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 - 任命公告::集团首席财务官的任命

发行人及证券

发行人/管理人
大华银行有限公司
证券
大华银行有限公司 - SG1M31001969 - U11
棕联证券

公告详情

公告标题
变更 - 任命公告
广播日期和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7:05:20
状态
公告副标题
集团首席财务官的任命
公告参考
SG241213OTHRKERR
提交者(公司/个人名称)
杰弗里·贝
职位
公司秘书
描述(请在下面的框中提供事件的详细描述)
任命梁永志为集团首席财务官。

附加细节

任命日期
22/04/2025
个人姓名
梁永志
年龄
51
主要住所地国家
新加坡
董事会对这一任命的评论(包括理由、选择标准、董事会多样性考虑,以及搜索和提名过程)
此次任命是大华银行高级领导轮换的一部分,反映了大华银行对内部人才培养的承诺。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评估了杨志的资质,认为他适合担任集团首席财务官。对此,董事会的多样性政策没有影响。
是否为执行任命,如果是,责任领域是什么
这是一次高管任命。在新任集团首席财务官的职位上,梁先生将指导银行的财务策略,使其与集团内的业务转型和创新努力相一致。他将监督包括财务、财 treasury 和数据管理在内的核心职能。
职务名称(例如:首席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成员等)
集团首席财务官。
专业资格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士学位(帝国学院)
电气工程硕士(斯坦福大学)

与任何现任董事、现任高管、发行人及/或上市发行人的重大股东或其任何主要子公司之间的任何关系(包括直系亲属关系)
没有。
利益冲突(包括任何竞争业务)
无。
过去10年的工作经历和职业
1. 大华银行有限公司(2016年至今)
- 董事,总公司企业银行业务负责人
- 负责人,区块链和数字资产
- 并购顾问

2. 麦格理(新加坡)(2010年至2015年)
- 国家负责人
- CEO,麦格理资本
- 主席,麦格理基金会
以附件7.7(上市规则704(7))或附件7H(凯利斯特规则704(6))的形式提交给上市公司的承诺
持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权利益?
参股金融明细
受限股份 - 112,825
#对于根据上市规则704(9)或凯利斯特规则704(8)发布的任命公告,这些字段不适用。
过去(最近5年)
无。
目前
- 大华银行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 ACIF GP Ltd(董事)
- 大华银行全球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大华银行全球资本私人有限公司(董事)
- 大华银行资本伙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 大华银行创业公司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 T3资本有限公司(董事)
(a) 在过去10年内,他或他作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是否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的任何破产法下提交过申请或请愿,当时他是合伙人,或自他不再担任合伙人之日起的2年内的任何时间?
(b) 在过去10年中,是否曾在任何法域根据任何法律对他担任董事或相应职位或关键执行官的实体(非合伙企业)提交过申请或请愿, 该申请或请愿是在他担任该实体的董事或相应职务或关键执行官期间,或在他停止担任该实体的董事或相应职位或关键执行官两年内,对该实体或该实体作为商业信托的受托人、该商业信托的清算或解散,理由为破产?
(c) 是否有任何未满足的判决对他生效?
(d) 他是否曾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因涉及诈骗或不诚实而被定罪,并且该罪行可处以监禁,或者他是否曾成为任何刑事程序的主体(包括他所知的任何待决刑事程序)?
(e) 他是否曾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因违反与新加坡或其他地方的证券或期货行业相关的任何法律或监管要求而被定罪,或者他是否曾成为任何刑事程序的主体(包括他所知的任何待决刑事程序)?
(f) 在过去10年中,是否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民事诉讼中对他作出了判决,涉及违反与证券或期货行业有关的任何法律或监管要求,或他被发现有欺诈、虚假陈述或不当行为,或者他是否作为任何民事诉讼的对象(包括他已知的任何待决民事诉讼)涉及欺诈、虚假陈述或不当行为的指控?
(g) 他是否曾因与任何实体或业务信托的成立或管理有关的任何罪行而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被定罪?
(h) 他是否曾被取消担任任何实体(包括业务信托的受托人)董事或同等职位的资格,或被禁止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实体或业务信托的管理?
(i) 他是否曾作为任何法院、法庭或政府机构的命令、判决或裁定的对象,永久或暂时被禁止从事任何类型的商业活动或行为?
(j) 他是否曾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参与管理或处理以下事务,且对此有所了解:-
(i) 任何曾因违反新加坡或其他地方公司法或监管要求而被调查的公司;或
(ii) 任何非公司的实体,其曾因违反新加坡或其他地方适用于此类实体的法律或监管要求而被调查;或
(iii) 任何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因违反商业信托的任何法律或监管要求而被调查的商业信托;或
(iv) 任何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因违反与证券或期货行业相关的任何法律或监管要求而被调查的实体或商业信托,与他在担任该实体或商业信托期间所发生或出现的任何事项有关?
(k) 他是否曾经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或其他监管机构、交易所、专业机构或政府部门的任何当前或过去调查或纪律程序的对象,或是否曾受到警告或训诫,不论是在新加坡还是其他地方?
他是否有作为上市发行公司的董事的任何先前经验?
如果是,请提供之前的经验细节
于2023年3月1日被任命为大华保险有限公司的董事。
请提供相关经验的详细信息以及提名委员会不要求董事接受交易所规定培训的理由(如适用)
不适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