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2.1
根據以下內容進行認證
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節
根據以下規定採用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第906節
關於Anavex Life Sciences CORP.(「公司」)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2024財政年度10-k表格年度報告(「報告」),各簽署人以其職務及如下所示的日期,特此根據美國法律第18章第1350條款,依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款的規定,證明據其最佳知識:
(1) |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且 |
(2) | 報告中所載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成果。 |
日期:2024年12月23日 | |
/s/ 克里斯托弗·米斯林 | |
克里斯托弗·米斯林,博士 | |
首席執行官,主席,秘書(首席執行官) /s/ 桑德拉·博恩希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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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拉·博恩希奇,註冊會計師,特許全球會計師 | |
信安金融財務長,財務主管 (首席財務和會計官) |
以上認證僅爲附隨報告而提供, 根據美國法典第18條第1350節, 並不爲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節的目的而提交, 也不應納入公司在此日期之前或之後的任何文件, 無論該文件中是否包含任何一般納入語言。根據第906節要求的此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 或其他證明、確認或以其他方式採納在電子版本的此書面聲明中出現的簽名的文件, 已提供給公司,並將由公司保留, 並在請求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