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於2024年12月19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備案
註冊 編號 333-283619
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 20549
修訂 編號 2
表格 F-1
註冊
聲明
根據
1933年證券法
FBS 全球有限公司
(註冊人按其章程規定的準確名稱)
不適用
(註冊人姓名翻譯成英文)
開曼 群島 | 3990 | 不適用 | ||
公司設立
或其他法律管轄區域 成立或組織) |
(主要
標準工業 分類代碼編號) |
(國稅局
僱主 識別號) |
74 塔戈爾巷,#02-00 新渡口工業園區
新加坡 787498
電話: +65 62857781
(註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及電話,包括區號)
Cogency 全球公司
122 E. 42nd 街,18th 樓
紐約 紐約州 10168
電話: (800) 221-0102
(代理服務的姓名, 地址,包括郵政編碼,以及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發送副本至:
大衛 L. Ficksman,律師。 | 威廉 S. Rosenstadt,律師。 | |
R. 喬琳·伍德,律師。 | 雅羅娜 L. Yieh,律師。 | |
特洛伊 Gould PC | Ortoli Rosenstadt LLP | |
1801 世紀公園東,1600套 | 366 麥迪遜大道,3季度 樓 | |
洛杉磯,CA 90067-2367 | 紐約,NY 10017 | |
電話: (310) 553-4441 | 電話: (212) 588-0022 |
預計向公衆出售的開始日期:在本註冊聲明生效日期後的儘快時間。
如果在本表格上註冊的任何證券是根據1933年證券法第415條以延遲或持續方式進行的,請勾選下方框。 ☒
如果本表格是根據1933年證券法第462(b)條規則提交的額外證券登記,請勾選以下框並列出與該發行相同的早期生效註冊聲明號碼。 ☐
如果此表格是根據證券法第462(c)條提交的後有效修正,請勾選以下框,並列出相同發行的早期有效註冊聲明的證券法註冊聲明編號。☐
如果 此表格是根據證券法第462(d)條款提交的後續生效修正,請勾選以下框,並列出 同一發行的早期有效註冊聲明的證券法登記聲明號碼。☐
通過勾選來指示註冊人是否爲證券法1933年規則405中定義的新興成長公司。
新興成長公司 ☒
如果 一家新興成長公司根據美國公認會計原則準備其財務報表,請通過勾選標記指示註冊人是否選擇不使用延長過渡期來遵循根據證券法第7(a)(2)(B)條款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標準。☐
† 新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標準一詞指的是2012年4月5日之後,由財務會計標準委員會發佈的任何更新。
註冊人特此修訂本註冊聲明,在必要時延遲其生效日期,直至註冊人提交進一步修訂,明確說明本註冊聲明隨後將根據1933年證券法第8(a)條生效,或者直至註冊聲明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根據該第8(a)條行事確定的日期生效。
說明 備註
本註冊聲明的修正案第2號(表格F-1,文件號333-283619)(「註冊聲明」)僅被提交用於歸檔其展覽99.1。修正案第2號不會修改註冊聲明第一部分中包含的初步招股說明書的任何條款。因此,初步招股說明書已被省略。
第二部分 II
資料 不需要在招股說明書中提供
項目 6. 對董事和高管的 indemnification
開曼群島的法律並不限制公司章程中對高管和董事的賠償條款的規定,除非開曼群島法院認爲這些條款違反公共政策,例如提供對欺詐或犯罪後果的賠償。
