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32.2
財務長P的認證
根據18 U.S.C. 第1350節,已採用 根據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第906節
關於ATIF Holdings Limited(「公司」)在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季度期間的10-Q表格的季度報告,如向證券 交易委員會(「報告」)提交,特此我作爲公司的財務長,依據18 U.S.C. §1350,依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906條的補充,特此證明:
1. |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
2. | 據我所知,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現了公司截至報告所涵蓋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 |
日期:2024年12月23日 | |
由:/s/ 嶽銘 | |
嶽明 | |
財務長 (信安金融財務長兼首席會計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