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6
注册 权利协议
本 注册权利协议(本“协议”) 的签署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签约方为CISO Global, Inc.,一家特拉华州的公司(“公司”), 以及每一位签署本协议的买方(每位买方均为“购买者”或“持有人”并共同称为“购买者”).
鉴于, 本协议根据与公司和每个购买者(“购买协议”).
现在,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中的相互约定,以及其他良好且有价值的对价, 其收据和充足性在此得到确认,公司与每位投资者同意如下:
第一节 定义在本协议中未另行定义的资本化术语在购买协议中定义的内容应具有该术语在购买协议中赋予的含义。在本协议中,以下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建议“应具有第5(d)节中规定的含义。
“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以及在美国的联邦法定假日之外的任何日子,或任何日子, 在纽约州的银行机构根据法律或其他政府行为被授权或要求关闭。如果任何行动或本协议中要求或授予的任何权利的最后或指定日不为工作日,则该行动可以在下一个工作日进行,或该权利可在下一个工作日行使。
“委员会” 意味着证券交易委员会。
“生效 截止日期“意味着,与此处要求提交的初始注册声明有关,原始最终到期日期 或在延期的情况下,延期最终到期日期(根据票据中所定义的术语,以及关于根据第2(c)节可能需要的任何额外注册声明,60th 个日历天,在需要在此处提交额外注册声明的日期之后; 提供, 然而如果公司收到委员会的通知,告知其上述注册声明中的一个或多个将不再被审查或不再接受进一步的审查和评论,那么有关该注册声明的有效性截止日期应为在公司收到该通知的日期之后的第五个交易日,如果该日期早于上述所需日期,另外,如果该有效性截止日期落在非交易日,则该有效性截止日期应为下一个交易日。
“生效 期限“的意思如第2(a)条所述。
“事件应具有第2(d)节中所规定的含义。
“事件 日期应具有第2(d)节中所规定的含义。
“证券交易法“证券交易法”,指经过修改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提交 截止日期“”意味着:(i) 关于初始注册声明,指本协议日期后的30个日历天,和(ii) 关于根据第2(c)条款可能需要的任何额外注册声明,指公司根据SEC指导允许提交与可注册证券相关的额外注册声明的最早实际日期。th 在有关可注册证券的额外注册声明的情况下,最早的实际日期是公司根据SEC指导被允许提交的日期。
“持有人” 或 “持有者”是指不时持有可登记证券的持有人。
“被赔偿方“在第7(c)节中定义的含义。
“Indemnifying 方“在第7(c)节中定义的含义。
“初始 注册声明“指公司的初始注册声明,采用S-1表格,包括根据本协议第2(a)节提交的任何相关招股说明书或招股说明书。
“流动性事件“在注释中定义。
“亏损” 应具有第7(a)节中规定的含义。
“票据” 应具有购买协议中规定的相同含义。
“招股说明书“” 是指包含在注册声明中的招股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依赖于委员会根据证券法发布的规则430A的有效注册声明中包含的任何信息的招股说明书),经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修订的,与任何部分的可注册证券的发行条款有关的注册声明,以及招股说明书的所有其他修改和补充,包括生效后的修改,以及在该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或视为引用的所有重要材料。
“可注册证券”是指在任何确定日期:(a)基础证券;以及(b)根据任何防稀释条款、股票分割、股息或其他分配、资本重组或与上述事项相关的类似事件发行或当时可发行的任何证券; 提供, 然而任何此类证券将不再被视为可注册证券(公司不需要维护任何有效性,或根据此处提出另一个注册声明)只要满足以下条件:(i)有关可注册证券的注册声明经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证券法规定有效,并且该可注册证券已按照该有效注册声明被持有人处置;(ii)该可注册证券已根据规则144出售,并且公司已交付不再带有标记的证券证书,且转让代理未对此进一步转让实施止损市价单限制,或(iii)该证券在没有成交量或销售方式限制及当前公共信息的情况下符合转售条件,根据以书面意见函形式提出的原则,并且转交给转让代理及相关持有人(假设该证券及根据其行使或转换而发行的任何证券,或作为股息而发行的证券,在任何时刻均未被公司任何关联方持有,公司的合理判断在公司法律顾问的建议下)。
“注册 声明”是指根据第2(a)节或第3节要求在此处提交的任何注册声明,以及第2(c)节所预期的任何附加注册声明,包括(在每种情况下)招股说明书、对任何此类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的修改和补充,包括生效前和生效后的修改,所有展品以及在任何此类注册声明中引用或视为引用的所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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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 144”是指由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1933年法案发布的规则144,随着该规则不时修改,或任何其他类似或继任的委员会规则或规定,可能在任何时间允许持有人向公众出售公司证券,而无需注册。