我們的修訂和重述章程允許對我們的董事和高管及其個人代表進行賠償,賠償範圍包括因其在我們公司的業務或事務(包括由於任何判斷錯誤而產生的)中進行的所有行動、訴訟、費用、收費、開支、損失、損害或責任,而不是因該人的不誠實、故意失職或欺詐所導致的,或在其履行職責、權力、職權或自由裁量權時產生的,包括在不損害前述一般性的情況下,該董事或高管在捍衛(無論成功與否)關於我們公司或其事務的任何民事訴訟時所產生的任何費用、開支、損失或責任,無論是在開曼群島或其他地方。
我們打算與每位董事和高管簽訂賠償協議。這些協議將要求我們在開曼群島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對這些個人因其服務於我們而可能產生的責任進行賠償,並在它們可能被賠償的訴訟中預支產生的費用,但我們的公司保留在發現其後果是不當或違反了對我們公司信託或受託責任的情況下,追回該費用的全部權利,或在開曼群島法院已拒絕提供救濟的情況下。
作爲本註冊聲明的附件1.1提交的承銷協議的形式也將爲我們及我們的高管和董事提供賠償。
在證券法下,對於董事、財務長或控制我們的個人可能獲得的責任賠償,依據上述條款,我們已獲悉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意見,此類賠償違反公共政策,因而不可強制執行。
項目 7. 最近未註冊證券的銷售
在過去的三年裏,我們已發行並銷售了以下未在《證券法》註冊的證券。我們相信以下每次發行均符合《證券法》第4(a)(2)節對不涉及公開發行的交易或依據《證券法》規章S規定對發行人在離岸交易中的銷售豁免登記的規定。在這些證券發行中沒有涉及承銷商。
普通股
在2022年3月10日註冊時,註冊人已向訂閱者發行一股面值爲1.00美元的普通股,該股在同一天轉讓給了Kelvin Ang先生。根據2022年8月2日的集團重組,註冊人共發行了11,249,000股面值爲0.001美元的普通股,如下所示:
證券/購買者 | 出售或發行日期 | 證券數量 | 對價 | |||
凱爾文 安格 | 2022年 8月2日 | 10,165,663 普通股 | 根據公司收購成功精英開發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 發行 | |||
大步 限制公司 | 2022年 8月2日 | 555,723 普通股 | 根據公司收購成功精英發展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的要求,發行 | |||
聲望 大廳投資有限公司 | 2022年8月2日 | 528,614 普通股 | 根據公司收購成功精英發展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的要求,發行 |
II-1 |
項目 8. 附件和基本報表日程
(a) | 展覽品 |
請參見本註冊聲明第II-4頁的「附件索引」。
(b) | 基本報表 小單附表 |
所有 補充附表因缺乏需要的條件而被省略,或者數據已在基本報表或其附註中顯示。
事項 9. 承諾
1. | 簽署的註冊人特此承諾,在承銷協議中指定的閉幕時向承銷商提供以承銷商要求的面值和姓名註冊的證書,以便及時交付給每位購買者。 |
2. | 簽署的註冊人特此承諾,在進行任何報價或銷售的期間,除非所需包含在後續有效修正中的信息由註冊人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條或第15(d)條向SEC提交或提供的報告中包含,或是在根據規則424(b)提交的招股說明書的形式中包含並在註冊聲明中引用,特此將向該註冊聲明提交後續有效修正: |
(i) 包括證券法1933年第10(a)(3)條所要求的任何招募說明書;
(ii) 在招股說明書中反映註冊聲明有效日期後(或最近的後續有效修正)出現的任何事實或事件,這些事實或事件單獨或合計,代表註冊聲明中所列信息的根本變化。儘管有上述規定,若證券的總美元價值不超過已註冊證券的範圍,任何證券發行量的增減和任何偏離預計最大發行區間的高低端均可在根據規則424(b)向SEC提交的招股說明書中反映,前提是總體上,發行量和價格的變化不得超過有效註冊聲明中「註冊費計算」表中列出的最大總髮行價格的20%的變化;
(iii) 包含有關分配計劃的任何重要信息,該信息在註冊聲明中未被披露或對該信息的任何重要變化在註冊聲明中。
3. | 就確定根據《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的任何責任而言,每一項生效後的修正案應被視爲與所提供證券相關的新註冊聲明,而在該時間對這些證券的提供應被視爲其初步真實的提供。 |
