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 31.1
首席执行官的认证
我, 米歇尔·贝雷,证明:
1. | 我 已审核Ocean Biomedical, Inc.的季度报告10-Q(“注册人”); |
2. | 根据我的知识,该报告不包含任何不实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未遗漏说明在报告所涵盖期间内,该等陈述在相关情况下不会误导的重大事实; |
3.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呈现了注册人在本报告中所述的时期的财务控件、运营结果和现金流; |
4. | 我与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则所定义)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则所定义); |
a) | 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与注册者有关的重大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从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处被告知我们,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内; | |
b) | 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使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设计,以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根据通常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准备基本报表的合理保证; | |
c) |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关于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这些结论是基于对报告期末的评估;以及 | |
d) |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在最近一个财务季度(在年度报告中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内发生的任何影响重大,或可能合理地影响注册人内部控制的变化;以及 |
5. | 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我和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已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及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等效职能的人士)披露: |
a) | 所有在设计或事件;事件控件内的内部控制上具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会不利影响注册人在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以及 | |
b) |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在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其他员工的欺诈,无论其是否重大。 |
日期: 2024年12月23日 | |
/s/ 米歇尔·贝雷 | |
米歇尔 贝雷 | |
首席 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