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0.8(1) 7 qipt-20240930xex10d81.htm EX-10.8(1)

展覽 10.8.1

QUIPt 家用醫療 CORP。

股票期權協議

Quipt家居醫療CORP.(該 公司)已授予在以下名爲參與者的 股票期權授予通知授予通知書) 本股票期權協議附帶一個期權 (即, 選項協議) 用於購買公司資本中某些普通股的期權 (即, 期權) 普通股) 根據授予通知和本期權協議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授予。本期權是依據Quipt Home Medical Corp. 2024年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的,並在所有方面均應遵循該計劃的條款和條件。‎( 計劃截至授予日期的修訂條款,相關條款在此引用。通過簽署授予通知,參與者:(a) 確認已收到並聲明參與者已閱讀並熟悉授予通知、本期權協議、該計劃和 與向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的可根據期權發行的股份相關的該計劃的招股說明書( 計劃招股說明書))(b) 在授予通知、本期權協議和該計劃的所有條款和條件下接受該期權,並(c) 同意接受委員會對在授予通知、本期權協議或該計劃下出現的任何問題的決定或解釋,作爲具有約束力、最終性和結論性。

1.定義和構造.
1.1定義. 除非本協議中另有定義,否則大寫術語應具有授予通知或計劃中分配給該術語的含義。
1.2施工. 本期權協議中的標題和標題僅爲便利,不應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或解釋。除非上下文另有指明,單數應包括複數,複數應包括單數。使用「或」一詞並不意味着排他,除非上下文明顯需要另作說明。

2.稅務後果 - 美國參與者.

本第2節的所有內容僅適用於參與者構成美國參與者的情況。

2.1期權的稅務狀態. 該期權旨在具有授予通知中指定的稅務狀態。
(a)激勵性股票期權. 如果授予通知如此指定,該期權預計在《法典》第422(b)條的意義上被視爲激勵股票期權,但公司並不代表或保證該期權符合此條件。參與者應諮詢其自己的稅務顧問,了解該期權的稅務影響及根據《法典》第422條獲取有利所得稅待遇所需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持有期要求。(通知參與者: 如果期權在您停止作爲員工的日期後超過三(3)個月被行使(而非因您的死亡或根據《法典》第22(e)(3)條定義的完全和永久性殘疾),該期權將被視爲非法定股票期權,而不作爲激勵股票期權,根據《法典》第422條的要求。)
(b)非法定股票期權。 如果授予通知如此指定,該期權意在被視爲非法定股票期權,並且不應被視爲《法典》第422(b)條意義上的激勵股票期權。


2.2ISO公平市場價值限制。 如果授予通知將該期權指定爲激勵股票期權, 那麼在任何日曆年內,如果該期權(連同在參與公司集團下所有股票期權計劃中授予參與者的所有激勵股票期權)第一次可以行使的股票的公平市場價值超過100,000美元,則超過該金額的部分將被視爲非法定股票期權。就本節而言,2.2被指定爲激勵股票期權的期權依據授予的順序進行計算,股票的公平市場價值在授予與該股票相關的期權時確定。如果《法典》被修訂以提供與本節中所列的不同限制,2.2則該不同的限制將被視爲自《法典》修訂所需或允許之日期起生效地納入本條款。如果該期權部分被視爲激勵股票期權,部分被視爲非法定股票期權,原因在於本節中所列的限制,2.2則參與者可以指定其行使的期權部分。在沒有此類指定的情況下,參與者將被視爲首先行使該期權的激勵股票期權部分。每部分代表的單獨證明將在行使期權時發行。(參與者注意: 如果期權的總行使價格(即行使價格乘以期權股票的數量)加上您持有的任何其他激勵股票期權的總行使價格(無論是根據計劃授予的還是參與公司集團的任何其他股票期權計劃)超過100,000美元,您應聯繫公司的首席財務官,以確定整個期權是否符合激勵股票期權的資格)。
3.行政管理.

