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认证 根据18 U.S.C. 第1350条,
根据 法律通过的
第 906条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
关于Ocean Power Technologies, Inc.(“公司”)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季度报告表格10-Q,已于本日期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下方签名, 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Philipp Stratmann III在此根据美国法典第18卷第1350条,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特此保证,在我所知的范围内:
(1) | 该报告完全遵守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而且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
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 |
/s/ 菲利普·施特拉特曼 | |
菲利普 施特拉特曼 | |
总裁 首席执行官 |
已经向公司提供了法规第906条的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将由公司保留并在有请求时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