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律師 • 民法公證人 • 稅務顧問 |
郵政信箱 7113 1007 JC 阿姆斯特丹 貝多芬街 400 1082 PR 阿姆斯特丹 電話 +31 20 71 71 000 電話:+31 20 71 71 111 |
阿姆斯特丹,2024年12月13日。 |
致公司: |
我們作爲法律顧問,爲公司提供荷蘭法律相關的諮詢,涉及本次發行及向SEC提交的招股說明書補充文件。此法律意見書是爲了供貴公司向SEC提交以作爲公司於 8-K, 的當前報告的附件,已提交或將提交給SEC,日期爲2024年12月13日。 |
本意見書中使用的術語的定義見本意見書的附件A。此意見書中使用的章節標題僅爲方便引用,不影響其建構或在解釋時考慮。 |
本意見書嚴格限於其中所述事項,不能被解讀爲隱含擴展至任何未具體提及的事項。此意見書中的內容不應被視爲對任何在我們審閱的與此意見書相關的文件中所含的陳述或保證或其他信息表達意見。 |
在表達本意見書中所述意見時,我們已審閱並依賴於審閱文件的草稿、註冊聲明的pdf副本、招股說明書補充文件的草稿以及公司文件的pdf副本或草稿(視情況而定)。我們假定審閱文件的簽署是出於合法的商業原因。我們未對在審閱過程中向我們披露的任何事實事項進行調查或驗證。 |
本意見書闡明瞭我們對荷蘭一般適用法律及其在荷蘭直接適用的歐盟法律的看法,截止到今天的日期, 並根據荷蘭法院、普通法院和歐盟法院已發佈的權威案例法的現行解釋。我們不對荷蘭或歐洲競爭法、數據保護法、稅法、證券化法或監管法表達任何意見。我們未承擔任何義務,在此日期後就荷蘭法律的任何進展和/或變更來修訂、更新或修改本意見書,或通知您。我們也不打算對修改《審查文件》、註冊聲明、招股說明書補充文件或企業文件在本意見書日期後產生的影響發表意見。 |
所有法律關係均受NautaDutilh N.V.的一般條款和條件的約束(見https://www.nautadutilh.com/terms),這些條款和條件適用於我們與依賴NautaDutilh N.V.聲明的第三方的關係,包括責任限制條款,已在鹿特丹地方法院備案,並可根據要求免費提供。NautaDutilh N.V.; 公司註冊地址鹿特丹; 商業登記號24338323。 |
2 |
本意見書中表達的意見應根據荷蘭法律進行解釋和理解。荷蘭阿姆斯特丹的有管轄權的法院對本意見書所引發或與之相關的任何解釋或責任問題具有獨佔管轄權。與本意見書相關的任何法律關係(無論是合同性的還是 非合同性的), 包括上述對管轄權的提交,受荷蘭法律管轄,並應遵循NautaDutilh的一般條款和條件。因本意見書導致或與之相關的任何責任應限於在相關事務中根據NautaDutilh的保險政策支付的金額。除NautaDutilh外,任何其他人不得就本意見書承擔責任。 |
在本意見書中,法律概念以英語術語表達。相關的荷蘭法律概念的含義可能與其他司法管轄區法律下的英語術語描述的概念並不完全相同。如果存在衝突或不一致,相關的表達應被視爲僅指荷蘭法律概念,具體由英語術語描述。 |
爲了本意見書的目的,我們假定: |
a. 我們審核的文件草稿將以這些草稿的形式簽署,每份文件副本均符合原件,每份原件均爲真實,且每個簽名均爲該簽署人的真實簽名; |
b. 如果任何文件下的簽名僅爲電子簽名(與手寫(「溼墨水」)簽名相對),則該簽名要麼是符合eIDAS法規意義的合格電子簽名,要麼用於簽名的方法在其他方面是足夠可靠的; |
c. 初步註冊聲明已被SEC宣佈有效,相關注冊聲明在提交給SEC時已生效,招股說明書補充文件以我們審核的形式已提交SEC; |
d. 在每個相關時刻,(i) 普通股已在一個與歐洲經濟區的受監管市場或多邊交易設施相當的交易系統中被承認交易,符合《荷蘭民法典》第2:86c(1)節的規定,(ii) 公司發行的任何金融工具(或代表這些金融工具的存託憑證)未在歐洲經濟區的受監管市場、多邊交易設施或有組織的交易設施上被承認交易(且未就任何此類金融工具在任何此類交易場所的交易提出過承認請求; |
3 |
