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於2024年12月17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備案
註冊號 333-282385
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D.C. 20549
後效修正案第1號
到
表格 S-1
根據1933年證券法的註冊聲明
卡通工作室, 公司。
(註冊人精確名稱如其 章程中所指定)
內華達 | 7812 | 20-4118216 | ||
(州或其他轄區的 註冊或組織) |
(主要標準行業 分類代碼編號) |
(IRS僱主 (識別號) |
190 N. Canon Drive, 4第 樓
比佛利山,CA 90210
(310) 273-4222
(註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 包括區號,登記人的主要執行辦公室)
Andy Heyward
首席執行官
190 N. Canon Drive, 4第 樓
比佛利山莊,加州90210
(310) 273-4222
(服務代理的名稱,地址,包括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 包括區號)
副本發至:
Leslie Marlow,法律顧問。 梅麗莎·帕拉特·穆拉夫斯基,律師 布蘭克·羅梅律師事務所 美洲大道1271號 紐約,紐約 10020 (212) 885-5000 |
查爾斯·菲利普斯,律師 Ellenoff Grossman & Schole LLP 所有州 紐約,紐約 10105 (212) 370-1300 |
擬議的公開銷售的預計開始日期: 在該註冊聲明的生效日期後儘快。
如果本表格所登記的任何證券是根據1933年證券法第415條在延遲或持續的基礎上提供的,請勾選以下方框。 ☒
如果本表格是爲了根據證券法第462(b)條登記額外證券而提交的,請勾選以下方框,並列出同一發行的早先生效註冊聲明編號。 ☐
如果本表格是根據證券法第462(c)條提交的後續生效修正案,請勾選以下方框,並列出同一發行的早先生效註冊聲明編號。 ☐
如果本表格是根據證券法第462(d)條提交的後續生效修正案,請勾選以下方框,並列出同一發行的早先生效註冊聲明編號。 ☒ 333-282385
請以勾選方式指明登記者是否為大型加速遞交人、加速遞交人、非加速遞交人、小型報告公司或新興增長公司。請參閱《交易所法》第120億2條中“大型加速遞交人”、“加速遞交人”、“小型報告公司”和“新興增長公司”的定義。
大型加速報告公司 | ☐ | 加速報告人 | ☐ | |||
非加速報告公司 | ☒ | 小型報告公司 | ☒ | |||
新興成長公司 | ☐ |
如果是新興成長公司,請通過勾選方式指明註冊人是否選擇不使用延長過渡期,以遵守《證券法》第7(a)(2)(B)節規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標準。☐
註冊聲明應根據《1933年證券法》的第462(d)條規則,提交後立即生效。.
說明性備註
本委員會有效後修正案第1號(以下簡稱“修正案”) 與註冊人的S-1表格註冊聲明(文件號333-282385,已修訂)(以下簡稱“註冊聲明”)相關,已於2024年12月16日由證券交易委員會聲明有效,現根據《1933年證券法》第462(d)條規則提交,僅用於替換註冊聲明中的第5.1(a)和第5.1(b)展覽。本修正案未對註冊聲明的第一部分或第二部分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除了以下所述的第二部分第16(a)項。
所需的意見和同意書列在附帶的展覽索引中,隨此文件一起提交。
2 |
第二部分
招股說明書中不需要的信息
項目16. 附件和財務報表附表。
(a) | 展品 |
展覽指數
5.1(a) | Flangas法律集團的意見 |
5.1(b) | Blank Rome LLP的意見 |
23.1 | Flangas法律集團的同意 (包含在附件5.1(a)中) |
23.2 | Blank Rome LLP的同意 (包含在附件5.1(b)中) |
24.1* | 授權書 |
* | 以前在註冊人的註冊聲明的簽名頁上提交,表格S-1,更改過(文件編號333-282385),最初於2024年9月27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並在此處引用。 |
3 |
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 交易法的要求,註冊人已正式使本次對註冊聲明的補充修正案第1號在其代表下由以下授權人在加利福尼亞州貝弗利山城市簽署,日期爲2024年12月17日。
KARTOON STUDIOS, INC. | ||
作者: | /s/ 安迪·海沃德 | |
姓名: | 安迪·海沃德 | |
標題: | 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
根據1933年證券法的要求,本註冊聲明的補充修正案第1號已由以下人員以所示職務和日期簽署。
簽名 | 標題 | 日期 | ||
/s/ 安迪·海沃德 | 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 | 2024年12月17日 | ||
安迪·海沃德 | (首席執行官) | |||
/s/ 布萊恩·帕裏西 | 財務長 | 2024年12月17日 | ||
布萊恩·帕裏西 | (信安金融和會計主管) | |||
* | 董事 | 2024年12月17日 | ||
約瑟夫“格雷”戴維斯 | ||||
* | 董事 | 2024年12月17日 | ||
安東尼·託莫波洛斯 | ||||
* | 董事 | 2024年12月17日 | ||
瑪格麗特·洛埃施 | ||||
* | 董事 | 2024年12月17日 | ||
林恩·塞加爾 | ||||
* | 董事 | 2024年12月17日 | ||
辛西婭·特納-格雷厄姆 | ||||
* | 董事 | 2024年12月17日 | ||
斯特凡·皮希 | ||||
* | 董事 | 2024年12月17日 | ||
亨利·西西涅諾三世 | ||||
* 作者: /s/ Andy Heyward
Andy Heyward, 代理律師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