關於授予通知、此期權協議、計劃或公司在管理計劃或期權時使用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他文件的所有解釋問題應由委員會判斷。委員會的所有此類判斷應對所有對期權有利害關係的人員具有最終、約束力和決定性的效力,除非存在欺詐或惡意行爲。委員會在根據計劃或期權或下述其他協議行使其酌情權時所作的任何和所有行動、決策和判斷(除了根據前述句子判斷解釋問題)應對所有對期權有利害關係的人員具有最終、約束力和決定性的效力。任何官員應有權代表公司處理與公司在此承擔責任或分配的任何事項、權利、義務或選擇相關的事務,前提是該官員在該事項、權利、義務或選擇方面具有明顯的授權。

4.期權的行使.
4.1行使權. 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期權應在期權終止前(如第6)可被行使的數量不得超過已完全授予的股份數減去之前因行使期權而獲得的股份數。在任何情況下,期權的行使數量不得超過期權股票的數量,除非根據第9.
4.2方法 行使. 期權的行使應通過電子或書面通知的方式(該 行使通知)以公司授權的形式進行。電子行使通知必須由參與者以通知要求的方式進行數字簽名或認證,並提交給公司或公司授權的代表(包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管理者)。如果參與者沒有授權或無法提供電子行使通知,則期權應通過書面行使通知的方式行使,該通知應發給公司,由參與者簽署,並以親自遞交、認證或掛號郵件、要求回執、確認電子傳輸或公司可能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給公司或公司授權的代表(包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管理者)。每一個行使通知,無論是電子的還是書面的,都必須說明參與者選擇行使期權的意圖,行使的期權所對應的完整普通股數量,以及根據本期權協議的條款可能要求的關於參與者對該股份的投資意圖的其他聲明和協議。此外,每一個行使通知必須在期權終止之前送達給公司,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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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所述。6 並且必須附帶購買的普通股數量的總行使價格的全額支付。選項在公司收到此電子或書面行使通知和總行使價格時視爲已被行使。
4.3行使價格的支付。
(a)授權的對價形式. 除非另有規定,對於行使選項的普通股數量的總行使價格的支付應通過以下方式進行:(i) 支票或等值現金;(ii) 若公司允許並符合第節的限制,4.3(b)通過以下方式:(1) 無現金行使,(2) 淨行使,(3) 放棄,或(4) 通過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委員會隨時批准的其他對價形式;或(iii) 通過以上任意組合。
(b)對價形式的限制。 公司保留在任何時候完全由公司自行決定的權利,建立、拒絕批准或終止任何通過以下方式支付行使價格的計劃或程序,包括與參與者相關的儘管該計劃或程序可能對其他人可用。
(i)無現金行使。 A 無現金行使 是指向公司遞交適當執行的行使通知書,並提供不可撤回的指令給經紀人,採用公司可接受的形式,指明將與期權行使相關的普通股銷售或貸款所得轉讓給公司的收益的分配,不低於該等股票的總行使價格(包括,但不限於,通過遵循聯儲局系統理事會不時發佈的t條規的規定進行的行使)。
