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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 32.2
我,
科菲
A. 布魯斯,
致富金融
官員
通用
米爾斯,
公司。
(該
「公司」),
證明,
根據
至
第
906條
的
2002年薩班斯——
豪利法案,18 U.S.C. 第1350條,證明:
(1)
該
季度
報告
在
表格
10-Q
的
該
公司
爲了
該
財政
季度
結束
十一月
24,
2024
(主
「報告」
完全
符合證券交易所第13(a)或15(d)條的要求
1934年法案;並且
(2)
所包含的
信息
在報告中
公正地呈現,
在所有
重要方面,
財務
控件和
結果
操作
公司的。
日期:2024年12月
18日
Kofi A. Bruce
首席財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