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根据以下条款的证明
根据18 U.S.C.第1350节,采用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联邦快递公司("联邦快递")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季度报告("报告")在本日期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我,Rajesh Subramaniam,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第906条和根据18 U.S.C.第1350条的规定,特此证明: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联邦快递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12月19日
/s/ 拉杰什·苏布拉马尼亚姆 |
拉杰什·苏布拉马尼亚姆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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