(ii)淨行使。 A 淨行使 是指遞交適當執行的行使通知書,選擇一種程序,依據該程序(1)公司將減少行使選項時應向參與者發放的股份數量,減少數額爲不超過行使該期權所需支付的總行使價格的最大整數股數,且(2)參與者應以現金向公司支付其餘未用其數額支付的總行使價格。淨行使後,仍受期權限制的股份數量(如有)應減少(1)因該次行使而向參與者發放的淨股份數量的總和,以及(2)因支付總行使價格而由公司扣除的股份數量。
(iii)放棄。 A 放棄 是指放棄選項,並向公司遞交適當簽字的放棄通知書,其中參與者表示選擇獲得現金支付,金額爲每個放棄選項的行使價格與基礎股票公平市場價值之間的差額,該放棄通知書需經董事會自行全權酌情決定接受,並且前提是已作出令公司滿意的安排以支付任何適用的預扣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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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稅款扣繳.
(a)一般情況。 在期權被行使的時刻,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或在參與公司要求的任何時間,參與者特此授權從薪資和任何應付給參與者的其他款項中扣留,並且在其他方面同意爲滿足參與公司集團的聯邦、省級、州級、地方和外國稅(包括任何社會保險)的扣繳義務作出適當的安排(包括在公司允許的範圍內通過無現金行使的方式)。公司在參與公司集團的稅務扣繳義務在參與者滿足之前,將沒有義務交付普通股。
(b)以股份扣留. 公司有權但沒有義務要求參與者在行使期權時通過從 otherwise 應發給參與者的普通股中扣除一定數量的完整股份來滿足參與公司的所有或任何部分稅費扣繳義務,而該股份的公允市場價值由公司在行使日期時確定,且不得超過根據適用最低法定扣繳率確定的稅費扣繳義務金額,如果需要避免期權根據公司不時採納和使用的會計原則被分類爲負債。
4.5股份的實益擁有;證書註冊. 參與者特此授權公司自行決定,向參與者的任何經公司知曉的經紀人存入參與者根據期權的行使而獲得的任何或所有股份以爲參與者的利益。除前述條款外,就期權行使的股份而言,股份的證書或直接註冊聲明(DRS)應以參與者的名義註冊,或者如適用,以參與者的繼承人的名義註冊。
4.6期權授予和股份發行的限制. 期權的授予和在行使期權時發行普通股的行爲應遵守與該證券相關的所有適用的聯邦、省、州或外國法律的要求。如果在行使期權時發行普通股會構成對任何適用的聯邦、省、州或外國證券法律或其他法律法規或任何可能上市普通股的證券交易所或市場系統要求的違反,則期權不得行使。此外,期權只能在以下情況下行使:(i)在行使期權時,根據證券法的註冊聲明應處於有效狀態,針對根據期權行使而發行的股份,或(ii)在公司的法律顧問看來,依據證券法的註冊要求的適用豁免條款,可以發行的股份。參與者被提醒,除非上述條件得到滿足,否則期權不得被行使。因此,參與者在期權已歸屬情況下,可能無法在需要時行使期權。公司的法律顧問認爲,獲取任何司法管轄區的監管機構的授權(如果有必要)以合法發行和銷售任何受期權約束的股份的能力的缺乏,將使公司免於對未能發行或銷售未獲得必要授權的股份的任何責任。作爲行使期權的條件,公司可以要求參與者滿足任何必要或適當的資格,以證明遵守任何適用的法律或法規,並就此發佈任何公司可能要求的聲明或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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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碎股. 公司在行使期權時不需要發行碎股。
5.期權的不可轉讓性.