“规则415“是指根据证券法由委员会发布的第415条规则,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解释,或委员会以后采用的任何相似规则或法规,提供持续或延迟的证券发行。
“规则424指根据证券法由委员会制定的规则424,该规则可能会不时修订或解释,或委员会以后制定的具有实质相同目的和效果的任何类似规则或规定。
“出售 股东问卷“在第4(a)节中定义的含义。”
“SEC 指导“是指:(i) 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任何公开可用的书面或口头指导,或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任何评论、要求或请求;以及(ii) 证券法。
“证券法指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
“交易 日“指的是在注册证券上市或被允许交易的主要国家证券交易所开放进行交易的日子,或者如果注册证券未在任何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被允许交易,则指的是工作日。
“转移 代理“指的是在本协议期间,公司普通股任何转让时公司的注册转让代理。
“基础证券“应具有购置协议中规定的含义。
“认购权证“ 应具有《购买协议》中规定的相同含义。
第 2节。所需注册.
(a) 公司应尽快准备,但在提交截止日期之前不得晚于提交截止日期,向委员会提交一份注册 声明,以涵盖所有可注册证券的转售(“初步注册声明”);前提是 初始注册声明应注册转售(a)至少与可发行的普通股数量相等,即可通过行使Warrants和 在初始行使或转换价格下转换票据所发行的普通股数量的125%(“初始所需注册金额”)。根据本协议提交的注册声明应为S-1表单,涉及流动性事件。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公司应 使每份根据本协议要求提交的注册声明尽快根据《证券法》被确认有效,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晚于适用的生效截止日期,并且应保持该注册 声明在《证券法》下持续有效,直至以下日期的较早者:(i)所有由该注册声明覆盖的可注册证券不再构成可注册证券的日期,或(ii)本协议的两年周年日 (“有效期公司应在交易日东部时间下午5:00通过电话请求登记声明的生效。公司应及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持有人登记声明的生效,通知应在公司通过电话确认与委员会的生效的同一交易日发出,这将是请求登记声明生效的日期。公司应在登记声明生效日后的交易日东部时间上午9:30之前向委员会提交最终的招股说明书,符合第424条规则的要求。如未在通知生效后的一个交易日内通知持有人,或未提交如上所述的最终招股说明书,则将被视为第2(d)节下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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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尽管第2(a)节中规定了注册义务,但如果委员会告知公司由于规则415的适用,所有可注册证券不能在单一注册声明中作为二级发行进行注册,公司同意及时通知每位持有人,并尽其合理最大努力根据委员会的要求对初始注册声明进行修订,涵盖最大数量的可注册证券,按照可用于注册转售可注册证券作为二级发行的表格进行,须遵守第2(e)节的条款;关于在适当表格上提交的事项; 提供, 然而, 在提交 该修正案之前,公司应有义务尽力说服委员会根据SEC指南注册所有可注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委员会的合规与披露解释612.09。尽管公司在本节2(b)下的义务,第2(d)节的条款仍适用于支付清算损失。
(c) 尽管本协议的其他条款有所规定,如果委员会或任何SEC指导文件对特定注册声明中允许注册的可注册证券数量设定了限制(并且尽管公司已尽力与委员会进行沟通以寻求注册所有或更多部分的可注册证券),除非另有:(i) 持有人书面指示其可注册证券的,或 (ii) 委员会对所需的限制或条件的指示,将在该注册声明中注册的可注册证券数量将按如下方式减少:
a. 首先,公司应减少或取消任何其他人而非持有人所请求的纳入证券;
b. 其次,公司应减少或取消根据可注册证券定义的(b)项所考虑的可注册证券(在仅某些可注册证券可以注册的情况下,按持有人所持有的未注册可注册证券总数的比例按比例应用);
c. 第四,公司应减少由底层证券代表的可注册证券(在某些底层证券可以注册的情况下,按持有人所持有的未注册底层证券总数的比例按比例应用)。
