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0.1 3 tm2430937d1_ex10-1.htm EXHIBIT 10.1

 

附錄10.1

 


第3號修正案

投資管理信託協議

 

本第3號修正案(以下簡稱“修訂), 日期爲2024年12月09日,就投資管理信託協議(如下面定義)由BurTech Acquisition CORP.(以下簡稱“公司請使用moomoo帳戶登錄查看,股票轉倉和信託業務由洲際證券(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和託管公司(trust company)執行。受託人”). 除非在信託協議中另有定義,否則本文件中使用但未定義的所有術語應具有信託協議中分配給它們的含義。

 

鑑於,公司和受託人於2021年12月10日簽署了一份投資管理信託協議,於2023年3月10日和2023年12月11日經修改(“信託協議”);

 

鑑於,信託協議第1(i)節規定了管理根據其中描述情形下信託帳戶清算的條款;

 

鑑於在2024年12月9日舉行的公司特別年度會議上,公司股東批准了(i)一項提案,修改公司的第二次修訂和重述的公司章程(“第三次修訂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賦予公司延長完成業務組合的日期的權利,直到2025年5月15日;並且

 

1. 現在因此,達成一致:

 

  1. 信託協議第1(i)條被修正並完全重新規定如下:

 

“(i) 在收到信件後立即開始信託帳戶的清算,並僅在按照信函的條款下進行(終止信),形式大致類似於此處附上的展覽A或展覽B,由公司的總裁、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代表公司簽署,在終止信的情況下,形式大致類似於此處附上的展覽A,由代表予以確認和同意,並完成信託帳戶的清算,按照終止信和其他相關文件的指示分配信託帳戶的財產;但是,前提是,如果受託人在公司延長完成業務組合的日期之前未收到終止信,通過向Trust帳戶存入延長支付(“延長付款”)每月每股未贖回股份支付$0.05(每個這樣的月度延長, 爲“延長期限”), 從2024年12月15日開始,並持續到2025年5月15日(“最後日期”),Trust帳戶應按附件b所述的終止信函中的程序清算,並在最後日期時分配給公衆股東。例如,如果 在延長期間內,公司未能在下一個延長期間的當月15日前將延長支付存入Trust帳戶,則最後日期應爲當月的最後一天。

 

爲此,雙方已於上述首個書面日期正式簽署本協議。

 

  大陸股票轉倉 &
  Trust公司,作爲受託人
     
  作者: /s/ 法蘭西斯·沃爾夫
    姓名:法蘭西斯·沃爾夫
    職位: 副總裁
     
  BURTECH收購公司。
     
  作者: /s/ 羅曼·利夫森
    姓名: 羅曼·利夫森
    職務: 首席財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