在參與者的生存期間,期權僅可由參與者或參與者的監護人或法定代表人行使。期權不得以任何形式被提前、轉讓、出售、交換、轉移、轉授、質押、抵押或扣押,除非通過遺囑或者繼承和分配的法律來轉讓。在參與者去世後,期權在第7節中提供的範圍內,可以由參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任何根據去世參與者的遺囑或當時適用的繼承和分配法律被賦予權力的人行使。

6.期權的終止.

期權將在以下情況下終止,且不再可以行使:(a) 期權到期日營業結束;(b) 在根據第7節描述的參與者服務終止後行使期權的最後日期營業結束;或 (c) 根據第8節規定的控制變更。

7.服務終止的影響.
7.1期權可行使性。 在參與者的服務終止時,期權應立即終止,前提是它當時尚未歸屬,並且在參與者服務終止後僅在適用的時間段內可行使,期限根據以下規定判斷,之後將終止。
(a)殘疾. 如果參與者的服務因參與者的殘疾而終止,期權在服務終止日期可行使且尚未行使的已歸屬股份中,可以由參與者(或參與者的監護人或法定代表)在服務終止後十二(12)個月內的任何時間行使,但不得晚於期權到期日。
(b)死亡. 如果參與者的服務因參與者的死亡而終止,期權在服務終止日期可行使且尚未行使的已歸屬股份中,可以由參與者的法定代表或因參與者的死亡而獲得行使權的其他人,在服務終止後十二(12)個月內的任何時間行使,但不得晚於期權到期日。如果參與者在服務終止後的三(3)個月內去世,則參與者的服務將被視爲因死亡而終止。
(c)因故終止。 儘管本期權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如果參與者的服務因原因被終止,或者在參與者終止服務後,參與者在任何本應保持可行使的期間內採取的任何行爲構成原因,則該期權應在服務終止或行爲發生時立即全部終止並停止行使。
(d)其他服務終止. 如果參與者的服務因任何原因終止,除了殘疾、死亡或原因,該期權在參與者服務終止時未行使並且可行使的已歸屬股份範圍內,可以由參與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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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者可以在參與者的服務終止後,任何時間之前行使該期權,直到服務終止後三十(30)天到期,但無論如何不得晚於期權到期日。
7.2如果因法律原因阻止行使,則可延長。. 儘管有前述情況,除了因原因終止參與者的服務,並且在遵守適用法律的前提下,如果在第 條款中規定的適用時間內行使期權。7.1 受到第節的規定限制4.6該期權應繼續可行使,直至下列時間中的較晚者:(a) 自該行使首次不再受此類條款限制之日起三十(30)天,或(b) 根據第節的適用時間段結束時。7.1但無論如何不得晚於期權到期日。
7.3加拿大參與者的黑禁期延長。 如果參與者是加拿大參與者,則儘管期權協議的任何條款與此相反,如果期權到期日恰逢黑禁期,則該期權到期日將自動延長至黑禁期結束後的第10個工作日,且該第10個工作日將被視爲該期權在計劃和本期權協議下的到期日,前提是如果參與者或公司受制於針對公司證券的停止交易令(或根據適用證券法類似的命令),則不允許自動延期期權到期日。
8.控權變更的影響.

如果發生控制權變更,則期權應遵循公司與控制權變更相關簽訂的最終協議。除非委員會決定根據計劃第13(d)節取消獎勵或根據計劃第13.1(e)節現金支付期權,否則存續、繼續、繼任或購買實體或其母公司(視情況而定) 收購方在不經過參與者同意的情況下,可能會假設或繼續有效公司的權利和義務,針對所有或任何部分的期權,或用收購方股票的實質等價期權替代所有或任何部分的期權。在本節的目的下,如果在控制權變更後,期權賦予權利,以根據計劃和本期權協議的條款和條件,針對在控制權變更前,受該部分期權影響的每一普通股,提供(不論是股票、現金、其他證券或財產或其組合)在控制權變更生效日,普通股股東有權獲得的對價(如果股東被提供選擇對價的權利,則以大多數流通普通股股東選擇的對價類型爲準);但是,如果上述對價不完全是收購方的普通股,委員會可以規定在行使期權時,每一普通股的對價的組成應完全爲收購方的普通股,其公允市場價值相當於根據控制權變更所收普通股股東獲得的每股對價;進一步規定,委員會可以自行判斷,某期權是否應受其他普通股股東的同樣後期購買價格調整、託管條款、抵消權、保留條款、收益和類似條件的影響,受制於遵守第409A條或第424條必要的任何限制或減少。若期權未在控制權變更時被收購方假設或繼續有效,或在控制權變更時沒有被行使,該期權將在控制權變更完成時終止,並不再有效。

9.對資本結構變化的調整.