如果发生此处的削减,公司应在提前至少五(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持有人以及相关的分配计算。如果公司根据以上规定修订初始注册声明,或决定提交额外的注册声明,公司将尽其合理最佳努力及时向委员会提交一个或多个注册声明,以注册未在修订后的初始注册声明中注册的可注册证券,因持有人可注册证券的任何削减或未包含在初始注册声明中的任何可注册证券而导致的。因初始注册声明中包含的可注册证券数量的削减而提交的任何附加注册声明,所有在该附加注册声明中包含的普通股股东将受到委员会可能要求的任何额外削减。 按比例分配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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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如果: (i) 初始注册声明未在其提交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或 (ii) 公司未在提交截止日期的五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证券法根据交易委员会制定的461号规则向交易委员会提交注册声明加速请求,且已口头或书面通知公司(以较早者为准),该注册声明不会被“审查”或不会接受进一步审查,或 (iii) 注册声明未在初始注册声明的有效截止日期之前由交易委员会声明注册用于转售所有初始所需注册金额,或 (iv) 在注册声明的生效日期后,该注册声明因任何原因停止对所有所包含的可注册证券持续有效,或者持有人其他情况下不被允许利用其中的招股说明书转售此类可注册证券,超过十(10)个连续的日历天或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超过十五(15)个日历天(此种任何失败或违约称为“事件”,为了条款 (i) 和 (iii) 的目的,发生该事件的日期,以及条款 (ii) 的目的,超过该五 (5) 个交易日的日期,以及条款 (iv) 的目的,超过该十 (10) 或十五 (15) 日历天的日期(视情况而定)称为“事件日期),然后,除了持有人在此或根据适用法律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外,在每个事件日期以及每个该事件日期的每月周年纪念日直至适用事件得到解决时,公司应向持有人支付现金作为部分因果损害赔偿,而不是罚款,金额等于: (1) 2.00% 乘以 (2) 持有人根据购买协议支付的所有可注册证券的总购买价格,这些证券当时未被有效的注册声明所覆盖且可供持有人使用(“违约金各方同意,尽管本协议或购买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由于任何持有人的行为导致公司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得支付任何违约金。
违约金应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以每日按比例的方式累积,适用于事件发生前的某一部分月份。此外,在本协议项下,每位持有人应收取的违约金金额应在购买者不再持有该注册证券的股份时停止。若由于持有人未能及时通知公司有关其信息以便纳入注册声明而导致的延误,该事件不得被视为发生或持续,但任何此类失败仅适用于该特定持有人,或(ii)与持有关的委员会评论的解决。
为明确起见,特此约定,违约金在任何不超过(i)连续五(5)天或(ii)在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内总共十(10)天的期间内不应累积,也不应因任何原因而产生。允许的延迟在本注册权协议所设想的任何注册声明中包含的招股说明书暂停或以其他方式不可用的期间。
(e) 在任何流动性事件中,每位持有人将与管理该发行的承销商善意协商关于锁定、持有或承销商要求的类似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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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公司义务关于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登记义务,公司应:
(a) 在每份注册声明提交前不少于五(5)个交易日,在任何相关招股说明书或对此的任何修订或补充提交前不少于两个(2)个交易日,公司应:(i)向每位持有人提供拟提交的所有文件的副本,这些文件(其他于那些被纳入或被视为被纳入参考的文件)将由持有人审阅,及(ii)使其高级职员、董事、法律顾问和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回应持有人各自法律顾问合理意见所认为必要的询问,以进行符合证券法的合理调查。尽管上述所说的,公司没有义务提供持有人所需的具有普遍货架注册的证券的提前副本,或为此准备的任何招股说明书。
(b) (i) 准备并向委员会提交注册声明和针对其所使用的招股说明书的修订,包括后效修订,必要时保持注册声明在相关注册证券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并向委员会提交额外的注册声明,以便根据证券法注册所有可登记的证券的再销售;(ii) 使相关的招股说明书通过任何必需的招股说明书补充进行修订或补充(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并按照规则424提交经补充或修订后的版本;(iii) 尽可能迅速地回应委员会对注册声明或其任何修订所提出的任何评论;以及(iv) 在适用的情况下,符合证券法和交易法关于在适用期内处理所有在注册声明覆盖下的可登记证券的相关条款(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并遵循持有人在该注册声明中所列的意图处置方法进行处理。
