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1
2024年12月16日
杰夫品牌有限公司
梅扎达街7号
以色列布耐布拉克,邮政编码5126112
以色列
主题: 杰夫品牌有限公司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已作为以色列顾问 为Jeffs' Brands Ltd提供服务,该公司依据以色列法律组织(“公司”),与该公司提交F-3表格注册声明(“登记声明”),以及与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事宜相关,根据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第415条规定(证券法),与注册声明中确定的出售股东的转售有关(下称“卖出股东)最多出售公司2,338,403股普通股,无面值(下称“普通股)根据系列A权证的行使而发行或可发行(下称“认购权证),如注册声明中进一步描述。权证所对应的普通股在此称为“Warrant股份”.
在此相关联的情况下,我们 已经检查了原件、复印件或副本,经过认证或以其他方式确认令我们满意的:(i) 本意见作为附件的注册声明;(ii) 公司的章程,当前有效(“条款”);(iii) 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之前已经批准的与公司向Warrants的发行和销售、Warrant Shares的发行和/或潜在发行、注册声明的提交以及与该发行和销售相关联的其他行动有关的决议; (iv) 代表Warrants的Warrant证书的副本;以及 (v) 我们认为相关和必要的其他公司记录、协议、文件和其他工具,以及我们认为相关和必要的公职人员及公司高管的证明或类似文件,作为以下意见的基础。我们还向我们认为相关和必要的这些高管进行了询问,作为以下意见的基础。
在这样的检查中,我们假设所有签名的真实性,所有自然人的法律能力,所有提交给我们的原始文件的真实性,所有提交给我们的认证副本或确认的静态复印件与原始文件的一致性,以及这些后者文件原件的真实性。我们还假设公司向我们传达的所有事实都是真实的,并且所有提供给我们的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会议的会议记录都是真实准确的,并且已根据章程及所有适用法律正确准备。
我们进一步假设在发行时,且在任何此类发行超过公司当前授权的最大股本的情况下,公司的普通股授权发行的数量将根据公司的章程增加,从而有足够的普通股被授权并可用于根据章程的发行。
基于上述理由, 并在其基础上,我们认为,作为Warrants股份基础的普通股已获得适当授权,当任何Warrant得到出售股东根据其条款行使时,公司届时应向出售股东发行的Warrants股份将是有效发行的,已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
我们事务所的成员已获准在以色列州执业,且我们不对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表达任何意见。本意见仅限于此处所述事项,除明文所述之外,不得推断或暗示其他意见。
我们同意将本意见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递交,并同意在注册声明的招股说明书中提及我事务所,标题为“法律事项”和“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在给出此同意时, 我们并不因此承认我们属于根据证券法第7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依据该条款制定的规则和条例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证券法制定的第509项S-K规则所需人员的类别。
本意见函在此日期出具,我们拒绝对任何可能在注册声明日期后得到我们注意的事实、情况、事件或发展进行通知,这些情况可能会改变、影响或修改此处表达的意见。
诚挚致意, | |
/s/ Meitar | 法律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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