面承認其無力按期償還債務,或進行公司行動促進任何此類行動,或適合相關法律管轄的法院就Warrant代理人發表的解救令或裁定已在聯邦破產法下進入,或在適用的聯邦或州的破產、無力償債或類似法下,或法院就接管、保管、清算、受讓、託管或扣押Warrant代理人或其財產或事務的任命下達的裁定,或任何公職人員爲了復興、保護、清算或註銷而接管或控制Warrant代理人或其財產或事務,繼任的Warrant代理人應由公司通過書面文件任命,並交存給繼任Warrant代理人。根據上述任命繼任Warrant代理人並由繼任Warrant代理人接受該任命後,Warrant代理人應不再是本協議下的Warrant代理人。

 

(d)          任何根據此處任命的繼任Warrant Agent應向其前任及公司執行、承認並交付一份接受該任命的文書,因此該繼任Warrant Agent在不需要任何其他行爲、契約或轉讓的情況下,將獲得與原任Warrant Agent相同的所有權力、權利、職責、信任、豁免、義務和責任,如同其最初被指定爲此處的Warrant Agent一樣,而該前任在支付其未支付的費用和開支後,則有義務轉移、交付和支付,且該繼任Warrant Agent應有權接收所有在該前任處存放或持有的資金、證券及其他財產,作爲此處的Warrant Agent。

 

(e)        根據本協議,任何與Warrant Agent可能合併或轉換的公司,或Warrant Agent可能與之合併的公司,或由於Warrant Agent作爲一方的任何合併、轉換或合併而產生的公司,或Warrant Agent向其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轉讓Warrant Agent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和業務的公司,前提是它應如前所述合格,則在不需要任何一方簽署或提交任何文件或採取任何進一步行動的情況下,成爲本協議下的繼任Warrant Agent。

 

8

 

第六條       

 

雜項

 

6.1          修訂。 本協議可以由本方當事人修訂,無需任何Warrant Certificate持有人的同意,旨在解決任何模糊性,或糾正、補充此處包含的任何缺陷條款,或根據公司和Warrant Agent認爲必要或希望的,針對本協議下出現的事項或問題做出任何其他條款;前提是此類行動不應對Warrant Certificates持有人的利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2         通知和對公司的要求以及Warrant 代理商。 如果Warrant代理商收到任何根據Warrant證書條款由Warrant證書持有人發給公司的通知或要求,Warrant代理商應及時將該通知或 要求轉發給公司。

 

6.3         地址。 任何來自公司 針對本協議的通信應寄送至[●],注意:[●],任何來自Warrant代理商針對本協議的通信應寄送至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 08 Kallang Avenue, Aperia tower 1, #09-03/04, Singapore 339509, 注意:[●](或Warrant代理商或公司以書面形式指定的其他地址)。

 

6.4         管轄法律。 本協議及根據本協議簽發的每份Warrant 證書將受紐約州法律的管轄並按其解釋。

 

6.5         招股說明書的交付。 公司應向Warrant代理商提供足夠的招股說明書副本,符合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關於在行使Warrant時可交付的Warrant債務證券的要求(“招股說明書”), 並且 權證代理人同意,在任何權證行使時,權證代理人將在交付基於該行使而發行的權證債務證券之前或同時向權證證書的持有人交付一份招股說明書。由於任何此類交付,權證代理人不應承擔對該招股說明書的準確性或充分性的責任。

 

6.6 獲取政府批准。 公司將不時採取所有必要的行動,以獲得並保持任何和所有政府機關和當局的許可證、同意和批准,以及依據美國聯邦和州法律的證券法備案(包括但不限於關於權證及根據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發行的權證債務證券的註冊聲明),這可能在權證行使後與權證債務證券的發行、銷售、轉讓和交付、權證的發行、銷售、轉讓及交付,或在權證可行使期間屆滿時成爲必要。

 

6.7 有權人。 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不得給予公司、權證代理人和權證證書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任何權利、救濟或索賠。

 

6.8 標題。 本協議各個條款和節的描述性標題僅爲方便而插入,不應控制或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或解釋。

 

9

 