在公司股東所需採取的任何行動以及美國參與者需遵守《稅法》第409A和424節的要求的情況下,在適用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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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的普通股在沒有收到對價的情況下發生任何變更,無論是通過合併、重組、重組、再註冊、資本重組、重新分類、股票紅利、股票拆分、反向股票拆分、分拆、分離、剝離、股票組合、股票交換或公司資本結構的類似變更;或者在向公司的股東支付以其他形式(除正常現金分紅外)的股息或分配時,若該支付對普通股的公允市場價值產生重大影響,則應對選擇權所涉及的股票數量、行使價格和種類進行適當和相應的調整,以防止侵蝕或擴大參與者在選擇權下的權利。在上述情況下,公司的任何可轉換證券的轉換不應視爲「在沒有收到對價的情況下發生」。根據本節調整而產生的任何碎股將向下四捨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數,行使價格將向上四捨五入到最接近的分。行使價格不得低於所涉及股票的面值(如有)。委員會可以自行決定,根據公司資本結構或分配的變化對選擇權的條款進行適當的調整。根據本節的所有調整應由委員會決定,其決定應是最終的、具有約束力的和確定性的。

10.作爲股東、董事、員工或服務提供者的權利.

在期權行使的股份發行日期之前,參與者對期權所涵蓋的任何股份不享有股東權益(以公司賬簿或公司經正式授權的轉讓代理的適當記錄爲證)。對於在股份發行日期之前記錄日期的股息、分配或其他權益不作任何調整,除非第9節另有規定。 如果參與者是僱員,參與者理解並承認,除非在參與公司與參與者之間另有書面勞動合同,否則參與者的僱傭沒有特定的期限,並且,在美國參與者的情況下,屬於「隨意」僱傭。本期權協議中的任何內容不得賦予參與者繼續服務於參與公司的權利,或以任何方式干預參與公司集團在任何時間終止參與者作爲董事、僱員或服務提供者的服務的權利。如果參與者是加拿大參與者,參與者參與計劃是「自願的」,意思是參與者不需要以(i)就業或繼續就業的期待,特別是參與者是僱員的情況,(ii)任命、僱傭、繼續任命或繼續僱傭的期待,特別是參與者是高管的情況,或(iii)參與或繼續參與的期待,特別是參與者是服務提供者的情況。

11.關於不合格處置的銷售通知.
11.1參與者僅應按照本期權協議的規定處置根據期權獲得的股份。
11.2此外,如果授予通知將本期權指定爲激勵股票期權,參與者應(a)在參與者行使全部或部分期權後的一個(1)年內,或在授予日期後的兩(2)年內,及時通知公司的首席財務官,如果參與者處置任何根據期權獲得的股份,並且(b)向公司提供該處置情況的說明。在參與者以與本期權協議的條款一致的方式處置該股份之前,除非公司另有明確授權,參與者應以參與者的名義(而非任何提名者的名義)持有所有根據期權獲得的股份,爲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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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行使後的立即時期以及授予日期後的兩年期。在上述一年的或兩年的期間內,公司可以在任何代表根據期權獲得的股份的證書上加上一個標記,請求公司的股票過戶代理通知公司任何此類轉讓。參與者通知公司任何此類轉讓的義務將繼續存在,即使根據前一句話在證書上放置了標記。如果參與者是加拿大參與者,則該期權不得被指定爲激勵股票期權。
12.說明.

公司可以在任何時候在所有代表普通股的證書上放置與任何適用的聯邦、省、州或外國證券法限制相關的標記,受本期權協議條款的約束。參與者應在公司的要求下,及時向公司出示參與者持有的任何及所有根據期權獲得的股份的證書,以便履行本節的規定。

如果參與者是美國參與者,除非公司另有規定,放置在此類證書上的標記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本證書所證明的股份是公司在1986年修訂的《內部收入法典》第422節定義的激勵股票期權行使時發給註冊持有人的。」。爲了獲得給予激勵股票期權的優惠稅收待遇,這些股份不得在參與者行使全部或部分期權後的一個(1)年內或授予日期後的兩(2)年內進行轉讓。如果註冊持有人選擇在此日期之前轉讓任何股份並放棄激勵股票期權的稅收待遇,股份的過戶代理應立即通知公司。註冊持有人在此日期之前或按照上述描述轉讓之前,應以註冊持有人的名義(而不是任何指定人的名義)持有根據激勵股票期權購買的所有股份。”

