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主要执行官的证明
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内容。
关于埃森哲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季度报告(表格10-Q),于本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我,朱莉·斯威特,公司首席执行官,依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依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特此证明: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陈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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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朱莉·斯威特 |
| 朱莉·斯威特 |
| 埃森哲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