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 31.2
根據規則13a-14(a)的信安金融和會計官員認證
和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已修訂)的15d-14(a)
我,阿曼達·克里希曼,證明:
1. 我已審查了SPDR® 黃金 Trust(“註冊人”)的此年度報告10-K/A;
2. 根據我的知識,該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的重大事實陳述,也不遺漏表述的重大事實,必要的信息,以使在本報告涵蓋的期間內作出的陳述不會因所述情況而誤導;
日期:2024年12月19日
/s/ 阿曼達·克里克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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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達·克里克曼** 信安金融及會計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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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證明書的原始簽署副本將保存在贊助商的辦公室,並在要求時提供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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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人是一個Trust,克里克曼女士以信安金融及會計官的身份簽字,代表註冊人的贊助商世界黃金信託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