(c) 如果在有效期内,任何时间注册证券的数量超过 在注册声明中注册的普通股的数量的100%,那么公司应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申请, 但在任何情况下,需在适用的提交截止日期之前, 提交一份额外的注册声明,涵盖持有者的不少于这些注册证券的转售。
(d) 尽快通知将要出售的注册证券的持有者(该通知应根据本条款(iii)至(vi)附带一个指示, suspend 使用招股说明书,直到所需的更改完成): (i) (A) 当一份招股说明书或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或注册声明的后有效修正已提交时; (B) 当 委员会通知公司是否将对该注册声明进行“审查”;以及 (C) 针对注册声明或任何后有效修正, 当其已生效时, (ii) 关于委员会或任何其他联邦或州政府机关对Registration Statement或招股说明书进行修正或补充的请求的任何通知, 或要求附加信息的请求,在每种情况下,在该注册声明被声明为有效后, (iii) 关于委员会或任何其他联邦或州政府机关发布的任何停止令, 暂停涉及任何或所有注册证券的Registration Statement的有效性,或为此目的启动任何程序的通知, (iv) 公司收到的 有关暂停资格或免于资格的通知, 以便在任何辖区内销售任何注册证券,或为此目的启动或威胁的任何程序的通知, (v) 有关任何事件的发生或时间的经过,使得注册声明中包含的财务报表不符合 其中的包含要求,或在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中或任何被纳入或被视为在其中被引用的文件中所做的任何声明 在任何重大方面都不真实的声明,或需要对注册声明、招股说明书或其他文件进行任何修订,使得就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而言, 它不会包含任何与事实相比不真实的重要陈述,或遗漏任何需要在其中声明的重要事实,或必须在 声明中说明的必要事实,以使其在所作声明的情况下不具误导性,以及 (vi) 关于公司的任何待处理业务的发展 的发生或存在,公司认为可能是重大,并且在公司的判断下,使得不有利于公司的最佳利益继续提供 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 提供, 然而, 在任何情况下, 任何此类通知不得包含任何构成关于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重要非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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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使用其合理的最大努力避免发布或在发布后,尽早获得撤回(i)任何停止或暂停注册声明有效性的命令,或(ii)任何对销售的注册证券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的资格(或豁免资格)的暂停。
(f) 无偿向每位持有人提供至少一份符合的注册声明及其每次修订的副本,包括 基本报表和附表,所有文档根据请求被并入或视为并入其中的文件,及所有附录,按请求尽快在与委员会提交这些文件后提供;前提是,任何在EDGAR系统上可用的项目 (或其后继系统)无需提供。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公司特此同意每位出售持有人在与招股说明书及其每次修订或补充相关的销售和发售注册证券时使用该 招股说明书,除了在公司已根据第4(d)节发出通知后。
(g) 公司应与任何经纪交易商合作,持有人拟通过该经纪交易商转售其注册证券,提交一份有关FINRA规则5110的申请,按照任何此类持有人的要求。
(h) 在持有人转售注册证券之前,尽其合理最大努力在与持有人书面合理要求的情况下登记或资格审核或配合出售持有人对该注册证券的注册或资格审核(或豁免于注册或资格审核)。在美国的这些领域,保持每个注册或资格(或豁免)的有效性,且在有效性期间内,尽一切合理必要的行为或事情,以使注册声明中涵盖的注册证券能在这些司法管辖区进行处置;前提是,公司不必在未获得资格的领域进行业务资格审核,也不应在任何未受到实质税收的领域,或在任何未受到普遍服务程序的领域提交一般同意。
(i) 如果持有人提出请求,与该持有人合作,促进及时准备和交付代表可注册证券的证明书,按照注册声明交付给受让人,这些证明书应免除所有限制性说明(在购置协议允许的范围内),并使得这些可注册证券可以按照任何持有人的要求,以特定面额注册在特定名称下。
