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1.2
信安金融(主要财务官)认证
我,巴斯卡·帕尼格拉希,证明:
1.我已审查Connectm科技解决方案公司(注册人)的季度报告10-Q表格;
2.根据我的知识,这份报告不包含任何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也未遗漏任何在该报告所涉期间内,使所作陈述不具误导性的重大事实;
3.根据我的知识,这份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公允地在所有重大方面展示了登记人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适用于本报告所述的期间;
4.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以及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如交易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所定义),并且我们已经:
a)设计了这些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使这些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得以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通过这些实体中的其他人告知我们,特别是在本报告编制期间;
b)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内部控制以控制财务报表或促使其设计,以提供合理保证,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据通用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编制基本报表;
c)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基于对本报告所覆盖期间结束时的评估;和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在最近的财政季度(年报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内发生的任何对注册人内部控制过财务报告有实质性影响的变更,或可能合理地影响注册人内部控制的变更;和
5.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和我基于我们最近对内部控制的评估,已向注册人的核数师和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等同职能的人员)披露:
a)所有设计或实施过程中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重大缺陷和主要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在注册人内部控制过财务报告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其他员工的欺诈,无论其是否重要。
/s/ Bhaskar Panigrah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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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 |
(信安金融主要财务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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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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