13.雜項條款.
13.1終止或修訂。 委員會可以在任何時間終止或修訂計劃或期權;但是,除非根據第 8 與控制權變更相關,否則任何終止或修訂不得在未獲得參與者同意的情況下,對期權或任何未行使部分產生重大不利影響,除非此類終止或修訂是爲了遵從任何適用法律或政府法規。對此期權協議的任何修訂或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式生效。
13.2進一步的文書。 各方同意執行進一步的文書,並採取合理必要的進一步行動,以實現本期權協議的意圖。
13.3約束效力。 本期權協議應使公司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受益,並在此處規定的轉讓限制下,對參與者及其繼承人、執行人、管理人、繼承人和受讓人具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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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文件和通知的交付。 與參與計劃相關的任何文件或根據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提供,並應被視爲有效交付(除非本期權協議另有規定,要求僅在實際收到該通知時才有效),可通過個人交付、通過參與公司提供給參與者的電子郵件地址電子交付,或通過在美國郵局或外國郵政服務中以掛號或認證郵件方式存入,或者通過全國知名的隔夜快遞服務以預付郵資和費用的方式發送,地址爲授予通知中列出的另一方的地址,或根據該方不時書面指定的其他地址。
(a)電子交付和簽名的描述。 計劃文件,可能包括但不一定包括:計劃、授予通知、本期權協議、計劃說明書,以及公司通常提供給公司的任何報告, 股東可以通過電子方式交付給參與者。此外,如果公司允許,參與者也可以按照第 4.2 提供給公司或公司不時指定的任何參與管理該計劃的第三方。這種電子傳送方式可能包括但不一定包括向公司內部網或參與管理該計劃的第三方網站提供鏈接,通過電子郵件或公司指定的其他電子傳送方式發送文件。 所有這些文件和通知均可進行電子簽名。
(b)同意電子傳送和簽名。 參與者承認參與者已閱讀本期權協議的第13.4(a) 節,並同意以電子方式傳送計劃文件,並且如果公司允許,則同意傳送授予通知和行使通知,如第13.4(a)節所述。參與者同意所有需要簽名的文件都可以電子簽名,並且該電子簽名在有效性、可執行性和可採性方面與手寫簽名具有相同的效力。參與者承認,如需獲取以電子方式傳送的任何文件,參與者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聯繫公司,免費獲得紙質副本。參與者進一步承認,如果嘗試電子傳送這些文件失敗,參與者將獲得任何文件的紙質副本。 u參與者理解,若嘗試以電子方式傳送這些文件失敗,參與者必須向公司或任何指定的第三方管理機構提供文檔的紙質副本。參與者可以隨時通過電話、郵政或電子郵件通知公司,撤銷其對第13.4(a) 節所述的文件進行電子傳送的同意,或更改要傳送這些文件的電子郵件地址(如果參與者已提供電子郵件地址)。最後,參與者理解,參與者並不需要同意對第13.4(a).
13.5綜合協議。 授予通知、此期權協議和計劃應構成參與者與參與公司集團就此處所載內容的全部理解和協議,並優先於參與者與參與公司集團之間關於該主題的任何先前協議、理解、限制、陳述或保證。只有在此處所述的情況下,授予通知、期權協議和計劃的條款應在任何期權執行後繼續有效,並保持完全的效力。
13.6適用法律。 除非適用美國法律有規定,否則本期權協議應受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和加拿大聯邦法律的管轄,而不考慮其法律衝突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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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副本。 授予通知可以分爲多個副本簽署,每個副本應被視爲原件,但所有副本共同構成同一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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