4. | 通過後效修訂的方式,從註冊中刪除在發行結束時仍未售出的任何證券。 |
II-2 |
5. | 向註冊聲明提交生效後修正案,以包括在任何延遲發行開始時或在持續發行期間根據20-F表格的第8.A項要求的任何財務報表。根據《1933年證券法》第10(a)(3)條的財務報表和其他信息無需提供,前提是註冊人通過生效後修正案在招股說明書中包括根據本段(a)(4)規定的財務報表和其他必要的信息,以確保招股說明書中的所有其他信息至少與這些財務報表的日期更新。 |
6. | 因此,確定根據《1933年證券法》,經修訂的對任何購買者的責任; |
(i) 註冊人根據規則424(b)(3)提交的每份招募說明書應被視爲自提交的招募說明書被視爲註冊聲明的一部分之日起,成爲註冊聲明的一部分;以及
(ii) 根據規則424(b)(2)、(b)(5) 或(b)(7)要求提交的每份招股說明書,作爲註冊聲明的一部分,依賴於 規則4300億,涉及根據規則415(a)(1)(i)、(vii) 或(x)進行的發行,目的是提供根據《1933年證券法》第10(a)條所需的信息,應被視爲該註冊聲明的一部分,並自首次使用該招股說明書或證券出售的第一合同日期起被視爲已包含在註冊聲明內。如規則4300億所規定,關於發行人和在該日期爲承銷商的任何人的責任,該日期應視爲與該招股說明書相關的註冊聲明的新的生效日期,而在該時間的這些證券的發行應視爲其初步真實的提供。但是,需注意的是,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中做出的任何聲明,作爲註冊聲明的一部分或被引用並視爲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的一部分的文件,無論是在該生效日期之前,任何與合同的買家將不會取代或修改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中在生效日期之前立即做出的任何聲明。
7. | 爲了判斷註冊人在1933年證券法案及其修正案下對任何購買者的責任,以下籤署的註冊人承諾,在根據本註冊聲明進行的初次證券發行中,無論採用何種承銷方法將證券銷售給購買者,如果這些證券通過以下任何一種通信方式提供或銷售給該購買者,則以下籤署的註冊人將被視爲向該購買者出售該證券,並將被視爲向該購買者提供或出售該證券: |
(i) 任何與根據規則424要求提交的初步招股說明書或註冊人有關的招股說明書;
(ii) 由註冊人或代表註冊人準備的與發行相關的任何自由書面招股說明書,或由註冊人使用或引用的;
(iii) 與發行相關的任何其他自由書面招股說明書中提供的關於註冊人或其證券的重大信息部分,由註冊人或代表註冊人提供;以及
(iv) 註冊人向購買者發出的與發行相關的任何其他通信。
8. | 根據上述規定,儘管可能允許對註冊人董事、高管和控股人士因根據證券法產生的責任進行賠償,註冊人已被告知,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意見認爲這種賠償違反證券法所表達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執行。如果有董事、高管或控股人士因證券註冊而對這種責任(除了註冊人支付董事、高管或控股人士在成功抗辯任何訴訟、訴訟或程序中所產生或支付的費用)提出賠償請求,註冊人將除非其法律顧問認爲該事項已由控制性先例解決,否則將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該問題,以判斷其賠償是否違反證券法所表達的公共政策,並將遵循該問題的最終裁定。 |
9. | 爲了判斷根據1933年證券法對任何購買者的責任,如果註冊人受制於規則430C, 根據規則424(b)提交的每份招股說明書作爲與某一發行相關的註冊聲明的一部分, 除了依賴於規則4300億的註冊聲明或依賴於規則430A的招股說明書外, 應視爲註冊聲明的一部分並在其首次在生效後使用之日被包括在內。然而,前提是,任何在註冊聲明中或作爲註冊聲明的一部分的招股說明書中, 或在被納入或視爲通過參考納入註冊聲明或招股說明書的一份文件中作出的聲明, 對於在首次使用之前簽訂銷售合同的購買者而言,不應取代或修改在此類首次使用日期之前, 在註冊聲明或作爲註冊聲明一部分的招股說明書中所作的任何聲明, 或在任何此類文件中所作的聲明。 |