6.9         複本。 本協議可以 以任意數量的複本簽署,每份複本均應被視爲原件,但這些複本應共同構成同一份文書。

 

6.10      協議的檢查。 本協議的副本 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在擔保代理的主要公司信託辦公室中提供,以供任何Warrant證書的持有人檢查。擔保代理可以要求該持有人提交其Warrant證書以供檢查。

 

10

 

IN W見證 W特此, 各方特此已在上述首個日期和年份執行本協議。

 

  比特迪爾科技集團,作爲公司
       
  作者:    
  姓名:    
  職務:    
       
  證明:    
       
       
  對方簽名
       
  [●],作爲Warrant代理人
       
  作者:    
  姓名:    
  職務:    
       
  證明:    
       

 

[簽名頁到 BITDEER 科技集團 DEBT 證券 權證協議]

 


 

E證據 A

 

Warrants證書的樣式
[Warrants證書的正面]

 

[如果Warrants無法立即行使的說明樣式。]   [在[●]之前,本Warrants證書所示的Warrants無法行使。]  

 

僅在本文件中規定的Warrants代理人簽署後方可行使

 

在[●]晚上[城]時間後作廢。

 


 

Bitdeer科技集團

權證證明
購買權證

[權證債務證券的標題]

 

編號 [●] [●] 權證

 

本證明書證明 [●] 或註冊受讓人是上述權證的註冊持有者 其持有的權證數量每個權證可在任何時候購買,在 [●] 下午 [城市] 時間後, [●] 之前和 [●] 下午 [城市] 時間之前,$[●] 的 [權證債務證券的標題] 的本金金額 (“權證債務證券),來自 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公司)根據以下基礎發行或將要發行的契約(下文定義),在從[●]到包括 [●]期間,每個權證應使持有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規定,以權證證書中所述的權證債務證券的本金金額購買權證債務證券,按權證價格(“權證價格)爲 [●]% 的本金金額[加上(如有)權證債務證券原始發行折扣的累計攤銷][加上(如有)從最後支付利息的日期起的累計利息,權證債務證券或如果權證債務證券沒有支付利息,則從它們的原始發行日期起]。[原始發行折扣(每$1,000權證債務證券的$[●])將以 [●]%的年利率攤銷,按[n][半]年計算[使用360天的年,包含十二個30天的月份]. 持有人可以通過提供本證書背面所列的某些信息並以 美國合法貨幣全額支付,[以現金或紐約清算中心資金的認證支票或官方銀行支票] [通過立即可用的資金銀行電匯],針對每個進行權證行使的權證債務證券向權證受託人(下文定義)支付權證價格,並交回本權證證書,背面購貨表格已妥善填寫,並在[權證受託人名稱]的公司信託辦公室,或其作爲權證代理的繼任者(“Warrants代理)截至本協議簽署日期,位於背面所列的地址,遵守並遵循本協議及權證協議(下文定義)中規定的條件。

 

術語“持有人本文件中所用的「持有人」是指在本權證證書註冊時,註冊在權證代理人爲此目的而維持的賬簿上的個人。

 

本權證證書所證明的權證可被行使用於購買價值1,000美元或任何整數倍的權證債務證券,形式爲註冊形式。在行使本權證證書所證明的權證的少於全部權證的情況下,將向本權證證書的持有人發放一份新的權證證書,證明剩餘未行使的權證債務證券的總面值。

 

本權證證書是依據約定的權證協議於[●]簽發(“Warrant協議”),公司與權證代理人之間的協議,並受權證協議中包含的條款和規定的約束,權證證書的持有人通過接受本文件同意所有這些條款和規定。權證協議的副本已存檔在上述權證代理人的辦公室。

 


 

權證證書所證明的權證在行使後將根據於[●]簽署的契約進行發佈和交付(“契約”),公司與[●]作爲受託人之間的契約(該受託人及其後任受託人,稱爲“受託人)] 並將受《Warrant債務證券》和《契約》中所含條款的約束。契約的副本,包括Warrant債務證券的格式,存檔在 受託人公司的信託辦公室。

 