(j) 在发生第4(d)条第(v)或(vi)款所述的事件时,考虑到公司对该事件的善意评估,对公司及其股东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的考虑,在合理情况下尽快准备对注册声明的补充或修正,包括后续生效的修正,或相关招股说明书的补充或任何通过引用包含或视为包含在其中的文件,并提交任何其他所需文件,以便随后交付时,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不包含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或省略必须在其中陈述的重大事实,或在作出这些声明的情况下,未能准确反映这些事实。如果公司根据第4(d)条第(iii)至(vi)款通知持有人暂停使用任何招股说明书,直到对该招股说明书进行必要的更改,则持有人应暂停使用该招股说明书。公司将尽其合理的最佳努力确保招股说明书的使用可以尽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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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遵守委员会的所有适用规则和规定。
(l) 公司可以要求每个出售的持有人向公司提供一份经认证的声明,说明该持有人实际拥有的普通股数量,如果委员会要求,还需提供实际控制这些股份的自然人。在公司因任何持有人未能在公司请求后的三个交易日内提供此类信息而无法履行其在此处注册可注册证券方面的义务期间,任何当时正在积累的违约赔偿金应暂停,因该延迟可能而产生的任何事件应暂停,直到该信息被交付给公司。
(m) 在任何登记声明(“有效登记声明”)生效后的一(1)天内, 公司应向公司转让代理人发出并维护一份法律意见书, 列出每位持有人的信息及其所持可登记证券的数量,境于有效登记声明的 有效期内进行转售。
(n) 公司不得在有效登记声明之前发布任何新闻稿、公告,或参与与合并、 股票交换、资产收购、股票购买、资本重组、再组织或其他类似商业组合的 任何其他宣传活动。
第 4条 持有人的义务.
(a) 每位持有人同意按照采购协议中附带的问卷形式,向公司提供一份完成的问卷, 附录A (a “出售股东问卷)在不晚于提交截止日期的十(10)天前或在第四(4)th) 交易日是持有人按照第二节(a)获得草稿材料的日期后的日子。每个持有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供有关其自身、持有的可登记证券以及其预定处置持有的可登记证券的额外信息,并应签署与该注册相关的文件,以合理要求的方式实现这些可登记证券的注册。如果持有人选择将任何可登记证券包含在注册声明中,则持有人应在首次预期提交该注册声明的日期前至少两个(2)工作日向公司提供该信息。如果持有人未能在申请截止日期前至少两个(2)工作日向公司提供完整填写的卖方股东问卷,公司无须在注册声明中包含持有人的可登记证券,并且由于未能在注册声明中包含该持有人的可登记证券而导致的事件不应被认为发生或继续。
(b) 每个持有人同意根据公司的合理要求,与公司合作,准备并提交相关的注册声明,除非该持有人已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其选择将所有可登记证券排除在该注册声明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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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每个持有人承诺并同意遵守适用于其的《证券法》的招股说明书交付要求(除非可获得豁免),以便根据注册声明销售可登记证券。
(d) 每个持有人同意,在收到公司任何通知,关于(i)允许延迟的开始,或(ii)根据本章第四节(d)(iii) – (vi)发生的事件时,该持有人将立即停止根据覆盖该可登记证券的注册声明处置可登记证券,直至收到书面通知(“建议公司将尽合理最大努力确保适用的招股说明书(如经过补充或修订)可以恢复使用。
第5节 注册费用. 所有与公司履行或遵守本协议相关的费用和开支应由公司承担,无论是否根据注册声明出售任何可注册证券。前述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i)所有注册和申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律师和独立注册公会计师的费用和开支)(A)与向委员会提交的申请相关,(B)与需在任何交易市场上进行的申请相关,该市场是普通股当时上市交易的市场,以及(C)遵守公司书面合理同意的适用州证券法或蓝天法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为可注册证券申请蓝天资格或豁免而产生的公司律师费用及支出),(ii)打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打印可注册证券的证书的费用),(iii)公司的快递、电话和送达费用,(iv)公司的律师费用和支出,(v)如果公司需要此类保险,则证券法责任保险,以及(vi)公司为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而保留的所有其他人员的费用和开支。此外,公司应承担其因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而发生的所有内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法律或会计职责的公司高级职员和员工的所有薪水和费用)、年审费用以及与根据本协议要求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可注册证券相关的费用和开支。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对任何持有人的经纪费或类似佣金负责,除非在交易文件中另有规定,亦不应对持有人的任何法律费用或其他费用负责。
章节 6. 赔偿.
