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 2 tm2430839d1_ex3-1.htm EXHIBIT 3.1

附錄 3.1

 

SMARTKEm,INC.

修正證書

修訂和重述的

指定證書

偏好、權利和限制

A-1系列可轉換優先股

 

根據特拉華州公司法第242條

特拉華州一般公司法

 

我們簽署人,Ian Jenks 和 Barbra Keck,特此證明:

 

1.                   他們分別是SmartKem, Inc.(一家公司)的董事長和秘書,公司”).

 

2.                   本修正證書(“修訂證明書”) 修訂了公司 修訂並重述的A-1系列可轉換優先股的偏好、權利和限制的指定證明文件,該文件於2024年1月29日向特拉華州國務卿提交(“指定證明文件”).

 

3.                   指定證明文件第3(b)節的第一句話被完整修訂並重述如下:

 

“如果在2025年1月31日,過去30天的加權平均價格低於當時有效的轉換價格,A-1系列優先股將開始按年19.99%的比例積累分紅派息,基於聲明價值(“A-1系列分紅派息”).”

 

4.                   本修正案已根據特拉華州《一般公司法》第228和242節的規定正式通過。

 

5.                   所有其他條款的指定證明文件將繼續完全有效。

 

 

[簽名頁在後]

 

 

1

 

 

 

憑證證明,以下籤署人 已於此證書修改之日簽署此文件,日期爲11日 的第四天。

 

/s/ 伊恩·詹克斯   /s/ 芭芭拉·凱克  
   
姓名:伊恩·詹克斯   姓名:芭芭拉·凱克  
職務:董事長   標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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