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 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 D.C. 20549
表格 8-A
用于 某些证券类别的注册
根据第12(b)或12(g)条款
1934年证券交易法
雷神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人按其章程规定的准确名称)
开曼 群岛 | 不适用 | |
(州
或其他管辖区 公司或组织的注册证明) |
(国税局
雇主 识别号) |
103 惠众利亿大厦,北京时代广场,15B10单元 朝阳区 北京,中国 100101 |
(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邮政编码) |
根据法案第12(b)条注册的证券:
每类的标题 | 每个交易所的名称 | |
将要 被如此注册 | 每个 类别需注册 | |
面值为每股$0.001的普通股 | 纳斯达克证券市场有限公司 |
如果本表格涉及根据证券交易所法12(b)条进行证券注册并且根据A.(c)或(e)通用指示生效,请勾选以下方框。☒
如果本表格涉及根据证券交易所法12(g)条进行证券注册并且根据A.(d)或(e)通用指示生效,请勾选以下方框。☐
如果 此表格与《A条例》同时涉及注册一类证券,请勾选以下方框。☐
证券 法案登记声明或本表格相关的法规A发行声明文件编号:333-282433
根据法第12(g)条注册的证券:无
信息 注册声明中需要的信息
项目 1. 要注册的登记人的证券描述。
雷神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注册人”)的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1美元的描述在注册人的F-1表格注册声明中,标题为“股份结构及某些开曼群岛公司的考虑”中列出(文件号码:333-282433),最初于2024年10月1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并通过任何对该注册声明的修订及随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24(b)条款提交的任何招股说明书进行修订,其信息在此通过引用并入。
项目 2. 附件。
根据关于8-A表格的“附件说明”,不需要提交任何附件,因为注册人的其他证券未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注册,且本次注册的证券不是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条进行注册的(经修订)。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条的要求,注册人已授权其代表签署此注册声明。
日期:2024年12月18日
雷神 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
作者: | /s/ 洪亮 李 | |
姓名: | 洪亮 李 | |
职务: | 董事 兼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