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2
證明
我,卡桑德拉·E·賀錦麗,證明:
1. 我已審核Genesco Inc.的季度報告10-Q表格;
2. 基於我的知識,該報告未包含任何虛假的重大事實聲明,也未遺漏對在該報告涵蓋的期間內作出的聲明必要的重大事實,以使這些聲明在該情況下不具誤導性;
3. 根據我的知識,財務報表和本報告中包含的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反映了註冊人截至本報告所列期間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4. 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與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f)和15d-15(f)所定義),並且我們已:
a) 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使這樣的披露控件和程序得以設計,以確保與註冊人相關的重大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及時由這些實體的其他人員告知我們,特別是在本報告準備期間;
b) 設計了內部財務報告的控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內部財務報告的控件被設計,以提供對財務報告可靠性和按照公認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編制基本報表的合理保證;
c) 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關於披露控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該結論基於對本報告所涵蓋期間結束時的評估;以及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註冊人在最近一個財政季度(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個財政季度)期間內發生的任何對註冊人內部財務報告控件的變更,這些變更對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件產生了實質性影響或合理可能產生實質性影響;以及
5. 註冊人的其他證明官員和我基於我們對內部財務報告控件的最新評估,已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註冊人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應職能的人員)披露:
a) 在設計或運作內部財務報告控件中,所有可能對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以及
b) 涉及管理層或在註冊人內部財務報告控件中擔任重要角色的其他員工的任何欺詐,無論其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12月12日
/s/ 卡桑德拉·E·賀錦麗 |
卡桑德拉·E·賀錦麗 |
高級副總裁 - 財務及首席財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