(a) 公司赔偿公司应当毫不逊色于本协议的任何终止,赔偿并使每位持有人、公司的官员、董事、成员、合伙人、代理人、经纪人(包括因质押或未按普通股的保证金要求履行而作为主要方提供和出售可注册证券的经纪人)、投资顾问和员工,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免受任何和所有损失、索赔、损害、责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支出(统称为“亏损),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涉及:(i)注册声明、任何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形式的招股说明书中的任何不真实或涉嫌不真实的重大事实声明,或任何修订或补充中的声明,或在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中,或因遗漏或涉嫌遗漏其中所需声明的重大事实或使其中声明(在任何招股说明书或其补充中,考虑做出声明时的情况)不具误导性,或(ii)公司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时违反或涉嫌违反《证券法》、《交易法》或任何州证券法,或任何相关规则或规定,除非且仅在于(A)此类不真实的声明或遗漏仅根据持有人书面向公司提供的信息而依赖(可理解为此类信息仅由持有人名称、所提供股份的数量(不包括百分比)、地址以及与持有人相关的其他信息及所包含的信息构成) 附录A of the Purchase Agreement, each only to the extent which such information appears in an effective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any Prospectus), or (B) in the case of an occurrence of an event of the type specified in Section 4(d)(iii)-(vi), the use by such Holder of an outdated, defective or otherwise unavailable Prospectus after the Company has notified such Holder in writing that the Prospectus is outdated, defective or otherwise unavailable for use by such Holder and prior to the receipt by such Holder of the Advice contemplated in Section 5(d). The Company shall notify the Holders promptly of the institution, threat or assertion of any Proceeding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transactions contemplated by this Agreement of which the Company is aware. Such indemnity shall remain in full force and effect regardless of any investigation made by or on behalf of such indemnified person and shall survive the transfer of any Registrable Securities by any of the Holders in accordance with Section 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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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持有者的赔偿. Each Holder shall, severally and not jointly, indemnify and hold harmless the Company, its directors, officers, agents and employees, each Person who controls the Company (within the meaning of Section 15 of the Securities Act and Section 20 of the Exchange Act), and the directors, officers, agents or employees of such controlling Persons, to the fullest extent permitted by applicable law, from and against all Losses, as incurred, to the extent arising out of or based solely upon: (i) such Holder’s failure to comply with any applicable prospectus delivery requirements of the Securities Act through no fault of the Company, or (ii) any untrue or alleged untrue statement of a material fact contained in any Registration Statement, any Prospectus, or in any amendment or supplement thereto or in any preliminary prospectus, or arising out of or relating to any omission or alleged omission of a material fact required to be stated therein or necessary to make the statements therein (in the case of any Prospectus or supplement thereto, in light of the circumstances under which they were made) not misleading to the extent, but only