e. (i) 沒有內部規章(規章) 已被公司的任何法人實體採納,這將影響決議的有效性(ii)當前章程爲目前有效的章程,並且在每個相關時刻也將保持有效; |
f. (i)在每個相關時刻,決議中記錄的決議應完全有效,(ii)在每個相關時刻,決議中所作的事實陳述和給出的確認應完整和正確,(iii)決議正確反映其中記錄的決議; |
g. 在每個相關時刻,公司的授權股本(社會資本) 將允許發行要約股份、期權股份和權證股份; |
h. 在每個相關時刻,相關的發行契約應已由公司有效簽署和執行; |
i. 該 預先融資 爲Warrants支付的金額構成對基礎Warrant Shares的支付(volstorting),該金額至少等於基礎Warrant Shares的總名義價值,並且該金額應按照Warrant的規定以現金支付,並最終由公司在相關Warrant Shares的發行時收到和接受,且在相關情況下,公司應同意以歐元以外的貨幣進行支付; |
j. 如在荷蘭進行的發行,已、正在並將依據招股說明書條例、PRIIPs條例及其下發布的規則進行;並且 |
k. 該選擇權和Warrants (i) 已有效授予作爲認購普通股的權利(認購股份的權利,(ii) 行使後將完全有效,(iii) 應根據承銷協議或Warrants的條款有效行使。 |
4 |
基於前述內容,並根據本意見書中列出的資格以及我們未披露的任何事項、文件或事件,我們表達以下意見: |
公司狀態
1. 公司已正式註冊成立爲一個 有限責任公司 並且作爲一家公司合法存在。 |
提供股份和期權股份
2. 在公司根據審查文件收到對提供股份和期權股份的全額付款後,並在根據決議和審查文件發行和接受時,提供股份和期權股份應爲合法發行,全額支付且 non-assessable. |
Warrant股份
3. 在公司根據Warrants收到Warrant Shares行使價格的全額付款或其他滿足後,並在根據決議和Warrants發行和接受時,Warrant Shares應爲合法發行,全額支付且 non-assessable. |
上述意見受以下限定條件的約束: |
A. 意見1不應被理解爲公司無法解散 (解散)。像公司這樣的公司可以解散,除其他外,可以由公司董事會、任何利益相關者(有關方)或在特定情況下由公共檢察院提出,例如在公司設立中存在某些缺陷時。任何此類解散將不會有追溯效力。 |
b. 根據第2:7條 DCC,任何法律實體所簽訂的交易可以由該法律實體本身或其破產清算人(清算人) 如果該實體的對象因交易而被違反,且交易的另一方知道或應當知道這一點而沒有 獨立調查(在沒有獨立調查的情況下,應該知道荷蘭最高法院(荷蘭最高法院) 已裁定,在確定法律實體的對象是否被違反時,不僅該法律實體章程中對對象的描述(章程)是決定性的,還必須考慮所有(相關)情況,特別是在交易是否服務於法律實體的利益。 基於 |
5 |
當前章程中包含的對象條款,我們沒有理由相信,通過簽署審核文件,公司會違反其章程中包含的對象描述。然而,我們無法評估是否存在必須考慮的其他相關情況,特別是在進入審核文件是否滿足公司的利益,因爲這屬於事實問題。 |
根據第2:98c條DCC,像公司這樣的公司可以提供貸款 (提供貸款) 僅在遵循第2:98c條DCC中規定的限制的情況下,並且不得提供安防-半導體(提供安防),給予價格保證(給予價格保證)或以其他方式約束自己,無論是與其他人共同或分別(以其他方式強制自己,或與或爲第三方共同或另外承擔責任) 旨在 (有考慮到) 第三方對其股本或存託憑證的認購或收購。這項禁令也適用於其子公司 (子公司) 通常認爲,違反DCC第2:98c條款的交易是無效的 和無效 (無效) 根據審查文件的內容,我們沒有理由相信公司或其子公司會在與發行要約股份、期權股份和Warrants股份相關聯的情況下違反DCC第2:98c條款。然而,我們無法明確確認這一點,因爲確定一家公司(或其子公司)是否提供了安防-半導體,是否提供了價格擔保,或以其他方式約束自己,以供第三方認購或收購其股本或存託憑證,如上所述,是一個事實問題。 |
D. 本意見書中表達的觀點可能受限或受到以下影響: |
a. 與破產程序或根據外國法律的類似程序相關的規則,以及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一般規則; |