當本Warrant證書在Warrant代理人的公司信託辦公室由註冊持有人或該持有人的受讓人提交時,此Warrant證書的轉讓可以登記,遵循Warrant協議中規定的方式和限制。

 

在Warrant代理人進行反簽字並在此Warrant證書到期之前,本Warrant證書可以在Warrant代理人的公司信託辦公室兌換爲代表相同總本金額的Warrant債務證券的Warrant證書。

 

本Warrant證書不賦予持有者任何Warrant債務證券持有人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收到Warrant債務證券本金(及可能的溢價)或利息的權利,或執行契約中任何條款的權利。

 

特此提及本Warrant證書背面的進一步條款,這些進一步條款在所有方面具有與本處所述相同的效力。

 

本Warrant證書在Warrant代理人進行了反簽字之前,不會在任何情況下有效或具有法律效力。

 

IN W證明 W關於此公司已通過其正式授權的官員的傳真簽名,以其名義及代表執行此認股權證。

 

日期:    

 

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作爲公司
     
作者:    
姓名:    
職務:    
     
認證:    
     

 

已對籤
 
[●],作爲Warrants代理人
 
作者:    
姓名:    
職務:    

 

 


 

 

     
證明:    
     

 


 

[反向Warrants憑證]

 

(Warrants行使的說明)

 

爲了行使本憑證所證明的Warrants債務證券(以下定義),持有人必須用合法的美國貨幣支付,[以現金或在紐約清算所資金的認證支票或官方銀行支票][通過立即可用資金的銀行電匯], 全額支付所行使Warrants的Warrant價格,至[●] [Warrant代理人地址],注意:[●],該付款必須註明持有人的姓名和該持有人所行使的Warrants數量。此外,持有人必須完成以下所需信息,並親自或通過郵件(建議使用掛號或註冊郵件)將此Warrant憑證提交給上面規定的Warrant代理人。此Warrant憑證,已填寫並正式簽署, 必須在付款後的五個工作日內被Warrant代理人接收。

 

(在行使Warrants時執行)

 

下 undersigned 在此不可撤銷地選擇行使 ________ Warrants,由此Warrant憑證證明,購買 _______ $[●] 的[Warrants債務證券標題](“Warrant債務證券”), of 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 and represents that the undersigned has tendered payment for such Warrant Debt Securities, in lawful mone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n cash or by certified check or official bank check in New York Clearing House funds] [by bank wire transfer in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to the order of 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 c/o [insert name and address of Warrant Agent], in the amount of $______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rms hereof. The undersigned requests that said principal amount of Warrant Debt Securities be in fully registered form in the authorized denominations, registered in such names and delivered all as specifi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instructions set forth below.

 

If the number of Warrants exercised is less than all of the Warrants evidenced hereby, the undersigned requests that a new Warrant Certificate evidencing the Warrants for the aggregate principal amount of Warrant Debt Securities remaining unexercised be issued and delivered to the undersigned unless otherwise specified in the instructions below.

 

日期:   姓名:  
        Please Print

 

地址:  
   
   
(插入持有人的社會安全號碼或其他標識號碼)  

 

Signature Guaranteed:    
  簽名  

 

(簽名必須與持有人在本Warrant證書正面上指定的名稱完全一致,並且必須加蓋FINRA會員公司的簽名保證)。

 

此Warrant可以在以下地址行使:親自送達:

 

[●]

 


 

郵寄到:

 

[關於Warrant債務證券的形式和交付的說明, 如果適用,證明未行使的Warrant數量的Warrant證書—根據情況填寫。]

 


 

轉讓


[如果Warrant持有者希望轉讓Warrant,則需執行的轉讓表格]

 

F V價值 R已收到, _____________ 特此出售、轉讓和轉移給:

 

     
(請打印姓名和地址,包括郵政編碼)   請打印社交安全號碼或其他識別號碼

 

以購買_______的權利 總面額爲[擔保債務證券的名稱]的Bitdeer Technologies Group,所涉及的權利,並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代理人,在擔保代理人的賬簿上轉移該權利,擁有全面的權力 在前提下進行替代。

 

日期:   姓名:  
        簽名

(簽名必須完全符合Warrants上所示持有人的姓名)

 

簽名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