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6 ex312_amatq42024.htm EX-31.2 文件

附录31.2
认证
我,布赖斯·希尔,证明:
1. 我已审核应用材料公司的10-K年报;
2. 根据我的了解,该报告未包含任何虚假重大事实或省略了在作出陈述时,基于情况所需的重大事实,从而使所做的陈述在本报告涵盖的期间内不具有误导性;
3. 根据我的了解,包含在本报告中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真实公正地反映了注册人在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4.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为注册人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中所定义)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中所定义),并且已:
a) 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使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得以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通过这些实体内部的其他人及时告知我们,特别是在本报告准备期间;
b) 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使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得以设计,以提供合理的保证,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用于外部目的的基本报表;
c) 评估了注册人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该评估截至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的结束;并且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在其最近的财务季度(在年度报告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内发生的任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变化,这些变化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或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并且
5.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与我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等效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a) 所有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设计或运作中可能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缺陷和物质不足;以及
b)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在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其他员工的欺诈,无论其是否重要。


日期:2024年12月13日

 
/s/ 布莱斯·希尔
布莱斯·希尔
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