to the extent, that such untrue statement or omission is contained in any information so furnished in writing by such Holder to the Company expressly for inclusion in such Registration Statement or such Prospectus (it being understood that such information shall only consist of the name of the Holder, the number of offered shares (excluding percentages), the address and other information with respect to the Holder and the information included on 附录A 关于证券购买协议的条款,每个条款仅限于该信息出现在有效注册声明或任何招股说明书中(或在对其进行的任何修正或补充中),在这里,若发生第4(d)(iii)-(vi)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则仅限于与持有者使用过时的、缺陷的或以其他方式无法使用的招股说明书相关的程度,而公司已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持有者招股说明书已过时、缺陷或以其他方式无法使用,并在该持有者收到第5(d)条所提及的建议之前。在任何情况下,该销售持有者在本第7(b)条款项下的责任金额不得大于持有者因出售可注册证券而获得的净收益金额,除非在发生欺诈或持有者故意不当行为的情况下。
(c) 赔偿程序的进行如果对任何有权获得赔偿的个人提起或主张任何诉讼(以下简称“被 indemnified 方“),则该获赔方应迅速以书面形式通知寻求 indemnity 的单位(以下简称“赔偿方)以书面形式通知,赔偿方有权采取防御措施,包括聘请对赔偿方合理满意的律师,并支付与其辩护相关的所有合理费用和支出;前提是,任何赔偿方未给出此类通知的失误不得免除赔偿方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义务或责任,除非(且仅在)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最终裁定(该裁定不受上诉或进一步审查),认为该失误已对赔偿方产生实质性和不利的影响。赔偿方有权在任何此类程序中聘请独立律师并参与其辩护,但该等律师的费用和支出应由该赔偿方或各赔偿方承担,除非:(1)赔偿方已书面同意支付该等费用和支出,(2)赔偿方未能及时采取该程序的防御并聘请对该赔偿方在任何此类程序中合理满意的律师,或(3)任何此类程序的命名当事方(包括任何被引入的当事方)同时包括该赔偿方和赔偿方,并且该赔偿方的律师合理认为如果同一律师为该赔偿方和赔偿方提供代理,将可能存在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在此情况下,如果该赔偿方书面通知赔偿方选择在赔偿方的费用下聘请独立律师,则赔偿方将无权承担其防御,且最多一名独立律师的合理费用和支出应由赔偿方承担)。赔偿方对此类程序的任何未经其书面同意而达成的和解不承担责任。未经赔偿方事先书面同意,赔偿方不得在任何赔偿方为一方的任何待决程序中达成和解,除非该和解包括对该赔偿方在该程序中所涉及的所有责任的无条件解除。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赔偿方的所有合理费用和支出(包括合理费用和支出,前提是与调查或准备以不违反本条款的方式进行该程序的辩护相关)应在书面通知赔偿方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给赔偿方;但前提是,赔偿方应及时向赔偿方偿还该等费用和支出中适用于那些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最终裁定(该裁定不受上诉或进一步审查)不应在此处获得赔偿的行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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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贡献如果根据第7(a)或7(b)条的赔偿对被赔偿方不可用或不足以使被赔偿方免受任何损失的影响,那么每个赔偿方应根据其在与导致该损失的行为、声明或疏漏相关的相对过错,以适当的比例对被赔偿方支付的金额进行贡献,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公平考虑。该赔偿方和被赔偿方的相对过错应参考其他因素,包括该行为是否由该赔偿方或被赔偿方采取或做出,或与其提供的信息相关的任何不实或声称不实的重大事实的声明或疏漏或声称的重大事实的疏漏,以及各方的相对意图、知识、获取信息的机会和纠正或防止该行为、声明或疏漏的机会。因任何损失而由一方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应视为包括在符合本协议中规定的限制的情况下,该方在与任何诉讼相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合理律师费或其他费用,前提是该方在根据本条款规定的赔偿可供其适用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对此类费用或支出的赔偿。协议各方同意,如果根据第7(d)条进行的贡献通过按比例分配或任何未考虑上述公正考虑的分配方法进行确定,则是不公正和不合理的。尽管有第7(d)条的规定,持有者在总体上不应根据第7(d)条的规定,贡献超过持有者从与该诉讼相关的可注册证券的销售中实际收到的净收益与因该不实或声称不实的声明或疏漏而要求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金额之间的差额。
(e) 本节包含的赔偿和分摊协议是对赔偿方可能对被赔偿方承担的任何责任的补充。
第7节 杂项.
(a) 救济措施如果公司或持有者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每个持有者或公司(视情况而定)除了有权行使法律和本协议赋予的所有权利,包括索赔损害赔偿外,还有权要求本协议项下权利的具体履行。公司和每个持有者均同意,货币损害赔偿不足以补偿因其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而导致的损失,并进一步同意,在任何针对该违反行为的具体履行行动中,不得主张或放弃法律救济足以补偿的抗辩。
(b) 保留.