b. 欺詐性優先權和欺詐性轉讓的規定(法定請求權)以及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破產程序或債權人面前向破產從業人員和破產管理人提供的類似權利; |
c. 基於侵權的索賠(不法行爲); |
d. 制裁和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歐洲聯盟法規和1977年荷蘭制裁法的出口管制;Sanctiewet 1977) or other legislation; |
6 |
e. the Anti-Boycott Regulation, Anti Money Laundering Laws and related legislation; |
f. any intervention, recovery or resolution measure by any regulatory or other authority or governmental body in relation to financial enterprises or their affiliated entities; and |
g. the rules of force majeure (niet toerekenbare tekortkoming), reasonableness and fairness (redelijkheid en billijkheid), suspension (暫停),解除(無效解約),意外情況(不可預見的情況)和受到影響的同意(即,脅迫(威脅),欺詐 (欺詐),利用情勢(利用情勢)和錯誤(錯誤)或意圖的差異(意圖)和聲明(聲明). |
E. 該術語 「非評估」 在荷蘭語中沒有等價詞,對於本意見書而言,此術語應解釋爲普通股的持有人僅因其身份不會被公司或其債權人要求進行進一步支付。 |
F. 本意見書並不打算表達對任何清算或結算系統或機構的操作規則和程序的任何意見或看法。 |
我們同意將本意見書作爲公司的當前報告的附錄,附在表格中 8-K, 並於2024年12月13日向SEC提交或即將提交,並且還同意在招股說明書補充中提及NautaDutilh,標題爲「法律事務」。在給予該同意時,我們並不承認或暗示我們是根據證券法第7條或任何相關規則和法規所需同意的人。 |
誠摯的您, |
/s/ NautaDutilh N.V. |
NautaDutilh N.V. |
7 |
附件A | ||
定義列表 | ||
“Anti Money Laundering Laws” | 歐洲反洗錢指令,已在荷蘭《反洗錢和恐怖融資預防法》中實施(反洗錢和恐怖融資預防法) 以及 荷蘭刑法(刑法典). | |
“反抵制條例” | 第2271/96號理事會條例(EC)於1996年11月22日製定,旨在保護免受第三國立法的域外適用及基於此的行爲或由此產生的後果。 | |
“公司章程” | 公司的章程(章程)按其不時的版本。 | |
“破產法” | 荷蘭破產法(破產法). | |
“董事會” | 公司的董事會(董事會). | |
“商業登記” | 荷蘭商業登記(商業登記). | |
“公司” | NewAmsterdam Pharma Company N.V.是一家有限責任的公開公司(股份公司),註冊於商業註冊,編號爲86649051。 | |
“公司文件” | 包含在轉型契約中的公司章程、轉型契約、現行章程及決議。 | |
“現行章程” | 包含在轉型契約中的章程。 | |
“DCC” | 荷蘭民法典(民法典). | |
“轉換契約” | 日期爲2022年11月21日的轉換及章程修訂契約。 |
8 |
“公司章程” | 公司的章程(公司設立契約)日期爲2022年6月10日。 | |
“契約 發行的形式” | 我們準備的發行股份或期權股份的草擬契約,參考編號8310184000萬56401028和8310184000萬56401032,具體情況而定。 | |