II-3 |
展品 指數
附件 編號。 | 文件說明 | |
1.1 | 承銷協議的格式* | |
3.1 | 註冊人的修訂章程備忘錄* | |
3.2 | 註冊人的第二次修訂和重述的章程* | |
5.1 | Conyers Dill & Pearman Pte. Ltd.關於所註冊普通股有效性的意見* | |
8.1 | Conyers Dill & Pearman關於某些開曼群島稅務事務的意見(包含在附件5.1中)* | |
10.1 | 董事協議的形式* | |
10.2 | 賠償協議的形式* | |
10.3 | 2022年股份激勵計劃* | |
10.4 | Chew Chong Ye與Finebuild Systems Pte. Ltd.之間的僱傭協議,日期爲2020年7月6日* | |
10.5 | Ang Boon Chuan與Finebuild Systems Pte. Ltd.之間的僱傭協議,日期爲2006年9月29日* | |
10.6 | Li Ming與Finebuild Systems Pte. Ltd.之間的僱傭協議,日期爲2021年4月28日* | |
10.7 | Chrysan Yap與Finebuild Systems Pte. Ltd.之間的僱傭協議,日期爲1999年2月26日* | |
14 | 倫理守則* | |
21.1 | 子公司名單* | |
23.1 | Marcum Asia CPA有限公司的同意書* | |
23.3 | 同意書 Conyers Dill & Pearman(包含在展品中 5.1 和 8.1)* | |
23.4 | 同意書 Dentons(包含在展品99.2中)* | |
24.1 | 授權書(包含在簽名頁上) | |
99.1 | 董事提名人同意書 | |
99.2 | Dentons關於新加坡法律事務的意見* | |
107 | 申請費用表* |
*之前 已提交
II-4 |
根據證券法的要求,註冊人證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滿足在F-1表格上提交的所有要求,並已根據授權,適當使此註冊聲明(經修訂)由以下籤署人簽署, 在新加坡,於2024年12月19日。
FBS Global Limited | ||
作者: | /簽名/ Kelvin Ang | |
姓名: | 凱爾文 安格 | |
職務: | 首席 執行官 |
我們,FBS全球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簽署董事和高管,特此共同任命凱爾文 安格爲我們的真實和合法的代理人,單獨(具有單獨行動的完全權力),其全權代表和代理人,具備替代和重新替代的所有權力 以其名義、地點和身份,及以任何和所有身份,簽署本註冊聲明F-1表格及對該註冊聲明的任何 及所有修正案(包括後生效修正案),以及與之相關的任何其他註冊聲明(或根據證券法第462(b)條款在提交時生效的 同一發行的註冊聲明),並提交所有相關展品和其他文件,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授予上述代理人 和他以完全權力和權威來進行與關聯事務的每一項必要行爲,就如同他親自進行的所有意圖與目的,特此批准並確認上述 代理人或其替代人可能合法進行的所有事項。
根據證券法的要求,已由以下人員在指明的角色和日期簽署了此註冊聲明(經修訂)。
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 /s/ 凱爾文 安格 |
Kelvin Ang, 首席執行官 & 董事 | |
(首席執行官) | |
日期: 2024年12月19日 | /s/ Chew Chong Ye |
Chew Chong Ye, 財務長 | |
(首席 財務和會計官) |
II-5 |
根據證券法,以下簽名者爲美國的正式授權代表,於2024年12月19日在美國紐約簽署了本註冊聲明或修正案。
授權的 美國代表 | ||
作者: | /s/ 科琳·A·德·弗里斯 | |
姓名: | 科琳·A·德弗里斯 | |
職務: | Cogency Global, Inc.高級副總裁 |
II-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