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管理认证根据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302节
我,Graham O'Brien,谨此认证:
1. 我已审阅ZoomInfo Technologies Inc.的10-K/A年报;
2. 根据我的知识,该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的重大事实陈述,也不遗漏表述的重大事实,必要的信息,以使在本报告涵盖的期间内作出的陈述不会因所述情况而误导;
3. [根据SEC公司财务合规与披露解释问题161.01故意省略]
4.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的定义)以及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如《交易法》规则13a-15(f)和15d-15(f)中的定义),并已经:
(a) 设计了这种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种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涉及注册方的重大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能够通过这些实体中的其他人员及时告知我们,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
(b) 设计了这种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种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提供合理的保证,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为外部目的的准备符合公认会计原则;
(c)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基于该评估提出我们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报告覆盖期末的有效性;并
(d) 在本报告中披露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最近一个财政季度(在年度报告中对应注册人第四个财政季度)期间发生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已经实质性影响或合理可能实质性影响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
5.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和我已根据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员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同等职能的人员)披露:
(a)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合理可能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所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以及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在注册人内部控制基本报表方面具有重要角色的其他员工的欺诈,无论其是否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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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s/ m. Graham Graham |
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 | m. Graham Graham |
| | | 临时首席财务官 |
| | | (信安金融主要财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