“電子身份證號碼法規” | 歐盟第910/2014號法規,關於內部市場的電子身份識別和電子交易信任服務,歐盟議會和理事會於2014年7月23日通過,並廢除指令1999/93/EC。 | |
“認股權證格式” | 形式如下: 預先融資 作爲展品提交給公司當前報告的Warrants 8-K, 於2024年12月13日向SEC提交。 | |
“股東大會” | 公司的股東大會(股東大會). | |
“初步註冊聲明” | 公司的貨架註冊聲明表單 S-3 (文件 編號333-280687) 於2024年7月12日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宣佈生效。 | |
“破產程序” | 根據2015年5月20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於破產程序(重述)的法規(EU)2015/848的意義下的任何破產程序,及其於2021年12月15日通過的規章(EU)2021/2260的修訂,列於其附錄A中的任何法定重組債務的程序(協商程序根據破產法。 | |
“NautaDutilh” | NautaDutilh N.V. | |
“荷蘭” | 荷蘭王國的歐洲領土和“荷蘭語”在荷蘭或來自於荷蘭。 | |
“提供股份” | 12,117,347 普通股。 |
9 |
“發行” | 根據招股說明書補充和承銷協議所考慮的普通股和Warrants的發行。 | |
“期權” | 根據承銷協議和決議授予承銷商的獲取期權股票的選擇權。 | |
“期權股份” | 最多可獲得2,550,000股普通股票或在行使期權時的較少數量的普通股票。 | |
“普通股” | 公司資本中的普通股,每股名義價值EUR 0.12。 | |
“PRIIPs規例” | 2014年11月26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第1286/2014號條例,關於包裝零售和基於保險的投資產品(PRIIPs)的關鍵信息文件。 | |
“招股說明書條例” |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於2017年6月14日頒佈的條例(EU)2017/1129,關於在向公衆提供證券或在受監管市場上上市時發佈的招股說明書,並廢止2003/71/EC指令。 | |
“招股說明書補充” | 關於此次發行的招股說明書補充文件,補充了公司於2024年12月12日向SEC提交的註冊聲明。 | |
“註冊聲明” | 初始註冊聲明及相關注冊聲明。 | |
“相關注冊聲明” | 公司的註冊聲明表格 S-3 (文件編號 333-283740) 根據《證券法》第462(b)條,於2024年12月11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 |
10 |
“相關時刻” | 每次根據發行契約的執行而發行的認購股份或期權股份,或根據一個或多個Warrants的行使而發行的Warrant股份。 | |
“決議” | 以下每項:
a. 一般會議的書面決議,日期爲2022年11月21日;
b. 董事會會議記錄,日期爲2024年12月6日;以及
c. 董事會成立的定價委員會會議紀要,日期爲 2024年12月11日。 | |
“審查文件” | 發行契據、承銷協議和權證格式。 |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 |
“證券法” | 《美國證券法》(1933年),經過修訂。 | |
“承銷商” | 在承銷協議中定義的承銷商。 | |
“承銷協議” | 公司與承銷商之間關於發行的草擬承銷協議,形式由我們審核。 | |
“Warrant股份” | 最多可發行4,882,653股普通股,作爲Warrants的基礎,並在Warrants的條款下行使(須根據其條款的調整對Warrants進行調整)。 | |
“認購權證” | 本 預先融資 公司將以Warrants的形式發行普通股購買Warran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