(c) Amendments and Waivers. 本协议的条款,包括这一句的条款,不得修订、修改或补充,且对此处条款的放弃或同意不得给予,除非以书面形式由公司和51%或更多的当前已发行注册证券持有者签署(为澄清起见,包括任何可在任何证券的行使或转换时发行的可注册证券)。如果在符合前述条款的放弃或修订下,注册声明未能注册所有可注册证券,则每位持有者的可注册证券的注册数量将按比例减少,且每位持有者有权指定其可注册证券中将从该注册声明中省略的部分。尽管有前述规定,关于仅涉及某一持有者或某些持有者的权利,并且不直接或间接影响其他持有者权利的事项的放弃或同意,仅可由相关的持有者或所有可注册证券的持有者给予。 提供, 然而本条款的规定不得被修改、变更或补充,除非按照本节8(c)的第一句的规定进行。未向任何人提供或支付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修订、同意或豁免的考虑,除非相同的考虑也提供给本协议的所有各方。
(d) 通知任何及所有通知或其他通信或交付,必须或可以在此处提供的,应按照购买协议中的规定进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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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继承者和受让人本协议应使每个当事方的继任者和许可受让人受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并应使每个持有人受益。公司不得在未获得所有持有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除合并外)转让其在此的权利或义务。每个持有人可以按照购买协议允许的方式和对相应的人员转让其在此的权利。
(f) [Intentionally Omitted]
(g) 签署与副本. 本协议可以分为两个或多个副本签署,所有副本合在一起应视为一份相同的协议,并在所有当事方签署后交付给另一方时生效,双方理解不必签署同一副本。如果任何签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以“.pdf”格式数据文件的方式交付,则该签名应产生有效且有约束力的义务,执行该签名一方(或其名义下执行该签名的单位)享有与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h) 适用法律. 所有与本协议的构建、有效性、执行及解释有关的问题应根据购买协议的规定进行裁定。
(i) Cumulative Remedies. The remedies provided herein are cumulative and not exclusive of any other remedies provided by law.
(j) 可分割性.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规定、契约或限制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无效、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文所列的其余条款、规定、契约和限制将继续有效,不会以任何方式受到影响、减损或无效,双方应尽合理努力寻找并采用替代方案,以实现与该条款、规定、契约或限制所设想的结果相同或实质上相同的目的。特此声明并确认双方的意图,他们将会在未包含任何后续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规定、契约或限制的情况下,签署其余条款、规定、契约和限制。
(k) 标题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并不构成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得被视为限制或影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o) 持有人的义务和权利的独立性质每位持有人的义务是独立的,而不是与其他任何持有人的义务共同承担,任何持有人对其他持有人的义务的履行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或任何在任何交割时交付的其他协议或文件中所含的内容,以及任何持有人根据本协议或相关协议采取的行动,不应被视为使持有人组成合伙关系、协会、合资企业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团体或实体,或产生持有人在履行这些义务或本协议涉及的交易中以任何方式共同行动或作为团体或实体的推定,公司承认持有人并未共同行动或作为团体,公司不得就这些义务或交易主张任何此类要求。每位持有人都有权保护和执行其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所产生的权利,任何其他持有人不必在任何此类程序中作为附加方被加入。就公司所包含的义务而言,使用单一协议完全由公司控制,而不是任何持有人的行为或决策,单一协议的使用完全是为了公司的便利,而不是由于任何持有人的要求或请求。明确理解并同意,本协议中包含的每一条款是公司与某一持有人之间的,仅此而已,而不是公司与持有人整体之间的关系,也不是持有人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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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页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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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证明,双方已于上述日期签署本注册权利协议。
CISO全球股份公司 | ||
作者: | ||
姓名: | 大卫 G. 杰梅特 | |
职务: | 首席执行官 |
[签名 持有者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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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持有者页]
持有人姓名: | 目标资本14 LLC |
持有人的授权签署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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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签字人姓名: | 德米特里·夏皮罗 |
授权签字人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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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签名页]
持有人姓名: | 安全 网络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人授权签字人的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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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签字人姓名: | 阿洛伊斯 鲁本鲍尔 |
授权签字人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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