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首席执行官认证依据
18 U.S.C. 第1350条,按照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节
我,Bipul Sinha,Rubrik公司(“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特此证明,尽我所知,根据18 U.S.C.第1350节,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节的规定,声明:
1.公司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季度报告表格10-Q(“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节或第15(d)节的要求,并经修订;
2.报告中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
日期:2024年12月12日
| | | | | | | | | | | | | | |
| | | 作者: | /s/ Bipul Sinha |
| | | 姓名: | Bipul Sinha |
| | | 职务: | 首席执行官 |
| | | | (首席执行官) |
| | | | |
本证明随附于相关的10-Q表格,不视为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也不可引用于公司根据1933年修订的证券法或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的任何文件中(无论是在10-Q表格日期之前或之后作出),不论该文件中是否包含任何一般合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