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2
認證 根據18 U.S.C. 第1350條,
根據 法律通過的
第 906條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
關於Ocean Power Technologies, Inc.(「公司」)截止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季度報告(10-Q表格),於本日期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報告」),簽署人,羅伯特·鮑爾斯,公司高級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特此根據18 U.S.C. 第1350節(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節採納)證明,據我所知:
(1) | 該報告完全遵守了《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而且 |
(2) |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
日期: 2024年12月16日 | |
/s/ 羅伯特·鮑爾斯 | |
羅伯特 鮑爾斯 | |
高級 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
已經向公司提供了法規第906條的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將由公司保留並在有請求時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