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我们的档案编号。 |
57562V-311142 |
2024年12月20日
铀能源CORP。
乔治亚西街1188号,1830室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
V6E 4A2
注意: 阿米尔·阿德纳尼先生,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敬启者:
回复: |
铀能源公司 |
我们已担任铀能源公司的法律顾问,该公司为内华达州公司(“公司在与公司通过选定的经理进行的拟议销售相关的情况下,该经理作为销售代理和/或主要方,可能不时从公司出售股份(“Shares)的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1美元(“普通股),其总发行价格最高可达3亿美金,将根据某份市场发行协议进行发行,该协议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市场发行协议),由公司与高盛公司(“首席经理”), H.C. Wainwright & Co., LLC, TD Securities (USA) LLC, BMO Capital Markets CORP., 花旗集团全球市场有限公司, Eight Capital, Roth Capital Partners, LLC 和 Canaccord Genuity LLC(与主承销商共同,称为“管理者”).
股份将根据以下内容发行:公司的S-3表格注册声明(文件号333-268417)(称为“注册声明),已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证券法),并于2022年11月16日提交后生效;基础招股说明书(“基础招募说明书)作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提交;以及相关的招股说明补充文件,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招股说明书补充)以及与基本招股说明书一起的(招股说明书),根据证券法第424(b)条规定向SEC提交。
根据您的请求,本意见函提供给您,以满足《规则S-K》第601(b)(5)项的要求,17 C.F.R. §229.601(b)(5)。除了本文明确提及的股份发行问题外,本文未对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的内容表示任何意见。
审查的文件
在提供以下意见时,我们已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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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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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声明及随附的附件; |
McMillan LLP | 皇家中心,1055 W. Georgia ST.,1500套房,邮政信箱11117,温哥华,BC,加拿大 V6E 4N7 | t 604.689.9111 | f 604.685.7084
律师 | 专利与商标代理 | 律师 | 专利和商标代理
温哥华 | 卡尔加里 | 多伦多 | 渥太华 | 蒙特利尔 | 香港 | mcmillan.ca
2024年12月20日 第2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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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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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及章程大纲(现行有效)(《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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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章程目前有效(“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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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程序的某些记录反映在其会议记录中,包括董事会关于股份注册及相关事项的决议;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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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相关的其他文件。 |
此外,我们依赖于公职人员就与我们意见相关的某些事实问题提供的证明。为了出具本意见,我们没有审查任何其他文件,仅审查了上述列出的文件。特别是,除上述内容外,我们没有审查并且对任何在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提及或通过引用纳入的文件发表意见。
假设、限制和资格
我们在此表达的意见在所有方面均受以下假设、限制和资格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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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板块将按照适用的美国联邦和州证券法以及在注册声明和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方式提供、发行和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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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股份发行时,公司合法存在,按照其注册地的法律适当资格且信誉良好,并且拥有发行这些股份所需的公司权力和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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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并且在所有相关时间内将拥有足够的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以根据ATM协议进行发行,这些股票没有被认购、为其他发行保留或以其他方式承诺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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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无证书形式发行任何股票,则在发行或转让任何此类无证书股票后的合理时间内,公司将向其注册所有人发送内华达州修订法典规定的任何书面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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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股票发行时,公司的章程和公司章程细则均有效且未被修订、重述、补充或以其他方式改变,自本日期以来没有授权任何此类修订、重述、补充或其他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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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股票的发行或销售时,将会有足够的普通股在公司当时有效的章程下获得授权并且未被保留以供发行; |
2024年12月20日 第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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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会议记录反映了公司所有的企业程序,准确且最新,并正确反映公司的董事和高管。 |
此外,我们还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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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自然人的法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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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检查的文件上所有签名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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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作为原件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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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作为认证、符合、复印件或其他副本与真实原件的一致性;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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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以我们审查的形式,没有并且不会以任何方式被更改或修订。 |
本信函中表达的意见是截至本信函日期时作出的,基于我们对当前事实的理解和假设,以及适用法律在本信函日期时的适用。我们不承担在本信函日期之后更新或补充本意见书的义务,以反映可能在未来引起我们注意的任何事实或情况,或反映以后可能发生或生效的任何事实或法律的变化。特别是,我们注意到,股份可能会以延迟或持续的方式不时发行,本意见仅限于截至本信函日期时有效的法律,包括规章制度,这些法律可能会发生变化。
本信函中表达的意见仅限于内华达州法律,包括内华达州宪法的所有适用条款、内华达州的法定条款以及内华达州法院对这些法律的解释的已报告司法裁决,这些法律在我们的经验中通常适用于注册声明中设想的交易。我们没有考虑,也没有就任何其他法律、规则或规章(无论是州法还是联邦法)对公司适用的影响表达任何意见。
意见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当股票在登记代理和注册人的账簿上以购买者的名义或代表其名称正式注册,并由公司在满足ATm协议所设想的情况下对其发行,并支付相应款项(不低于面值)时,股票的发行和销售将已获得公司所有必要的企业行为的正式授权,并且股票将有效发行,已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
同意
我们在此同意将本意见作为公司的8-k表格的当前报告附录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我们还在此同意在基础招股说明书的「法律事务」标题下使用我们的名称,并在招股说明书补充的「法律事务」标题下使用我们的名称。在给予这一同意的同时,我们并不因此承认自己属于根据《证券法》第7条或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的相关规则和法规所需的同意类别。除非另有明确说明,本意见在当前日期表达,并且我们不承担通知您所述或假设的事实的任何后续变化或适用法律的任何后续变化的义务。
您诚挚的,
/s/ 麦基曼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